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病入膏肓之地:其二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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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罗赢主视角——
“嘿,你还在为那件事而……”
“放开!”
我打掉了他即将放在我肩膀上的兽,厉声正色地凝望着面前的这个兽。
他既是和我一起出生的双胞胎兄长,也是我眼中的恐怖梦魇。
“唉,四仔,你这么做让我这个哥哥很为难呢。”
“我让你为难?你这话未免也太可笑了一些吧?你对我做过什么,我因此受到了怎样的影响,你自己心里最清楚……至于有关于年底从你那里进口『人类』那边产出的■类到青云市的提议已经通过了,你也不必再纠缠我了,很感谢你为了我这个老父亲爱女心切的可笑诉求调动那么多兽手来关注着你的侄女,那,就这样了,咱们就此别过了。”
我本想从他身边赶快离开,可他却像那个时候一样,扑到了我的背后,如同食肉植物黏上了他的猎物一般。
“别走好吗?就让我再好好看看你,让我和你共度这个良宵好吗?算我求你了……”
“不可能!!!!”
我大喝一声,把他从我身上甩开,并用着红润的眼圈,冷冷地凝望着我的这个毫不顾任何伦理,爱■泛滥的变态兄长,这个直至遇到了我的老友郑义,遇到了我的妻子才治愈的噩梦,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时至今日,他仍然弄不清我们之间到底应该维持怎样的关系,也仍然不明白如何才能像一个正常兽一样,组建一个正常的家庭。
虽然随着年龄增长,我也罢,他也好,我们的的阅历越来越多,行为处事方面也越来越圆滑,但,作为双胞胎的他和我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无论如何,他都是那个二十多年前对我犯下令我至今回忆起来都会头皮发麻的,胆大妄为又无知懵懂的少年,而我,则在父亲的一顿鞭打之后离开了家,在曾对我来讲非常陌生的大都市青云市里经历了形形色色的事情,如今不再是那个赌气与家里切断一切关系的叛逆少年,而是一个有着自己家庭的男主兽,一个有着自己理想的从政者,一个备受市民爱戴着的老领导,同时,也是一个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有着绚烂兽生的老父亲了。
他,根本就没有成长过。
这或许也是为什么,崔敏,那个曾经是我三嫂的兽郁郁而终的原因吧——无非是撞破了这个家伙的真正面目,无非是明白了自己一直深爱着,甚至还生出了孩子的兽根本就不爱自己,也不喜欢自己,一切都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他却来者不拒!我真的很为她惋惜,曾经作为商界女强兽的她如果当时没有迷上他的话,或许也不会有在床上重病缠身而亡这种凄惨至极的下场吧,当然,也更不会受她那泼妇般的大嫂和严苛古怪的公公的气。
但,我想最可怜的还是他们之间的孩子,也就是我的侄子罗伦吧?
父亲是这样的一个兽,而且还因为生意的缘故,几乎很少着家,母亲又因为撞破自己所爱的本质,在绝望之中暴病而亡,这个家里,只剩下了他自己一个兽,孤独的活下去——如果不是他拒绝的话,我真的很想把他接到我那里生活。
“不,有可能的,因为我坚信我的A……”
“闭嘴!如果你真的像你说的那样,那你在以前就不会对我做出那种事情,别以为我不明白你当时对我做出那种事是受了什么的启发!”
“不,四仔,哥哥是真的……”
“好了,你就不要再纠缠我了,咱们两个唯一的关系就只能是兄弟以及合作对象,不能是别的!我的话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你若是不想以后连兄弟都没得做的话,就让我离开吧……作为你的弟弟,我只能劝你思考思考,自己如今到底几岁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去爱谁又不该爱谁,请你珍惜眼前兽,不要沉迷于自己自以为是的爱■之中一错再错。”
说罢,我离开了房间,在与我的父母道了声别之后,便起身前往我在离开墨烟岛,返程青云市前必须要去的一个地方。
因为那里,有一个兽一直在等待着我。
……
——以下为罗甿主视角——
千呼万唤才把我那个懒儿子喊出来的我立刻交代了他要干的工作,他看起来非常不情愿的样子,但还是按照我的话去做了。
看着他的背影,我不由得叹了声气,想着要是我跟华以后要是不在了,这温泉旅馆到底该交给谁才好。
我的大儿子就是个懒惰虫,一心就在那些害死兽的游戏当中,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过日子……暂且不说他了,我的小女儿还不太知事,虽然手脚麻利,但也经常给大家添乱,而且,更是在学习数学方面一塌糊涂,算账都算不清,要是把旅馆的生意交给她,那恐怕没几天就倒闭了吧。
虽然现在还不是谈这个的时候,怎么说也得再过个十多年二十年的,但,要是什么都“到时候再说”的话,倘若发生什么突发事故,那可就非常不妙了。
总之,想得多,想得远总归是有好处的。
这么想着,突然有个熟悉的身影闯进了旅馆大门,我仔细一看,那不是我最小的弟弟罗赢嘛!他怎么会来这里?
于是我立刻下楼来到他的面前,这才了解到他和他妻子来的时候,他的妻子把结婚戒指落在了这里,我记得这事华跟我说过,于是我让他不要急,先在这里坐一坐,我去给他取。
我来到了我和华平时住的房间,刚好华也在这里休息一会儿,我便问她那枚婚戒放在了哪里,她打开床头柜,把那枚戒指交给了我。
“唉,四仔嘅家嫂仲真系够乸西丫,呢啲噉嘅嘢都可以落喺度,想必四仔平时喺屋企都系睇佢一方啦。”
(翻译:唉,四仔的媳妇还真是够粗心的啊,这种东西都能落在这里了,想必四仔平时在家里也是照顾她的一方吧。)
我的妻子,华有些无奈地吐槽道,而我摇了摇头,说道。
“点知呢,话晒,四仔嘅家嫂系佢自己去青云市后先识嘅,听讲,一开始佢喺大楼入面嘅工作都系佢外父畀佢安排嘅,都可唔可以俾自己嘅同女婿喺大楼安排做嘢,睇嚟佢哋屋企开头都唔细,想嚟,四仔嘅家嫂肯定都系一个大户兽家嘅太子女啦!”
(翻译:谁知道呢,毕竟,四仔的媳妇是他自己去了青云市后才认识的,听说,一开始他在市政厅里的工作也是他的岳父给他安排的,都能给自己的女婿在市政厅安排工作,看来他们家开头也是不小,想来,四仔的媳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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