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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酒钱实际上成为当地两税的附加税了。但居民们缴纳“尝酒钱”,能否尝到酒,从史料上还看不清楚,但有的地方缴纳所谓的“吃酒钱”,可以肯定地说,是吃不到酒的,仅仅成为宋朝官府“别求课利”中的一项课利而已。
能尝到酒的还算运气不错,更直接点的酒影子都看不见,直接把钱摊派给老百姓,不管你吃不吃酒,都必须要交。甚至发展到直接拦路抢劫的地步:“隆兴府进贤县之土坊镇,‘居民不满数十,商旅稀少,强名曰镇,而有酒税务一所’”;通一岁之所入,此镇之酒税却达两千多贯。那么,这两千多贯是怎样剥取来的呢?“所谓酒者,初无酝造,亦无发卖,系于镇户量其家第之高下,抑令纳钱,一户或四五十文,或三二十文,或七八文,以是为月解,岁亦不过千数百贯而已”。所得虽然不多,“本镇却有酒税官一员,专拦数辈,恶少爪牙数十人,皆蚕食于数十户之市民,甚则罗织村氓,攘夺商旅,又甚则拦截客舟于二三十里之外”。从摊派到公然抢劫商旅客舟,为“别求课利”创造了骇人听闻的手段。
而且宋代是政府直接控制的专卖收入更高,商税的收入,鲜有高过专卖的时候。甚至在大多数情况下,商税收入简直难与专卖收入同日而语。
有文人甚至称:“自古取民之财之多无如本朝者,天下税务、酒务无处无之,且如cd一府税务二十一处、酒务三十五处,其岁额皆四十万以上,然此大郡也,若夫中郡如凤翔者,税务亦十有五、酒务亦二十有五,当世之民何以堪哉?至于金人来犯之后,又有所谓经总制钱、月桩之类。所谓月桩者其取之尤为无谓,其间殊名异目皆是于常赋之外、经制之余,巧生别计,然皆当时权宜不得已而为之。”
这种盘剥表明了宋代百姓的税负之重,也让孙珲看到了,宋代百姓的生活,并不象后世的一些人描述的那么幸福。
事实上,在第一次北伐燕云的时候(那时也是赵佶当政),宰相王黼把枢密院踢到一边,在三省设立经抚房,专门为北伐筹款,命令每一个宋朝的成年男丁都要上缴免夫钱,这一项他刮到620万贯。想了想,他觉得意犹未尽,北伐的时候是要过黄河的,那么顺便把黄河也修一下吧。修黄河利在全国,像淮、浙、江、湖、岭、蜀等地的,和黄河不贴边的男丁们也有责任,太远出不着力是吧,那么出钱。每人至少20贯,这样他又刮到了1700多万贯。当然这笔钱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何栗的手段比王黼要差一些,但1600万贯也是个不小的数字了。正是在这笔巨款的支撑下,宋军能够有足够的武器和物资同金军对抗,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胜。
但这些也让孙珲看清了一个实情,那就是虽然宋代商品经济高度发达,但高度发达的商业对社会的瓦解力量也是巨大的。
之所以有这样的认识,和他对中国朝代灭亡的规律的深刻理解是分不开的。
而每一个朝代的灭亡,基本都是这样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