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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死者的儿子媳妇当场就跪了。
当天,朱骥带着锦衣卫一共跑了四家,北镇抚司的仵作不愧是专业的,当即查出有三起是被人谋害,有的是趁夜蒙着被子捂死,有的是用药毒杀。
汪舜华在朝堂上大发雷霆:“四起案子,就有三起是家人谋杀,其中一起是被儿子谋杀!首善之区尚且如此,外省还不知道怎么着!这就是你们说的世风日下国将不国?我看这样下去,真是国将不国!为了一座贞节牌坊,就敢朝亲娘下手,那还有什么是不能做的?——今天有这样的事,以前有没有?前些天摆在孔庙外头的,是不是都是自杀的?还是被自杀的?”
出了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汪太后要借题发挥,下面也就只有忍者。
马上行文各地衙门,对于死亡的妇女,必须一一验明,确系自杀的,由家人料理后事;如果是被杀的,当场拿问——你们不就是想骗钱吗,没钱拿甚至要送命才会消停!
——别以为静悄悄的杀人埋了,朝廷就没办法;现在不仅针对节妇,还针对待嫁女,否则你们还要在我耳边嗡嗡嗡。
果然,各省相继发现有族人杀死守节妇女的问题,另外还有不少为了抢夺寡妇或者未婚女财产而杀人的事情,尤其是无父无母的孤女,被觊觎家财的叔伯兄弟杀害,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
汪舜华下旨,证据确凿的,所有参与的一律以杀人论罪,并抄没家产。
妇女守节在当时根深蒂固,自然数量相当不少,一连抓了几百号人到北京,准备秋后问斩,但是各地还是不断地发现有人在杀害寡妇,手段也是层出不穷。
有压迫就有反抗,很多妇女知道朝廷严禁殉节,想尽办法跑出来报官;甚至有一起少女被人勒了脖子拉去埋了,那家买通了仵作,当做疾病身亡,哪知道人没死,匆匆忙忙的也没捆住手脚,路上将棺材顶开了,吓煞一票人。
但是这样抓下去,大家都有点发憷。
陆瑜就建议:“请太后取消了禁令,否则还有更多的女人遭殃!”
但是汪舜华的态度很坚决:“捉一个算一个,捉两个算一双!”
一直没说话的于谦这回点头:“凡事最忌半途而废,现在如果从宽发落,两道旨意无疑沦为废纸,朝廷的威信也势必荡然无存。”
既然太后和首辅下定了决心,那么就没有什么疑问了。
但杀人不能成为唯一的手段。
就在全国上下闹哄哄的时候,汪舜华亲自审定了成都武侯祠的改建方案。“君臣同祀”自来是千古佳话,可是在明朝出现了一些变化。看到成都昭烈庙门可罗雀,隔壁的武侯祠却香火鼎盛,刚刚就国的蜀王朱椿很是不快,于是废武侯祠,将诸葛亮塑像移到了昭烈庙之北,本意是要祭祀诸葛,必须先祭祀刘备;却没想到“门额大书昭烈庙,世人尽道武侯祠”;不仅如此,当时以北为尊,刘备彻底成了丞相的看门人。
汪舜华倒没有改变的意思,只是下旨在刘备身边恢复刘禅的塑像。
群臣认为此举不妥。
汪舜华叹了口气:“当年我也挺瞧不起‘扶不起的阿斗’,可是如今想想他也不坏,有自知之明,任贤用能,不妄杀不妄动,只是生不逢时,赶上大争之世,季汉又国力孱弱,做了亡国之君;若是生在太平年间,未尝不是个合格的守成之君。后代皇帝若都能有阿斗的心胸气度,就该感谢列祖列宗了。”
群臣低头,汪太后这话意有所指啊。
与此同时,武侯祠还接受了太后的另外一样礼物,就是有名的“攻心联”:
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
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朝臣士绅品味着字里行间的意思,百姓们则纷纷议论:“国朝居然有比刘阿斗都不如的皇帝,还俩。”
汪舜华则转头和于谦等人继续商量:“杀人容易,但问题是还要解决的。”
人口是重要的社会资源,何况杀了就一了百了,或许可以震慑一时,但过了就忘了;当年空印案、郭桓案何其轰动,结果太祖一去,贪腐之风还不是愈演愈烈。
必须要移风易俗。
何况,还有重要的社会势力需要解决:宗族势力。
宗族势力在后代与宗教宗派一样,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警惕。但在现在,它是朝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
当然反过来说,它是朝廷管理地方的绊脚石。
此前朝廷强调,严禁土地投献。然而叔伯兄弟要把土地送给自家人,这叫行贿吗?
