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裤子,摇了摇头:“没……没什么需要补偿的……”
“那就请您不要再针对这件事唠叨了。”周贤抬起头,微眯着眼睛看向李桐光,“迷路的错在我,我已经认了。我也说过要打要罚随你,出去以后吃顿好的你吃我伺候着算作补偿。您这两天每隔一个半时辰就数落我一次,对于我们找到正确路线没有任何帮助。”
李桐光深吸了一口气,挠了挠头,扁了扁嘴:“今天晚上怎么睡啊?”
“前半夜我守着,到了子时我叫你。”周贤也把这些牢骚翻了个篇,“后半夜你注意点,守着火别灭喽,咱们指着它取暖呢。”
“成,我先睡。”李桐光从藤箱里抽出一条毛毡铺在地上,把藤箱当作枕头躺了下去。
今夜已经算是不错了,且不用找避雨的地方。前两日不曾断绝的雨水把他们浇成了落汤鸡。虽说炼气士寒暑不侵,轻易不会生病,但是湿漉漉的衣裳裹在身上也不舒服。
他们迷路了,确实是周贤的责任。
自平安县城离开到现在,过去将近一个月了。照着周贤的说法,一路穿村过寨走过来,文牒上不过多了两个临近官道的中转驿的小印。
其实如果是全力赶路的话,师兄弟两个早都离开河南了。多是一些事情牵绊。不过这也是师兄弟两个游历的本来目的,又能帮都到别人,还能赚些盘缠,也是一件美事。
两人原本的计划是绕过开封和郑州,直接从怀庆府穿出去,一直向北,走一条近路。结果周贤叫嚷着“两点之间之线段最短”,凭着强悍的身体素质,带着李桐光一头扎进了林子。
然而周贤高估了自己识路的本领。在这个没有**以及导航的年代,凭借着一册简陋的地图就能规划路线,属于一门专业技能。周线不具备这种专业技能,在缺少参照物的情况下,他们迷路了。
坐在篝火旁,周贤忽然想起了一首对于他来说很老的歌:“暴风雨来临那一天,迷途的羔羊还没回来。铁匠铺传来了叮当叮当声,这一切没有想像的那么糟……”
能活着,能吃饭,就已经很好了。不过是迷路而已,何至于让它坏了心情呢?就当是游山玩水好了。周贤听着柴火在火塘里开裂的声响,轻轻用脚打起了拍子。
要是有吉他就好了,周贤想,这样他或许可以卖唱为生,想一想,还有点浪漫。
不过转瞬之间他就把这个念头抛到了九霄云外。所有的浪漫主义情怀,都有一个悲剧的内核。“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怡然自得,意味着躬身劳作以及难以忍受的旱厕,恶劣的交通通讯环境以及贫瘠的社交往来。相对,流浪歌手的浪漫,则需要吃了上顿没下顿,有今天没明日的成全。
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诗仙太白,也不是所有人都是万晓利。对于这一方天地的绝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不听民谣为好。
“不过我不在其内。”周贤笑着摇了摇头,喃喃自语。
“栖客万重山摇地动,游者千呼唤难与共,归途万里生死相依,声势浩大孤掌难鸣……”树上传来轻轻的歌声,是李桐光。他听见了周贤在唱歌,于是也开始唱歌。
他唱的这首是马頔的《大雁》,是周贤教给他的。这首歌讲人生,讲江湖。周贤觉得李桐光的声音很合适,却唱不出那种味道。虽然少年孤苦,但李桐光的十四岁到二十四岁是生长在一个无忧的环境当中的,他未必体会得到“五常俱全”的大雁“一人之间山水江湖”。
不过他肯唱歌,就是好事。
“不睡了吗?”待李桐光一曲唱罢,周贤轻声问。
“不睡了,睡不着。”李桐光笑着说,“满天繁星烂漫,虫鸣与轻歌,再睡,不是焚琴煮鹤吗?”
“呦呦呦,李道长也文雅起来了。”周贤笑着摇头,“不睡便不睡吧,反正身体扛得住,三五日不睡也没什么打紧。不过长夜漫漫,何以消遣呢?”
“唱歌吧,你会唱那么多歌,再教我一首。”李桐光说。
周贤想了想,说:“既然先前唱的是民谣,那就还是民谣吧。这首歌叫《旧的童年》,是一个很有才华的胖子写的。”
“进了一扇大铁门,穿过一片小树林,爸爸妈妈陪着我,堆雪人儿……”
李桐光打断了周贤:“师兄,你想家了吗?”
周贤一怔:“啊,是啊,我想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