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化成灰的那个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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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了四个小时的苹果,在把苹果都吃了空手回来后,一会看着年轻人偷笑一会拧她的,本来拖拖拉拉的说担心她不想回老家,如今也干脆利落的恨不能飞离她远点,甚至在上车之前拉她到没人的角落说让她把握机会回家煮熟饭什么的,这次不能让鸭子再飞了,到底是什么情况啊?这世道是把男人叫做鸭?她一直以为男人作鸭是骂人的话呢?她实在不太明白末世百年前的这些谚语,又不好直说听不懂,含含糊糊答应着好不容易送新娘上了车,任一珍便在年轻人的陪同下走到了自己坠落的地点。
那里确实静悄悄的,别说晚上,就算是白天也没有人。
任一珍猜想,当时她的时光机坠毁,自己的肉体也死亡了,正好碰上了淹到意识消失一心求死的吕明娥,鸟笼在最后的情况下只能保护住她的思维,在新的身体已经准备好的情况下,就让她重生在吕明娥的身上了。
这么说来,她的愿意真的实现了,只不过不是断胳膊缺腿,而是用她的整个身体做代价。
这一切倒是说得过去,只可惜她已经无法再一次召唤鸟笼了,时光机和自己的尸体也没有痕迹,看来烧成了灰的可能性极大啊,只是时间过了这么久,为什么其它的人都没有到呢?时光机的坠落地点是百年前n大附近一片无人区,五台机器起点相同,就算行进速度不同,终点也是一样的,说起来其它人或者会比她晚上几天,怎么会一点动静都没有呢?总不至于四个人都一起出事了吧?任一珍的时光机开始自燃时,其它四个人的时光机都没问题啊,那就算是出事也该是燃了一半,却这几天风平浪静的,完全没有相关的新闻。
年轻人还在自顾的说着:“我当时就看见天边闪过火光,也幸好我这个人好奇心一向的重,就想着过去看一眼,大约就在那边。”年轻人随手一指。
任一珍一下子咪起了眼睛。
同样是土地,年轻人手指的方向上有一堆黑色的土,明显要比别的黄土地颜色不同,那不仅仅是土,更似什么东西烧成灰。任一珍忙跑了过去,果然是一个灰堆,灰堆仔细一看还挺厚的,其中散落着几块乳白色的物品,不仔细看的话会以为是沾了灰的豆腐块。
任一珍的眼泪突然就流了下来。
这是她的凝胶吧?怪不得她的身体已经烧成了灰,鸟笼也依然完成了愿望,因为她的凝胶在死后在持续的燃烧着,真的……是她自己救了自己。
于是任一珍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从今以后,她就只是吕明娥了。最后这一点的凝胶和黑灰,是他的骨灰吗?
“唉唉,你没事吧,这是怎么了?”年轻人看着身边的姑娘突然落泪,拍了满身的军装口袋也没找出一块手帕来。
“我没事,就是好像想起来些以前的事。”
“嗨,以前的事我一点不在意,以后好好的过就是了。”年轻人立刻表态,谁还没有个年轻的时候呢,他小时候还往二叔家的炉子里尿过尿呢,整得二叔家一冬天屋子里都感觉有尿味,现在他不一样是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材嘛。
“嗯。”吕明娥点头,一颗一颗的将凝胶捡起来,就当她死了吧,反正她就算活着,精神系也起不了什么大作用,来了这边几天,她也已经非常清楚,这边的大学生稀罕到什么程度了,据说如果家里出一个大学生的话,就叫“山窝里飞出了金凤凰”,会带动着整个村子的地位和名声都能提升,被全村人当做希望。
她身上是有任务,要劝齐菲菲这位丧尸王离开学校最好,可是她又凭什么空口白牙的让人家一个好不容易考上大学的凤凰退学回家去,就因为以后要成为丧尸王?这话自己说出去都有点魔幻,身为吕明娥的她,现在已经是完完全全的普通人了,甚至有时候在亲妈无所不在的安慰下,她都怀疑,她真的是因为情伤而坏了脑子,如果不是手里这些凝胶提醒她,她确实来自100年后,那么只怕她都要怀疑末世的事情是她的一场梦了。
“我别去了吧,她肯定不会相信我的,再说就算我不去,别人到了,自然也会告诉她。”吕明娥小声说道。
可是手上的凝胶是真的,她做为任一珍的一生也是真的,她有任务在身就这样离开真的好吗?