在土地清理中,朝臣也注意到在宗族势力强大的地方,族长的话甚至超过朝廷的诏令。他们听话还好,但往往相互串联,抗拒土地清理,甚至动用宗族势力威逼朝廷让步。
不幸的是,在涉及到利益的时候,往往是后者。
是可忍孰不可忍?
汪舜华某一刻几乎理解了“破四旧”的历史意义,但是没办法,现在朝廷没有这样的勇气和能力。
因为对于天下,皇帝也是一家之长。
既然享受了这种制度的便利,也就不可能将它彻底否定。
但有必要进行适度的限制。
但不能和朝臣商量,哪怕于谦,也不能。
汪舜华琢磨着,宗族势力之所以长期存在,根本原因还在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人民流动性不大,习惯蜗居在一片小天地,自然就有了小霸王、土皇帝。
宗族和土司,异曲同工而已。
如果不能用权力强行摧毁,就只有等经济社会发展起来,人员流动起来,消息便捷起来,才能逐步瓦解宗族势力存在的基础。
此前,朝廷规定,对一切杀害妇女包括女婴的人犯以杀人论处,哪怕一大家子合伙杀害一个女人,也要全体抵命、绝不放过,不管资历、不管身份、不分多少。
刚刚报上来的福建一起案件,年轻丈夫死了,族人污称寡妇与人私通,将她与奸夫沉塘——偏偏有人举报,那个所谓的奸夫,是个流浪街头的哑巴!两人根本不相识。
这事被地方官报到北京。按照这个规定,凡参与案件的16岁以上男丁全部以杀人论罪,那么牵连者将超过千人。
稍早一起发生在江西的案件,也是男人死后,族人现将寡妇杀害,而后纵火,还装作救火。如果真要把所有人员全部以杀人论罪,那么至少一百人难逃死罪。
这样做,那么死亡人数绝不亚于当年太祖的“四大案”。
因此汪舜华让了一步。
主谋是必须杀的,这个没什么可说的,哪怕是父亲祖父溺杀女婴,也要问罪。
但是如果已经分家,就要减罪:如果在场,就改为流放;如果不在场,也就没什么事。
同时,如果出了杀人犯,本人子孙三代不得出仕;没有分家的族人,哪怕支脉太远八竿子打不着关系,同样祸及三代。但如果以及分家,哪怕是三族以内,不受影响。
用这样的方式,逼着你们分家。
当然,哪怕分了家,宗族势力还是会长期存在,润物无声;但不管怎样,只要分了家,人心就会松散一些,就算再想动用家法私刑,朝廷就可以直接介入了。
十月底,5000多人被押往菜市口行刑,3万余人流放海南、台湾。
另一个数字是6000多名妇女被害,而没有被发现的有多少,天知道。
汪舜华在刑部呈上的处决人犯奏疏上连着画圈,只见到一个红圈圈在眼前晃,都是人命,鲜活的人命。有致仕官员,高龄耆老,也有年轻的士子,然而在世风和人命面前,一律平等。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变得冷血,但现在不是慈悲的时候。
唯以霹雳手段,方显菩萨心肠。
唯一可告慰的,是各地官府纷纷奏报:现在各地分家已经成为风俗,包括一些宗族势力极端顽固的地区,在丁壮被关押几个月后,得到分家可以免死的消息后,纷纷申请分家。
当然,这种分家有真的,也有假的,只是毕竟关乎切身利益,因此谁都不想吃亏,说着说着吵起来打起来都有,很多假分家也成了真分家,但总的来说,还算太平,毕竟自家人搞不定闹到官府,就是真没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