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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iqudd.net,最快更新消失最新章节!

    在所有消失的例子中,最著名的,自然是大魔术家侯甸尼的消失。侯甸尼是在一次“解脱”表演中消失的。他是“解脱”表演的专家。

    所谓“解脱”表演,就是将表演者的手、脚都锁住,放人大铁箱中,埋在地底,或沉人海中,而表演者能在指定的时间内安然脱身的一种魔术。

    侯甸尼就是在那样的表演中消失的,他超过了预定的时间,还没有出现,参观者以为他出了意外,连忙打开箱子,可是他人却不在箱中,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出现,消失了,像是泡沫消失在空气中一样。

    加拿大北部的一个猎人,在经过一个爱斯基摩村落之际,发现所有的狗都死了,而居民全部不知所踪,一切应用的东西全部留着,只是人不见了。加拿大骑警队的档案中对这件事有详细的纪录,大规模的搜索,持续了两个月之久,一点也没有发现。

    在非洲,一个男子被控谋杀,判处死刑,他力称冤枉,在绞杀之后,被埋葬了,后来发现真凶,将被冤枉的人迁葬,却发现尸体消失了。

    印加帝国曾有过全盛时期,留下烂灿辉煌的遗迹,但这个帝国何以突然消失了,历史学家迄今未有定论,航海者在海上发现一艘船在飘流,登上艇上,咖啡还是热的,一只苹果吃了一半,还未曾完全变色,可是船上却一个人也没有,消失了

    这种奇异的消失例子,单是有纪录可稽的,随便要举出来,就可以有超过一百件。

    这些怪事的性质全是相同的,人会忽然消失,到哪里去了呢?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力量使他们消失的呢?没有人知道。

    这是一个谜,至今未有人明白的谜。

    现在,来说一个与我有关的“消失”的故事。

    余全祥是一个自学成功的典型,他从来也不未曾受过小学和中学的教育,但是却是一间世界著名的大学的工程学博士。

    当他还未曾大学毕业时,他几篇在工程学上有独特见解的文章,已使人对他另眼相看,几个规模庞大的工程公司,已频频派人去和他接头,希望他在学业完成之后,能够加入公司服务,争相聘请他的大公司,一共有四家之多。

    我之所以要从头讲起,是想说明一个事实,那事实便是,一个人在有所选择之际,他一刹那的决定,足以影响他今后的一生。

    那四家公司之中,有一家是在美国展开业务的,另一家则在加拿大,一家在亚洲,一家在阿拉斯加。

    在美国的那家条件最好,而且余全祥是在美国求学的,而在亚洲有庞大业务的那家也不错,因为他究竟是一个东方人。

    加拿大的那家,也有着充分的吸引力,因为那家公司的声誉隆,资格老,而且对余全祥十分优待甚至允许他还在求学时期,就可以支取高薪。

    然而,余全祥却偏偏拣了那家主要业务在阿拉斯加的那家公司。

    当他将他决定了将来服务地点的消息告诉我时,我忍不住笑他:“阿拉斯加,你对阿拉斯加知道多少?除了知道那是一个冰天雪地的地方,和当年俄国人只以五十万元卖给美国的之外,你还知道什么?”

    在这里,自然要补充一下我与余全祥的关系。

    余全祥是一个孤儿,但他却有显赫的家世,他的父亲曾经统领过数万雄兵,他的两个叔叔,也全是军人,南征北战,战绩彪炳。但是,他的父亲却也像大多数的军人一样,死在沙场上。当他流落在这个城市来的时候,是被他父亲的一个勤务兵带来的。

    而那个勤务兵,和我们家的老仆人老蔡是同乡,时时带着他来找老蔡,我曾经看出他从小就十分好学,几次要勉励他上学去,但是他却不肯。

    他不肯上学的理由很特别,他说,现在的小学和中学教育,可以称为白痴教育,从小学到中学,要化上十年到十二年的时间,用这些时间去教育一个白痴才差不多,普通人,实在是太浪费时间。

