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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原则是,宁大夫只在藏马山治病。确切地说,就是不出这个院子。”
于乐伸出了三根手指,说话间又摁回了一根,刘晓春和秦奋闻言齐齐点头。
本事大的人,规矩也大,有点怪癖也是可以理解的。
刘晓春当下之地位,其实也早就是帝力于我何加焉了。
嗯嗯,山不来就我,哪有我去就山的道理,你死不死啊?
任谁想请刘教授瞧病,都得诚惶诚恐地赶到沧大附医来。
刘晓春虽然什么都不在意,笑起来更像个老太太,但他要是认真一回,那就管不得谁家帝王将相了。
秦奋当然不可能有这种泰山北斗的地位,甚至老想漏液乘坐头等舱,不卑不亢地送诊上门来着,却也完全可以理解,并且心向往之。
“第二个原则是,宁大夫只治藏马山人。”于乐摁回了第二根手指。
话音未落,刘晓春就赞助性地大点其头。点了几下才觉得好像有些问题,转脸看向了秦奋。
这个不太对啊,秦欢分明不是藏马山人!
且不说医生哪能以地域来区分病患呢?
“哦,秦欢提出了要求,康复后回校复课,毕业后来藏马山工作,我已经答应了他。事实上他已经在为我工作了。”没等秦奋质疑,于乐就已经做出回答了,并且理所当然地补充道,“人的来路无法选择,前途却是要看自己的。”
秦奋笑得略尴尬,听着就像是我耽误了小欢,而小欢终于走上了正确的道路?
也好!
毕竟秦欢要求留在藏马山时,秦奋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这大概就是小欢的最后时光,乃至埋骨之地了。
秦奋真的想过在藏马山买块墓地,让小欢长眠于此。待夫妻百年之后,再过来陪伴小欢。
藏马山虽然贫瘠,却也是山清水秀。
是啊,山清水秀,甚至云蒸霞蔚。
秦奋透过小窗子看向山顶林木,一时间精神有些恍惚。
在藏马山工作和生活,好像也不是多难接受的事情?
只要小欢高兴!
“没能出生于藏马山,也不算是多大的问题。毕竟,”于乐还给予了深入的解释,“毕竟没有人是完美的,毕竟后天还可以选择。”
呃,没能出生于藏马山,这是多大的憾事!
呃,还是先天性的憾事!
呃,好在后天还能弥补?
刘晓春忍俊不禁,见于乐说得一本正经甚至是庄严肃穆,却也不好笑出声来,“小于大夫,您继续。”
想来,宁神医对于藏马山,有着绝大的影响力吧。
刘晓春突然间有些明悟。
我在业界或者有些地位,但出了沧大附医,谁还认识我呢?
遑论对沧海的影响力。
那么这些年来,我都在忙乎些啥呢,有什么值得自鸣得意的呢?
一时间,刘晓春就觉得这间五六平的小诊室,好像有仙则灵了。
然后就觉得,宁神医是真正的世外高人,不食人间烟火,坐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谢。
而这位年纪轻轻的经纪人,就是行走凡间,出入世俗的仙家弟子了,无可奈何地沾染了些烟火气息。
刘晓春倒是无意中猜到了一个事实,山下那四五万平米的房子,其实是与宁神医无关的。
神医嘛,哪会在乎这等琐事?
而弟子兼经纪人如何行走,宁神医也并不干涉,反倒是相当的宠溺……
“第三个原则,宁神医治病救人,藏马山要获得相应的利益。”于乐把第三根手指摁下去了,“比如小欢这种,就算是为藏马山引进人才了。”
现编的,毕竟不太圆。
秦奋也察觉到了逻辑上的瑕疵,眉头微微地皱了皱,这两条嵌套了,不是对等关系。
“嗯,第三个跟第二个其实大差不差,算是两个半原则也行。”于乐理所当然地补充道。
我想怎么编,就怎么编呗。
神医弟子嘛,任性!
刘晓春却是瞠目结舌,神医弟子句句不离藏马山,他终于弄清楚自己与宁神医的差别到底在哪儿了。
不在于医术高低,而在于桑梓之情!
无论富贵卑贱,食不过一碗,睡不过一榻,葬不过一丘。
重要的是,你为别人做了什么!
相对于宁神医来说,我才是粗鄙村夫,浑身铜臭无趣。
看似超然洒脱,实则浑浑噩噩,直至老迈颟顸尤未知也!
“刘教授,刘教授?”秦奋轻声呼唤。
刘晓春如梦方醒,居然有大汗淋漓之感,朝着于乐拱手,“谨受教,谨受教!”
啥玩意儿?
秦奋在一旁大惑不解。
咱们不是要把宁神医及其弟子诱拐,啊不,聘请到沧大附医去,拯救更多骨髓瘤患者的生命吗?
小于大夫不过是谈了宁神医的三个原则,好吧,逻辑性还多少有些欠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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