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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时初再次出来,三种不同的去疤药就已经做了出来。
让金珠看了一眼,金珠的视线直接落在最为珍贵,味道最为清新价格也最高的档次上。
“如何是给郡主买,奴婢只会买这种,其他的……虽然没有尝试过,不知道效果有没有区别,但是,这个味道好,外观包装好,这样的才能配得上郡主。”
金珠说完,看向另外两瓶。旋即打开,发现跟之前精致包装的药膏香味各不一样,其中瓶身最为粗糙的一个还带着苦涩的味道,里面的药膏呈现黄绿了,瞧着有些像粑粑。
金珠看向宋时初:“大娘子,为什么不都弄成一样的,好看的,药膏是用来祛疤的,想来使用的原材料应该是一样的,为什么要弄的这么复杂?”
宋时初笑了笑,拍了拍金珠的肩膀:“你觉得呢?”
“……”金珠皱起眉头,没有第一时间回答宋时初。
这样被反问,她应该慎重回答的。
若是回答的比较让人满意,那就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若是答案不能让人满意,金珠觉得,那样的话自己对自己都不满意了。
盯着瓶子看了几秒:“大娘子觉得这样利益会更高?”
“对的,利益更高,一些有什么有地位的人最喜欢的就是与众不同,想要穿跟别人不一样的衣服,带着最新款最名贵的首饰,甚至还吃的东西都想法设法的弄出来跟一般人不一样的,这种心理极为常见,最为普通的药膏效果并不差,但是长相跟味道不好,能够保证普通人生活需求就好,至于效果比较好的,那些需要给咱们带来很多利益。”
宋时初将问题剖析开来,跟金珠解释一番。
金珠在临安郡主身边伺候,见过不少的千金小姐,对于宋时初分析出来的结论,慎重的点头,
这些她也有发现,甚至在伺候郡主的时候尽量避开一些雷同。
但是能够在做生意的时候清晰明确的将这些给用上,有些东西了,是可以融会贯通的,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融会贯通也是需要时间的。
金珠觉得,能够在生意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把这些给用上,是极为机敏的。
看向宋时初,眼里的崇拜更浓郁。
宋时初把手里的瓶子塞在金珠手里:“你可以先去京城,把铺面盘下来,做生意也需要技巧,把之前能够用上人脉也给用上,要知道人生每个阶段的阅历都是自己的财富,将财富转现,是能力表达出来的途径。”
金珠点头,翌日便独身往京城走去。
宋时初看着初升的朝阳,树上结出来的白霜。
嘴角勾起笑来。
五仙庙虽然是个庞然大物,但是对于她来讲,也就是存在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有些笔墨的角色罢了。
非得给五仙庙找个参考,大抵就是黄巾军。
这日,宋时初刚走出家门。
抬眼瞧见迎面走过来的族长,宋时初脚步停住:“族长今儿怎么过来了,家里坐一会儿?”
“不坐了不坐了,在这里说就成,你家里的那两个先生太气派了,跟他们站在一起,浑身不舒服,对了,村里人说你要开个厂子,跟山上那个石灰厂差不多的厂子?”族长说着伸手在自己后背挠了一下。
对于族长来讲,他的身份在村里算是不错了。
甭管谁看见了,都得恭恭敬敬的问候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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