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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看守。
一进城,跟换了个天地似的,虽谈不上繁华,但热闹程度已经不是小小的万溪镇可比的了。街道两旁一家挨着一家的商铺,放声招客的店小二,挑着各式扁担的行脚商人……
“马!花儿,快看!大马!好高啊……”春溪连连咂嘴:“乖乖,难怪三叔他们都到县城里来打短工,算不拿工钱,能住在这里都觉得眼界不凡。”
小姑娘,你还能更有出息吗?
沈华笑着牵着眼睛不够用的春溪边走边看,生怕两人走散了,她着重看路两旁卖杂货的,像荷包帕子这些卖是有卖,但都是空白的,上面什么都没绣,还有一些简单的结子,还有扇络。
看来这些都属于贴身之物,穷人家不需要,有钱人家不可能在外面买,小件的路子走不了,那走大件的路子。
沈华看到一家招牌上写着《春绣坊》的店铺,也不管春溪的胆怯,便拉着她进去。店小二一打量两人的穿着不像是能买得起的客人,再看身后没大人跟着,便皱起眉头赶人:“小丫头出去玩去,别在这里冲撞了客人。”
古代真是没有职业素养,微笑待客的道理都不懂。
不过沈华并不着恼,时代不同,她不能以现代人的要求去要求古代人,她看着店伙计笑眯眯的说:“这位大叔,我们俩是从乡下来的,在外面瞧见里面的东西都比别家的好看,想进来瞧瞧开开眼界,保证不随意乱碰,我把手背后面,您看行吗?”
伸手不打笑脸人,再说沈华话说的漂亮,原站在铺子里买东西的客人都有一两个转过头来看她,“哟,这小丫头怪会说话的。”
店伙计回头看了一下掌柜的脸色,见其面无表情,知道掌柜的没反感,便虎着脸威胁了一番:“可小心着些,这里任何一件东西打坏了,卖了你俩都赔不起!”
沈华脆生生的应了一声,老老实实的把手背在身后逛起店铺,春溪不知道小妹到底搞什么鬼,但哪有女孩子不喜欢漂亮物件的,一开始拘谨的连步子都有点不会迈的她,不一会放开了。
“花儿,这个绣屏真好看!”
“花儿,这个鸟跟真的一样!”
“花儿,看,大马,比咱刚看的那匹马还俊呢。”
……
眼见春溪声音越来越大,沈华忙岔开话题,压低了声音问:“大姐,你说娘能绣出这样的吗?”
兴致被打断的春溪愣了一下,学着沈华轻声说:“绣不出来吧,这里的东西我见都没见过,娘估摸着也没见过,没见过的东西咋绣啊?”
春溪和王氏没见过,她见过呀!
沈华小时候被逼着学过一年的国画还有毛笔字,可她真心觉得枯燥,没坚持下来,其实没学下去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她爸妈觉得她没天份,没毅力,不想再浪费钱,别人家的孩子再优秀始终是别人家的。可到了大学以后,沈华自己开窍了,令她发现自我的是有一天看到一位阳光帅哥坐在学校的荷花池前画画,那画面实在太让人心动!于是,她便也成为了书画社的一员,当然,她是不会承认她报书画社是为了接近帅哥的,她只是为了重拾美好。
故事的结果,自然是美好重新拾了回来,帅哥被别人拾走了。
这些都是过去了,现代的画风和这个朝代有着很大的差别,更何况,她学的是油画啊!连油都吃不起的她,一点不认为她的画拿出来能有人赏识,不过用来画绣样子,应该是可以的。
因为不能保证,所以沈华必须用最小的投资去试验回报率。
她看着柜台里排放整齐的丝线,开口问店伙计:“大叔,这丝线怎么卖啊?”
伙计不妨她还打听价格,揶揄道:“八文钱十支线,若是配色多,还可以稍稍便宜些,小姑娘,你要几支啊?”
沈华是不懂刺绣的,但她玩过十字绣,如果把一幅图的颜色全配下来,最少也要几十种色。
买不起!
沈华摇摇头,但她心里已经有主意了。春溪跟着她出了绣坊,听小妹与人打听那户新来的大户人家,她立刻插话:“大婶,那户人家可有不要的东西丢出来?”
“有哦……都是齐整的东西,这么不要了,也不知家里是有金山还是银山!不过,你们两个来迟了,早被捡完了。”大婶感概着。
春溪瞪了沈华一眼,要不是她想起来去那绣坊,说不定不迟了。
不管如何,总要去看看才能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