“我就去提醒她一声,信不信的让她自己判断吧……我至少得让她知道……”吕明娥又说道,她的立场已经是五个人之中对丧尸王最友善的了,若得她一句提醒,那个丧尸王至少心里能有个数吧,是信或不信,是逃避或面对,至少……不要被其它心怀恶意的人杀掉了。
“知道什么?”年轻人听不清楚凑近了问道。
“哦,是这附近有个学校,我是想找里面一个学生,有些事情想让她知道。”吕明娥下意识的说道。
“是该让他知道。”年轻人点头。
“啊啊啊啊?”吕明娥傻眼,这位话接的很顺溜啊?莫非也是实验者之一吗?可是虽然大家彼此也没有见过,但她的时光机当时已经是跑最快的一个了,又怎么会有人比她更快?再说了也没可能做出来像年轻人这样天衣无缝的身份啊。
“大家彼此都有男女朋友了,以后就当成是好朋友来往,这事,得叫那人知道知道。”年轻人严肃的说道。
吕明娥才明白对方误会了什么。
也就是说,竹马小男孩考上的大学就是n大吗?她想去找未来的丧尸王,年轻人却误会了她是要见竹马,可是见了面有什么好说的呢,她这还“失忆”着呢。再说“都有”男女朋友的是指谁?
于是吕明娥莫名其妙的被年轻人拉到了学校,莫名其妙被约见前意中人,莫名其妙被宣告自己有了男朋友,还莫名其妙的吃了顿庆祝的饭……最莫名其妙的是她被告知这大学是医学院,没有医学之外的专业。
说好的丧尸王来自法学院社会类专业学科呢?
吕明娥才意识到,自己来早了啊。当时她因为时光机起火,不停的祈祷快点再快一点,只要坠落了就能启动开门程序,她没能等到坠落的那一刻,可是鸟笼效力的影响确实让她第一名到达了,也就是说,在外力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鸟笼完成了她时光机赛跑第一名的愿望……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啊,自己不算聪明,这能力也傻的很。她当时历史学的不好,也没注意那丧尸王是什么时候入的校,这么说来,她只能等一等了,等到了其它人也到达,等着这学院开法学院。
“那……你们学校什么时候开法学院啊?”吕明娥在饭局上问竹马。“不知道啊。没听说啊。”
“你们学校什么时候开法学院啊?”吕明娥在竹马的婚礼上问竹马。“不知道啊。没听说啊。”
“你们学校没说要开法学院的事啊?”吕明娥在自己的婚礼上问竹马。“不知啊。没听说啊。”
“你们学校还开不开法学院啊?”吕明娥在产床上抱着孩子问竹马。“不知道啊。我这都毕业了也没听说啊。你关心这个做什么,我让低年级的学弟帮着打听了。”
“算了别打听了。”吕明娥说道。说好的一个月后的丧尸末世没有来临,这都四年了啊。
已经成为丈夫的年轻人走了进来。说道:“我退伍的事办好了,刚接了家里的电话,我爸妈的意思,咱们还是回老家吧,爸妈年纪都大了,需要咱们在身边,你妈那边的养鸡场也需要你帮着打理,如今又有了孩子,放在家里老人带着比在这边找人要好,你看呢?”
“你决定就行。”吕明娥笑着说道。她现在有夫有女,是有家室的人了,她才不管什么丧尸王呢,等了四年都没等到医大学新开法学院,她已经仁至义尽了。
以后她的人生,怎么舒服怎么过。在这个又安全又稳定又人人为善的社会,她要把以前没浪过的全浪回来。
丈夫松了一口气:“谢谢你,我还当你会不高兴离开这里呢,你一直很喜欢和关注那个大学。”
“……”不亲爱的你错了,我巴不得离得远远的,要不是为了前生最后一点责任,加上这年头换工作太麻烦……但如今吕明娥也算是放下了,也许是因为她从末来而来,改变了过去吧,若这世上再无丧尸,也没有丧尸王,不是更好吗?她的女儿今天刚来到这个世界,她希望能给予她一生的平安喜乐。
“对了,跟你说声,宝宝是女孩子,名字就用菲菲吧,是父母早就找人算过,生在春天,芳草菲菲,是个好名字呢。”丈夫高兴的说道。
吕明娥手一抖,得亏孩子抱得紧没扔出去。
“你……这世上名字千千万,怎么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吕明娥惊恐的看向丈夫,当初刚见面听说他姓戚,后来才知道口音的问题,其实姓齐,她也没往心里去,如今生了个女儿,丈夫开口就要取名齐菲菲?
“为什么非要叫菲菲?叫肥肥、狒狒都行啊?”
这哪算女孩子的名字啊?
“你不喜欢?”丈夫安慰道:“妈她信这些嘛,我也知道封建迷信不好,可是她都找人算了,说这是命定的好名字,爸都已经给上了族谱了,也不好改,你不喜欢的话我们取个小名,等上小学了再报这名就行。”
特么的先斩后奏啊,这有什么区别,问题不在于我喜不喜欢,而是你们这些凡人不知道这名字代表了什么啊?
吕明娥呆愣愣的想着,命运这玩意有时候真的好可怕,鸟笼效应这是让她跑赢了多少年啊,原来这个世界本没有丧尸王,是等着她来生吗?
