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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偷袭。灵晶仆用卡赛迪恩的声音说。
我无暇问它为什么在我跟十指接触后就始终一言不发,对危险来临的感知能力使我本能地显现了心灵异能,甚至都没有经过大脑判断。
一瞬间,只见一个闪亮如水晶般的星质灵吸怪外壳还留在原地,我的真身已经飞快滑到二十英尺以外,转到了半截仓库墙壁后面。下一秒,就听“轰”地一声,依为屏障的仓库石墙变得又红又亮,随即像蜡烛一样熔化!
爆炸的热浪扑面而来,我从石墙缺口看见留在原地的星质灵吸怪外壳爆成了一团火焰,适才站立的魔鬼祭坛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了一个直径四十英尺的边缘隆起的圆洞,铺地的石砖变成了红亮的粘稠液体,正从焦黑的圆洞边缘往下流。
“见鬼!”
我听到了骨头的大声咒骂,灰矮人居然就在我附近。听声音他俩似乎就在对面石墙的后头。
“是那家伙,尖石酒馆那个纵火的侏儒!”半精灵也在,她尖叫,“夺心魔,你还活着吗?萨拉曼卡死了吗?”
“该杀千棍的斯沃尔夫涅布林,”骨头一边咳嗽一边破口大骂,“他在哪儿呢那个混球?”
不知道他嘴里的“混球”是指地底侏儒还是指我。
半精灵也咳嗽:“我怎么知道?”
不是地底侏儒。我心灵感应他俩:是另一个。
骨头咳嗽:“另一个?那个森林侏儒狗屁诡术师?”
我心灵感应他们:这是超魔火球术,不是心灵异能。
火球术,刚健朴实,凶残无比,堪称性价比最高的法术之一。它那二十英尺的爆破半径能一次性烤熟五十个肩并肩组成密集方阵的灰矮人;技术高超的施法者也能像弓弩或者射线法术那样用火球术精确瞄准某个点施法,造成难以想象的致命破坏,譬如把巫妖和它的命匣炸得粉身碎骨。
但能把火球术的威力提升到如此之高,就远不是寻常巫师的手段。这家伙即便还不是传奇诡术师,半只脚也已经踏入传奇。
骨头怒吼:“那个混球!朕要杀了他!”
那有些困难,你很难杀掉一个两千英尺之外的家伙。
骨头不明所以:“什么两千英尺?”
我懒得给他上魔法辨识普及课,只是心灵感应他:躲好,别出来。
比火焰还要明亮的圆洞边缘渐渐黯淡,熔岩的流势越发缓慢了。变成了一堆灰烬的儒埃斯第三的遗骸里有什么东西倒映着火光,闪闪发亮,那是我沟通巫妖的吉拉文水晶球。
水晶球里,森林侏儒的脸一闪而没,我还能看到他身后近在咫尺的景色——那是距我们足有两千二百到两千四百英尺左右的某处穹窿顶。
火球术得到奥术施法者青睐,不仅因为它爆炸面积大,伤害高,而且它的射程在所有攻击法术里都是数一数二的。一个高级施法者通过超魔增远施法的火球术,能从两千英尺外对他的敌人发起毫无征兆的致命一击。
法术反制或预警都有一定范围,两千英尺的超视距法术袭击不仅让所有防御者头疼,对进攻者自己也是极高的考验。所以我们的袭击者必须在目标附近设置一个定位制导装置,通过这个装置对目标进行超视距精确打击。
而这个装置竟然就是我一直使用的传讯水晶球。
一个很聪明的小伎俩。利用传讯水晶球自身的魔法灵光,掩盖他们附加在上面的小小法术的魔法灵光。
我的一举一动,根本都在他们的监视范围内。这才是猎巫团总能在我身旁阴魂不散的真正原因。
我心灵感应半精灵和骨头:我们得离开这儿,十指在哪儿?
“广场那边,”半精灵说,“我们看你躺在车厢地板上,突然变成了那个卓尔,把她弄醒,发现她就是那个卓尔。于是知道不对头,就来接应你。可是广场上的狗头人太多了,混乱当中跟她失散了。”
我要去拿些东西。你们向来路撤退,我随后跟上。
半精灵迫切地又问了一遍:“萨拉曼卡死了吗?”
