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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8月。
“主人,此地乃是豫州梁国睢阳城,从此往西走,约莫半个月左右就可以抵达颍川了。”吕布恭声说道。
不得不说,此次让吕布跟来,绝对是李义做出的最明智的选择,虽然许多地方李义并不逊于吕布太多甚至更强,但在认路这方面,李义真心比不上吕布。好几次如果不是吕布阻止的话,李义真心不知道会走到哪里去。
当然,李义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路痴,只是不太习惯没有路标而已。其实可能许多现代人也有这个毛病,就是当一群人一起走的时候,总会选择跟随而不是自己带路……呃,好吧,李义在认路这方面确实有些弱。
“嗯,那就在这里过一夜,明天再出发吧。”李义点了点头,随后就带着小白往一旁的树林中走去。这段时间他早已经习惯了在树林中过夜,反正有小白在,他也不需要担心被什么野兽夜袭。
或许是野兽之王的天赋又或者小白有些特殊,哪怕是毒蛇毒虫也无法逃过小白的眼睛。嗯……或许是鼻子或者胡须?
闻言,吕布点了点头,就进城购买酒食去了。以前他还能和颜良轮流来做这件事情,不过在颜良离开后,他就只能自己来做了。不过看他那轻松愉快的模样,似乎对这种事情很喜欢?
不多时,吕布就来到了睢阳城内的集市之中,“老哥,这肉给我拿20斤,不要骨头。”一个猪肉摊前,吕布颇为豪气的说道。
在这个时代,牛因为要耕地,所以除非老死,不然是绝对不能宰杀的。当然,如果病死的牛有人愿意吃的话,那也没人拦着。而猪肉,虽然早已经成为了家畜,但却只有贫民才会吃,贵族或者世家子弟更多的还是吃羊肉。
这种规矩虽然不知道是谁制定的,但流传至今却已经成为了共识,只有贫民才会去吃猪肉。不过显然,李义是绝对不会在乎这些东西的,前世作为半个吃货的李义,唯一在乎的就只有好不好吃而已。
而李义这个习惯,也深深的影响了吕布乃至整个九原县的人。除了某些极其固执的老人之外,所有人在选择吃食这方面,都变得味道第一,其他不管。
一句话,让猪肉脯的那位伙计愣了半天,毕竟如今又没有什么节庆,谁没事买那么多的肉?不过看了看吕布那雄壮的身躯,以及手上拿着的铁戟,这名伙计还是很明智的选择闷声切肉。送上门来的生意,难道还要因为自己嘴欠推出去不成?
买好了肉,吕布又去买了些酒水盐巴,随手将其挂在戟尖上正准备离去,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尖锐的惨叫声。
“嗯?”吕布挑了挑眉毛,循声就走了过去,倒不是他艺高人胆大,实际上周围不少人都循声围了过去。任何时代,都不会缺少围观的吃瓜群众。
还未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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