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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的一件事,别紧张。”
洛兰耐心地指导斯羽应该怎么使用狙击步枪,斯羽很快就把洛兰的动作学的惟妙惟肖,犹豫了一下之后,终于按下了扳机。
一道光线从枪口射出,斯羽瞄准的位置立刻被光线贯穿,出现了一个通透的洞眼。这是因为斯羽瞄准的位置距离太近,魔法元素的威力没有被空气卸掉,所以能够轻松贯穿。
这样的威力,即便是面对黑王,也能够在它身上开几个窟窿,对付邪魔再合适不过了。
虽然没能去到魔法师协会得到魔法师的支援,可是这把狙击步枪完全能够弥补魔法师的空缺。有了这把狙击步枪,袭击南风城的那些邪魔完全不够看。
“这……威力也太大了。”
斯羽目瞪口呆地看着手里的狙击步枪,双手拖着想要还给洛兰。
“你用吧,我现在用不着。”
洛兰摆了摆手,狙击步枪虽然强大,但终究是远程射杀的武器,和洛兰的魔法元素轰炸几乎是差不多的原理。
只不过狙击步枪的使用完全不用消耗魔力,它能够自己把魔法元素转化为魔法子弹,然后爆发威力,即便是普通人也能够使用。
这把狙击步枪在斯羽的手里远比在洛兰手里发挥的作用更明显,物尽其用,洛兰当然知道该怎么分配。
洛兰取下了自己背上用来挂住狙击步枪专门做的简单装置,类似双肩背包的形状,可以牢牢地固定在背上,就算是剧烈运动也不会轻易从身上脱落。
因为原本就是按照斯羽的尺寸做的,所以洛兰背着一直都有些不舒服,现在取了下来,感觉说话都顺畅了很多。
这一次的意外惊喜让洛兰得到了四件东西,能够产生魔法元素的“永动机”、能够随身携带的巨龙城市、不消耗魔法的魔法狙击步枪以及那本作用远远不止看到的那么简单的黄金书。
洛兰做出了合理地分配,让每一件道具都能够发挥出最大的作用,这才是道具的意义。
这就好像给骑士一把剑,给农民一把锄头。如果骑士拿到了锄头,那么他也不懂得耕种,再好的锄头也不会让他跻身贵族之列;如果农民拿到了宝剑,也不会让他能够拥有更好的收成,甚至还不如几根木棍用处更大。
身边可以信任的人实力越强,洛兰自身地实力也就越强。而且这种强大,远远比洛兰一个人变强还要更显著。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人多力量大并不是毫无意义的。在实力相近的情况下,数量优势完全可以决定胜负。
而洛兰自己已经足够强大了,他不仅自身拥有半龙之躯和魔法本能,再加上黑龙尼德霍格和被修复的骑士铠甲。
纵观整个波佩克特王国,也没有几个人是他的对手。就算是当初的黑王,他现在也完全有信心虐杀。
黑王尽管也融合了巨龙的力量,但他融合的只是一个表面。黑王的半龙之躯只是拥有巨龙的躯壳,而洛兰的半龙之躯则拥有巨龙的核心,孰强孰弱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