我不知道。有人搅局。
半精灵爆了一句粗口。
骨头大吼:“朕要宰了那臭侏儒!”
下次的。我回答他。
我不等他们进一步动作,显现了心灵异能。
眼中的银色光芒闪动,巫妖残骸中的水晶球和橡木杖原地消失,随即分别出现在我的两只手里。
水晶球闪过一线微不可查的魔法灵光,那是某种探查法术悄然运行。
我立即模拟巫妖的魔法能量调动方式,启动了橡木手杖。
儒埃斯第三的一只骷髅手还在橡木手杖柄上牢牢地扣着。巫妖命匣被火球术击中的瞬间,它启动橡木手杖想挽回命匣被毁的命运,但还是晚了一步。尽管如此,橡木手杖仍然抵消了火球术的剩余魔法能量。使第一发火球术没能形成爆炸,动静远不如第二发来的声势浩大。
几乎就在同一时间,豌豆大的一点火光从天而降,笔直射向我的左眼!
第三发超魔火球术!
说时迟那时快,我感觉到空气中的魔法能量就像大海潮汐一样,猛地涌向橡木手杖的杖头。紧接着周围的空间剧烈动荡,我在头晕目眩之中看见橡木手杖头上的火焰一下子拉长,变成了十英尺高的火蛇!
当杖头的火焰缩小、熄灭,豆大的火光也不见了。
火球术发射的时候绝非是一个大火球,而是只有一个不到指甲盖大小的炽热小球。有些精于射击技巧的巫师甚至可以把它从箭孔或者门缝里射到自己想要轰炸的地方去。
小球内部是高浓缩的魔法能量,外面包裹着一层极稀薄的火元素。只有在接触到固体或者到达指定距离的时候,火元素与魔法能量相混合,才会轰然爆炸,释放出极其恐怖的杀伤力。这杀伤力与体积无关,纯粹看巫师对魔法能量掌握的高低,能量掌握越高,小球中心的能量浓缩比值就越高,爆炸瞬间产生的杀伤力就越强。
我可以想象如果橡木手杖没能吸收火球术的魔法能量会是什么后果。
那枚火球术会笔直钻进我的眼睛,以我的脑袋为圆心,把灵吸怪灰烬扩散到一个半径二十英尺的球形范围的空间里。
只不过森林侏儒又失手了。
我把水晶球放进了次元袋,细微的探查法术魔法波动消失了。
传奇诡术师失去了他的法术定位制导装置。
这时骨头他们已经先走了一步。我转身沿着来路快步走去,眼角余光看到了红袍巫师拉蒙斯在水里半浮半沉的尸体。
只是我刚迈步就又停下。
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大块头挡住了我的去路。
这家伙裹着臭烘烘的皮毛,身材高大,形貌丑陋,长得既像兽人又像食人魔。我猜它没准儿是这两个著名弱智种族的混血后裔,这使它的巫师天赋和身上强烈的魔法灵光显得格外弥足珍贵。
更让我心生警惕的是,空气中魔法能量因子的分布变得不正常了,仿佛刚才自己已经走入了一个结界。
下午好,你好像是……那个谁来着?
自称“酋长”的半兽人半食人魔眼里反射着熊熊烈火。
“布雷比乌顿聚落的冷泉家族,”它咬牙的声音可真响亮,“还没想起这个名字么,半风精乌贼,我们还有笔帐要算!”
我坦诚相告:毫无印象。
随即抬起触须,一道绿色的灵能解离射线直射向冷泉家族混血大块头的脑门。
突然,我感觉到前方时间和空间的延续性出现了某种奇妙的断裂感。原本应该让混血大块头变成一小撮尘埃的解离射线消失得无影无踪。
紧接着一个矮小的身影从混血大块头背后转出来。
“我们又见面了,”他对我狞笑。正是那个跟我在尖石酒馆比斗灵能操控火焰失败的地底侏儒。
“上次在尖石酒馆干得真漂亮,夺心魔,”地底侏儒说,“我没想到擅长心灵控制和暗示的夺心魔居然也如此精通操控能量。你差点儿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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