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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叶明负责的省外销售业务,网络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大,对个人而言,这是一份比较辛苦,却没有多少油水的差事。路途遥远,发货收款,疲于奔命。即使有什么油水,天远地远的,风险相对更大,也不敢轻易下手,随意乱捞。不过他跑过不少地方,到过全国大部分省城。他曾经是那么地希望远走他乡,希望走遍天下的名城和名山大川,希望通过自己的双腿开拓眼界、增长见识,希望这样就能使自己胸怀宽广;然而跑的地方多了,感觉也会发生变化;每到一处,他都有这样一种感觉:原来不过如此。
他不喜欢大城市。无论是北京还是上海,他都不喜欢。那钢筋水泥筑起的森林,铺天盖地的广告,琳琅满目的商品,潮水一般的人流,陌生的面孔和异乡的声音,以及大城市的小市民们无端的傲慢,都会使叶明感到迷失,使他感到自己是那么地渺小和微不足道。其实所有的城市,都大同小异,都是人和物以及思想和欲望集散的中心,只是面积的大小、楼房的高矮不尽相同而已。同样的,上过蛾眉山,也就见识了天下名山;无论走到哪座名山,都会让人感到似曾相似,只不过名字不同而已。
见多识广,并不见得就是好事,因为它可能会使一个人见怪不怪,甚至可能使一个人的心很快地变老,见了什么都会说:不过如此。
他没有心情、没有那份闲情逸致欣赏一幅幅美丽的画卷。为了经济利益,他得尽可能地减少在外逗留的时间,算计出行的路线和如何乘车才更加节约时间,从而减少开支。有一次出差,他连续8个晚上都在乘车,白天的时间则用来办事。他出差时间最长的一次是25天,行程上万公里。最节约的时候,他一天只吃了一碗面条和两个馒头,价值不超过3元钱。他身上压着来自家庭和工作上的双重担子,他的感觉和大脑已经迟钝了,人心也疲惫了。他已经成了一个真正的丈夫和父亲,激情和幻想已经离他远去。
叶明是一个恋家的男人。每次出差,只要超过了一周时间,他就会想家。而且,心里牵挂的是两个人。到了晚上,特别想家,睡不好觉。时间越长,也就越是想家。这时他感到,有家真好,在家的感觉也真好。有时候恨不得飞回去才好。他非常佩服浙江人和福建人,他们一出门就几个月不回家,如果能挣钱,他们甚至会把自己的家都搬到四川来。他们才是四海为家的男儿汉。四川人就不行,因为他们特别恋家。号称天府之国的四川,似乎有着许多令川人自豪的东西,也因此而令人留恋。无论走到哪里,他们都觉得还是自己的家乡好,自己的家更好;真可谓“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
有了孩子,夫妻才不会无聊,家庭才会富有生机。孩子是爱情的结晶,也是婚姻的纽带,是家庭的真正财富。有了孩子,家庭也就有了更多的欢笑,有了更多的希望,有了不一样的温馨。叶明努力在家庭生活中寻找乐趣、寻找承担家庭责任的理由。渐渐地,李馨的脾气也改了许多。天天都要为着女儿转,她的注意力也就从叶明身上分散了。卿卿我我的时间少了,但因此带来的种种麻烦和莫名其妙的不愉快也少了。这使叶明在精神上感到轻松了许多。
李馨的家人在叶明的家里,也改变了李馨对叶明的态度。对他们一家人来说,叶明成了衣食父母。他们一家人,对叶明也非常尊重。礼尚往来,人之常情;包括她父亲,也对叶明刮目相看了。
晶晶长得很好。叶明给她买的是最好的奶粉,完全按照育儿书上的知识哺育她。她也很乖,很少哭闹,也很少生病,甚至很少尿床。
她长得更像叶明。眼睛是单眼皮,一点也不像她妈妈眼睛,很多人都觉得有点儿惋惜。但叶明喜欢她的模样,觉得她的模样很好看。在父母眼里,孩子总是自己的更乖,这可一点不假。
晶晶说话很早,差不多刚半岁的时候,她就会叫爸爸了。她并不知道爸爸意味着什么,也许她并不知道那是在叫谁,但她突然就会叫了,而且连连叫个不停。听见她第一次叫爸爸,叶明感到即陌生又亲切,兴奋不已。也许她看见了叶明对她的叫声的反应之后,漫漫才明白爸爸是什么意思,才知道了那是在叫谁。
面对女儿,叶明心里最清楚,父亲意味着什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