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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样也好,施工能力差能给影王拖延一些时间,将位置尽快找出来,最好在这打上一个月。
受到命令的克瑞昂从队列中出行,独自向着奔跑的圣杯骑士冲锋,被龙形铠甲包裹的战马速度比之混血马更快,加上小金人独有的光辉色彩,仅是一位,仿佛就能战胜来势凶猛的巴托尼亚人。
深知骑士美德的圣杯姥爷们,知道精灵仅派一人冲锋的意思,奔跑的阵型在操纵下以中间散开,留下一位备受尊敬的女士信徒与金人对决。
就在伊姆瑞克寻思着接下来该去哪找点乐子,一阵不合时宜的战马铁蹄声被人察觉到,显然是从后方传来的,原本便处于备战状态的禁卫即刻准备了阵型,以为是阿斯莱准备不讲武德,干两面包夹偷袭的事情。
他目光死死盯着来袭的圣杯骑士,特别是那把闪烁着微弱光芒的骑枪,对距离把控是迎面冲锋的关键。
跨距离通讯就是这点好,任何消息都能第一时间传出,准备组成的指挥部必须要配备全天候的通讯设备。
但随着铁蹄声越发靠近,终于也见到了来者的模样,各色纹章与旗帜被骑士被携带,上百名骑士足以组成一个纹章序列。
“是。”
就以双手持着战锤,用以面击点的方式,打算精确击打在骑枪的顶端。
如果是矮垛子遭遇阿斯莱一样的处境,就守着一片森林哪都不用去,对手就是些没脑子的野兽人,估计能乐开花。
克瑞昂没有选择架枪冲锋,事实上手里的家伙完全就是为步战准备的,可架不住武艺高超,加上长度也还算合适,焰裔骑士逐渐形成了独具一格的战斗作风。
就是再蠢的种族,至少也明白战线要往外拉,在艾索洛伦外圈关键节点修几个永固要塞,架上大威力远程火力。
老道经验让他很快判断出无法看清的骑枪究竟有多长,在夹紧战马腹部,让其低声发出嘶鸣后,速度又提升了些许。
焰裔骑士全体待命,以三十人为一组形成三角阵型,准备进行反冲锋。
作为一名儿子都快一百五十岁的龙王子,克瑞昂早已不知踏碎多少顽石,换过多少把木质骑枪,只为在这种时刻展现家族的荣耀。
“奉女士之意,奥苏安与艾索洛伦的精灵,你们的不义之举必须立即停止1
旁观者都为克瑞昂捏了把汗,虽然不擅长于骑战,但越长越有优势的说法在任何战斗中都成立,先不提双方武器差异导致的优劣势,焰裔骑士选择以转瞬间的一个机会作为突破口,这已经算得上极大冒险了。
他如何能保证在圣杯骑士的长枪刺出时,不仅精准预测方位,更要在瞬间将长柄锤挥出,化解这次攻击。
但克瑞昂就是在一种不可思议的条件下做到了,在骑枪从圣杯骑士手中刺出,仅距离半个身位时,他双手持着的长柄锤也顺马势带出,坚硬无比的天青石锤面正好落在枪尖顶端。
女士赐福的神力武器变成木屑断裂,坚固的钢制枪尖在刚接触时,已然变成钝枪头,强悍力道让中层木杆以崩裂姿态散开,而天青石长柄锤的下一个攻击地点,便是圣杯骑士的胸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