吕明娥没有再说话,出院之后,回到家里,半夜起来,从抽屉底下掏出凝胶,捏碎一颗。她找回凝胶之后只是当个纪念品放着,一直没有使用过,今天捏碎之后,熟悉的鸟笼又显现在眼前,鸟笼依然还是那个精致的鸟笼,是思维所塑之物,同她的记忆中不差分毫,但鸟笼里……是一堆灰,用老话讲:“你化成灰我都认得。”所以她认得。那是曾经的自己。吕明娥带好手套,抓了一把灰。
十八年后……
“小娥啊,你打听那事有眉目了,我们学校今年真的开了社会学科。”竹马来电话了。这真是个好人,真的打听了22年啊。
“谢谢哟。”吕明娥咬着牙说道。最后齐菲菲还是叫了齐菲菲,虽然吕明娥给她起了小草这么有意义的名字,希望她能像春天的小草一样生生不息坚强永存,但本人不满意,小丫头就喜欢奶奶说的芳草菲菲,这真是没有办法,于是上小学的时候到底还是报了齐菲菲这大名。吕明娥亲眼看着自家闺女一路走上了作死大道。
吕明娥等了22年,非得齐菲菲高考这一年,n大就开社会学科了,一个新开的、冷门的、没什么就业前途的专业,可想而知招生情况如何?于是考分不太强的齐菲菲在经历过学校专业各种调剂之后,正好就落在了n大法学院的社会学科,吕明娥的心都痛了,这死孩子怎么这么不偏不倚的走上了前世的路呢,扭都扭不回头的那种坚定啊。
不过还好的是,她不会让女儿自己一个人面对一切的。
挂下了竹马的电话,吕明娥再度拿出一块凝胶,将鸟笼里没有使用的骨灰也全都带了出来。
j市的水库是周边几个县市的饮水源,这一盒倒下去,估计慢慢的就会开始出现病患了吧,吕明娥一点没感觉这么做有错,这20多年的生活虽然平稳,但无聊极了,她……有些想念末世了,就像外祖母说的,这一次,要是她的新身体能变成丧尸,她就去n大找女儿,母女两个一起统治世界。
撒完骨灰,吕明娥接到了女儿的电话,当女儿在电话里拐弯抹角的提醒她做末世前准备的时候,吕明娥才想起来,“我去那些家伙也没死啊。”她本来想着十一放假和女儿长谈一下的,这一切开始的时间比她所知的提前了。其实早在齐菲菲上学那会儿,就应该谈的,只不过那时候老年大学有广场舞社区比赛,就给耽搁了。
有心提醒下女儿,可是话多不知道该从哪开口,总归女儿看情况已经知道详情了,在电话里又说有人保护,那就见了面再说吧。
可是丈夫又突然发烧了,吕明娥掉了半小时的泪,都已经做好了杀夫的心理准备的时候,丈夫没变成丧尸,产生了力量异能,夫妻两个再想走,可是吕明娥自己却又倒下了,最终也没能变成丧尸,异能甚至不是精神系,看来统治世界什么的果然不适合她呢。恢复之后再想走,航班停飞,电话打不通,夫妻两个又被n市这边抓来,等到一堆事情折腾下来,接到通知说女儿已经是学校师生中的总负责人了。
当丧尸是王者,身为人类也一样是领导。
原来有些事,真的是命运,改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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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化亭:“呃,你那传家宝的簪子我研究完了,我觉得里面的成分有可能是某种动物的骨灰制成的。能够扩展空间的物品大多是自然界高湿裂变的产物,我也是第一次知道骨灰制陶也可以用啊,而且就他头重腿轻的结构来看,里面可能还藏了小型的特殊物品。特别是看这支簪的工艺丑的出奇,不会是你妈自己用动物骨灰捏出来藏东西的吧?”
齐菲菲:“你快算了吧,我妈有病啊,拿骨灰捏簪子存东西,再给我漆上木漆当传家宝?”
别的槽都不吐了,至少骨瓷比木头要贵啊。
莫化亭:“所以里面必有秘密啊,等我把簪子拆开就知道了。”
齐菲菲:“你敢拆簪子,我妈能拆了我,还我。”
莫化亭:“别啊,都说了传家的,你就当传到我这代了吧。”
齐菲菲:“我靠你别碰瓷啊,我问过刑哥了,我就是跟莫远山搭了个夫妻的名,我那孩子到底跟谁生的,谁也不知道。”这是刑远的原话前段,后段齐菲菲就不提了吧,刑远还问她这次要不要考虑跟他生?齐菲菲被那张俊脸撩的差点点的点了头。
莫化亭委屈死了:“丈夫就算是假的,孩子总是你生的吧?我可是嫡出。”
齐菲菲:“……”好吧。孩子如果是她的,那这簪子莫化亭拿着还真没什么问题。问题是嫡出不嫡出都是莫化亭自己说的啊,谁知道这到底是不是自己曾孙子。
刑远说她生过个孩子挂了莫姓,莫化亭也确实姓莫,但你确实中间这几代里没有儿媳妇或孙媳妇给买个绿帽子什么的?不是她不盼着自己孩子好,末世之后的道德观可不跟你扯重婚罪啊。
莫化亭:“所以拆了簪了就知道里面有什么东西扩容你的黑暗空间了。”
齐菲菲:“切,直接去问我爸妈不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