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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他也不再耽搁,直接运起功法,一拍顶门,将灵珠子分身给放了出来。
也不需要叮嘱什么,分身直接推开窗户一闪身便掠了出去。
说起来,这灵珠子分身虽然名字叫分身,但实际上与本尊真身却是一体的。
只不过区别在于,真身有完整的三魂七魄,而分身则只有三魂七魄的投影!
在必要的时候,三魂七魄可以随时转移到有投影的任一具分身中去。
王子锋前世乃是天地间一丝灵气得道,是以根据自己本体的特点创出了《无极万化真经》这门在仙界都算是顶尖的功法,从而得了个万化仙人的称号。
仙界之中,战斗永远不会缺少,在修炼的过程中,万化仙人可没少跟人掐架。
与凡人打架不同的是,仙人打架往往是以性命为代价的。
万化仙人之所以能屡次逃得性命,靠的就是这万化分身与真身之间的随意转换。
往往你以为万化仙人已经挂了,可实际上挂的只是一具分身罢了,真身仍然在某个地方好好的活着。
就这样,他从万化仙人变成万化大仙,从万化大仙变成万化仙君,从万化仙君变成万化仙帝,从万化仙帝变成万化天尊(仙尊),直到最后成为仙界最为强大的万化自在天尊!
这‘自在’二字,一是形容他的无敌,无可拘束,二就是指的他能化身亿万,自在于天地之间!
当然,现在的王子锋还远远不具备这么牛叉的属性,总体来说,他还修仙的门都还没跨过去,仍然属于凡人的范畴,顶多算是一个比较强大的凡人罢了。
不提在家倒头大睡的真身,却说分身的王子锋在离开家之后,几个起落间便消失在小区周围的阴影中,直奔附近最火爆的夜店一条街而去。
别看这里是城乡结合部,晚上的娱乐行业并不比市中心逊色多少,照样是灯红酒绿,歌舞升平,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在略有些阴暗的街角站定,王子锋抬头打量着周围的一切。这里他只在白天的时候来过几次,而且都只是路过这里,所以对这一带算不上很熟悉。
为了解决自己卧室的问题,他决定今晚来这里寻找目标,借点零花钱用用。
经过一阵观察,王子锋将目标定在距离他一百多米远的那家火山迪斯科。
之所以会选择火山迪斯科,不是因为它的店面最大最气派,不是因为它的人气最旺盛,而是因为王子锋早有耳闻,这家夜店的幕后老板很有来头,就算公安局的人也不敢来店里找事,所以一向是那些混混们最中意的聚集地,而且据说里面还有卖摇头丸之类的东西,总之不是什么好地方就是了。
既然要下手,当然要找一个最有钱也是最坏的地方。
幕后老板有来头怎么了?
混混扎堆的地方怎么了?
在一个先天境界的高手面前,这些都只是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