    他说那番话的时候,还只是适合读初中的年龄,当时我觉得余全祥这小子,有点狂妄,所以才没有再继续和他谈下去。

    我还是时时见他,知道他在自修,不到三年,他就到美国去了,当他渐渐出名之际,我再想起他所说的那番话,觉得多少有点道理。

    现在的中、小学教育,就算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偏激,是白痴教育,也至少是不适合有特别才能的人,十年到十二年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

    余全祥在长途电话中,将他选择职业的决定告诉我,当时,他在听了我的话之后,笑着:“是的,我不了解阿拉斯加,而且,我想我也不会喜欢这个冰天雪地的地方。”

    我忙问道:“你是说,你有别的理由?”

    “是的,”余全祥立即回答:“别的理由,你再也想不到的,我爱上这家公司总裁的女儿,所以我才不得不作那样的选择。”

    我听了之后,不禁大笑了起来。

    在我的笑声中,他又道:“你知道,我没有亲人,所以,当我结婚的时候,我希望你能来参加,作为我唯一的中国朋友。”

    我几乎连考虑也没有考虑,就答应了下来:“好的,什么时候?”

    “大约在半年后,我先得毕了业再说,到时,我再告诉你。”

    “好,一言为定。”我回答他。

    那是我和他的一次通话,自那次通话之后,足有半年,只是在一些通讯中,或是一些杂志上,看到他的消息。

    而他在结婚前一个星期,他才在长途电话中告诉我,我应该启程了。

    五天之后,我步出机场,踏足在旧金山的机场上,我看到了余全祥,和他在一起的,是一个十分动人的红发女郎,那自然就是他的新娘了。

    那红发女郎叫作云妮,和余全祥亲热得一直手拉着手,在他们两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看到过不少幸福的伴侣,他们这一对,可以称得上其中的代表。

    余全祥已有了他自己的屋子,公司还拨了一架飞机给他,好让他将来在阿拉斯加工作时,随时飞回来,我笑着问云妮:“将来他到阿拉斯加去,你去不去?”

    “我当然去,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我也是一个工程师,我们的工作是一样的!”云妮毫不犹豫地回答我,当然,她仍然握着余全祥的手。

    余全祥的房子很精美,客厅中已堆满了礼物,我虽然是余全祥的客人,但是余全祥却完全没有时间来陪我,除非我对选择新娘礼服等等琐碎的事情也有兴趣。因为余全祥每一分钟,都和云妮在一起。

    终于,到了婚礼举行的日子,余全祥和云妮,手拉着手,在一片纸花飞舞之中,奔出了教堂,钻进了汽车,直驶了开去。

    他们的蜜月地点很近,就在云妮父亲的一幢海边别墅之中,那地方我没有去过,但是据云妮的描述,那简直就是天堂,在那屋子的五哩之内,没有任何房子,除了海涛声之外,听不到任何声音,而他们两个人,就准备在那屋子里渡过他们新婚后第一个月,而且,他们计划全然不和外人接触。

    这自然是一个十分富于诗意的安排,尤其对于他们这一对感情如此之浓的新婚夫妇而言,这一个月甜蜜的日子,他们一定终生难忘。

    在他们的汽车驶走之后,我回到了余全祥自己的房子中,准备明天回家,我坐在游泳池旁,望着池水,阳光很暖和,我换上了泳装,在水中沉浮了一小时,才离开了泳池,调了一杯酒,听着音乐。

    我在想,既然到美国来了,可有什么人想见的,在明天登机之前,可以先见一见他们。但是我由于疲倦,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我是被电话铃吵醒的,我揉了揉眼睛,电话铃声在不断响着。

    那自然是来找余全祥的,而且那打电话来的人,也不会和余全祥太熟,不然,不会不知道余全祥已经去度蜜月了。

    所以,我并不打算听那电话,可是电话铃却响了又响,一直不停,我有点不耐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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