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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有两条非常有名的街,叫做“西南二街”。两条窄长平行的街道,与两条南向街道相连,形成一个长方形的环型街道。无事可做的人,便习惯在这西南二街上循环地闲逛。特别是晚上,街上人满为患,但人们却并不因此而怯步。逛街的人大多是衣着和发式时髦的少年男女。那时的操哥都很在意自己头发的式样。因为花钱在头上比花钱在衣着上更省事,也更省钱,但同样可以达到标新立异的效果。他们有的嘴上叼着烟,有的走起路来摇头晃脑,有的高声哼着*;有的见了漂亮女人就上前勾搭、无话找话,如果对方不理睬就骂怪话,这样便时常引起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甚至有的人因看不惯别人走路的姿式,便横说白不说地上前就打。那时候的人没有什么价值观,打架乃至动刀杀人都可能仅仅因为“看不惯”,因为一个眼神或者一句口角,因为一时火起,莫明其妙地坐了牢,还以此作为炫耀自己的资本。在很长一段时间,西南二街是内江的犯罪多发地带。叶明他们也常在这里闲逛。
“你看老子做啥子?”
“你好乖呀?哪个看了你?”
“龟儿子嘴臭,老子弄你娃儿!”
“弄就弄,哪个虚你龟儿子嗦?”
话音未落,双方打了起来。内江有很大一部份纷争由此而起,有很多青少年因此打架。
说来很奇怪,打架也会有瘾。如果久了不打架,你在社会上就会被人遗忘。打架就好比今天很多人的业务,是混社会的人少不得的。有的人靠打架混饭吃,有的人靠打架出名,而且大浪淘沙、竞争激烈,不断有新人冒出,久了不打架不做业务就会在社会上失去威信。这就是当时的人为什么因为一点不起眼的小事打架的根本原因。打架是混社会的需要,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的势力的体现。叶明他们也会因此而打架。打架的激烈程度也决定了打架的意义和价值。打了胜仗和被打得头破血流的人都会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而西南二街,便是社会上的混混们展示自己势力的舞台。
有一段时间,叶明就非常喜欢打架。通过打架他发现:原来自己并不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这就是打架给他的快乐。仿佛为了证明这点,他才那么喜欢打架。或许,“打架释放了我的性格,增加了我的自信,才使我那么热衷于此。”
打架越多,认识的人也就越多,身边聚集的人也就越多,势力也就越大。身边的人多了,你不去惹事别人会惹事,因此只要你愿意,天天都有业务、有架打。渐渐地叶明的名气也越来越响。其实他不怎么喜欢有名气。人怕出名猪怕壮,在黑道上就个人安危而言,这是一条不破的真理。因为有了名气,就会成为新的黑势力的眼中钉,也会成为警察关注的对象。但这种时候,他已经管不住自己了。只要一说到打架,他心里就莫明其妙地兴奋。“打就打,哪个虚哪个!”这个开场白使好事者们头脑发热,几乎不假思索地就和别人打了起来。有时与人口角,说不上三句话就打了起来,事后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通过打架来证明自己亡命和在社会上的信用,是在社会上混的人的一种普遍的心态。因此,人们打架普遍都约好时间和地点。不过,叶明主张打架要讲究实战效果。那种大场面,虚张声势和讲究排场的打法,在他看来并不可取。这样打架一般是两种结果,要么因场面难以控制而打出事来;要么就因为参与的人多了,想法和主意也就多了,或者两方的熟人多了,根本就打不起来,但花费却不小。他主张速战速决,要讲和要怎么样过了再说。这一来,架也打了,而且常常可以打赢对方,名气也有了,花费却很少。在叶明看来,打架也要讲究方法。因此,叶明他们打架常常采用偷袭的办法,让人觉得神出鬼没。这在当时成为了一种新的打架方式,也被老一批的黑老大们视为乱了规矩,但却特别有实效。有时候他们会因为对方看了他们一眼,而那人可能眼神不恭,于是上前就打,然后迅速消失。
这种随心所欲的打架方式,使打架变得简单而又灵活,并且更有效率,也因此使搬运宿舍里一批人在社会上的名气和地位得以迅速提升。
自由固然好,但也会使少年迷失。叶明已经记不清在毕业后的一段时间里,自己究竟打过多少架。他只晓得打架成了家常便饭。而且,因为好打架,这段时期过得很快,自己也很快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