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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iqudd.net,最快更新磨刀霍霍向渣攻[重生]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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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远处,泪流满面的秦因书正死死抓着医生的白大褂:“不是说我小爹的病快好了,马上就可以出院了吗?!怎么才这么一小会就……”

    他哽咽得几乎说不下去了,整个人悲痛欲绝,本该明亮的眸子里早已失去了神色,盛满了与他年纪并不相符的绝望。

    沈景行强忍悲痛,将秦因书抱在怀里,看着医生质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医生很难为地叹了口气:“应该是并发症,只是来得太突然了,我们都没注意到……”

    那边的人还在说着,可是秦宥已经听不进去一个字了。

    他的小望是死了吗?这怎么可能?!

    小望明明健康得很,明明什么病都没得,明明还要比他多活很多岁,怎么就这样不见了呢?他不信,他不信……

    直到那蒙着白布的尸体从病房内被推了出来,秦宥才明白他的小望也许……是真的要永远离开他了。

    他怔怔地看着他最爱的人被推向那冰冷的太平间,浑身僵硬犹如岩石,不能动弹分毫,只能像个木柱般死死被钉在了原地。

    他不知道自己这样站了多久,只知道周围的人早就散了去,直到听到一个小女孩对她妈妈说道:“妈妈,你看那儿有滩水。”

    他缓缓低下头,果然脚前有着一大摊水,就连他的布鞋也被浸成了绝望的深色。

    伸手一摸脸,顿时湿漉漉一片,这才发现原来他是哭了。

    他竟然哭了,自从他母亲去世那日起,他就发誓再也不会掉一滴眼泪,这十几年来他都做到了,可今天他竟然哭了。

    可他怎能不哭?

    他最爱的人就这样在这世界上消失了,他所做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他当然得哭。

    秦宥哭哑了嗓子,哭红了眼,哭弯了腰,再也没有一丝力气,一点一点弯下身子蹲在地上,除了抱头痛哭,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能做些什么。

    也许之前,他就应该进去抱抱他的小望,只要能轻轻握一握他的手,他也愿意啊

    也许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任人摆布,也许他错了,错得太离谱了,也许他就是一个大傻逼,他害了他最爱的人!

    不,不是也许,他就是一个大傻逼,完完全全的大傻逼!

    所有的错误不应该让小望来承担,是他,是他应该来了结这一切!

    秦宥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下楼的,他的脑子里几乎一片空白,只有找到“它”这唯一一个念头。

    他必须要找到“它”!

    一楼大厅里人来人往,嘈杂喧闹,秦宥却觉得这个世界离自己是那么远,他迈着沉重的步伐面无表情地向门口走去。

    可忽然,一阵清脆悦耳的电话铃声在他身旁响起。

    如同受惊的猛兽,秦宥眼眸里的光暗了暗,瞬间就做出了防备的姿势。

    在他左手边,不到一米的位置,一只黑色的电话正在兀自震动,声音就来自这里。

    这里是个半圆形的导医台,本应有专门的护士坐镇,可也许是太忙了,守在这儿的护士竟不知去向,而那铃声依旧“叮铃铃”的响着,完全没有停下的趋势。

    一定是“它”!

    秦宥蓦然沉下眼,眼底一片幽深,他艰难地拿起那有如千斤重的电话听筒,咬牙切齿道:“是你吗?”

    “不要想你不该想的事。”这次说话的是个女人,她的声音如黄莺出谷,清脆悦耳至极,可那如沐春风的语气却让秦宥恨红了眼:“我要和你见面!”

    “为他报仇吗?”那头的女人轻轻娇慵一笑,可忽然话锋一转,语气陡然凌厉了起来:“别忘了,你还有个儿子。”

    犹如一记当头喝棒,秦宥整个人几乎僵在了原地。

    对,他还有个儿子,他不能让二娃再出事了。可是、可是小望难道就要这样……不清不楚地死去吗……

    秦宥陷入了这辈子最痛苦的抉择之中,过了好久,他终于抬起了头,只是整个人恍若一秒之间苍老了十岁,黯淡无光的双眸向众人昭示着他心里最后的那一簇火也灭了:“你想干什么?”

    那头的人轻描淡写道:“我知道你恨我,我可以放你一年的自由,但一年后你必须回来。”

    在舒望去世后,秦因书被接回了秦家。

    在秦家他不愁吃不愁穿,可无论怎样也无法从这些人身上汲取到任何一丝温暖亲情。而他唯一的依靠沈叔叔也在舒望去世后离开了水都,不知去向了何处。

    在这世上他还有一个至亲,可他宁愿没有这样的亲人。

    直到现在,马上就是舒望一周年祭日了,他也不曾见过秦宥一次。

    这人估计还在国外风流快活着吧,秦因书暗自冷笑,背上书包骑着自行车就去上学了。

    虽然同是秦顶天的孙子,但他同他爸一样在秦家是个不受宠的存在。他大伯的儿子秦峻岭每日都有豪车接送,而他只能骑着自己攒钱买的自行车。

    秦因书虽然不爱慕虚荣,但这种明显的区别对待他还是能感受出来的,在秦家呆得越久,这种寄人篱下的滋味就越浓。

    他知道自己能住在秦家全凭身上流着秦家的血脉,不是出于爱,只是出于所谓的血浓于水。

    不过,每天骑车上学他也乐得轻松。他的堂哥秦峻岭可谓含着金汤匙出生,生来就锦衣玉食,受尽宠爱,身上公子哥的毛病多之又多,可不是个好相处的。

    当然,秦因书在五岁前,也有过一段非常快乐的日子,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一家三口也是幸福美满,其乐融融。那时舒望没生病,秦宥没出轨,两人也没离婚,每天都把他当作掌心宝一样宠着。

    他忽然想起,原来自己也曾是家里的小皇帝。

    “喂,你要上来坐坐吗?”在秦因书踩着单车逆风疾驶时,一个倨傲的声音顺着偌大风声一同灌进了他的耳内。

    扭头看去,一家法拉利正与他并驾齐驱着,坐在后座的秦峻岭高傲地扬起下巴看着他。

    “不用了。”秦因书微转龙头,有意拉远了与法拉利的距离。

    他从来就不喜欢秦峻岭,无论对方是好心或者恶意。或许是因为他是嫉妒对方的吧,嫉妒对方生来就那么好运,能被那么多人爱着。

    “真扫兴!”秦峻岭的脸一阵青一阵白,他恶狠狠地剜了秦因书一眼,便吩咐司机加大马力,顿时扬长而去,把秦因书远远甩在了身后。

    冷冷看着那辆法拉利消失在视野之中,秦因书一拐龙头,驶进了街边的一个小巷内。

    在上学前,他还有件事得做。

    “大娃,大娃。”停下自行车,秦因书弯着身子在这狭窄幽暗的小巷子内四处探寻着。

    舒望死了,他被秦家接去了,大娃彻底成了孤家寡人,只能终日流浪在街头,靠吃着垃圾桶里的剩菜剩饭度日。

    秦因书虽然不能把大娃接回秦家养着,但每天都会来看望它,并给它偷偷带些食物。

    “呜呜呜~”一阵有气无力但又隐隐含着喜悦的声音吸引了秦因书的注意,他循着声音走去,果然就在垃圾堆旁边看到了一只怏怏趴在地上的老狗。

    在这一切发生之前,大娃每日都被好吃好喝的供着,被养得油光水滑,白毛胜雪。可现在,它每天吃不好睡不好,身上原本柔顺雪白的皮毛早已变得枯黄干燥,像稻草般死死纠结在一团。

    除了外貌上的改变,大娃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也变差了很多。

    在舒望去世的那天,在家等了三年的大娃竟像是有心灵感召一般不管不顾地冲出了家门,只是才刚狂奔到马路上就被来不及刹车的大卡车撞断了一只腿。

    即使现在大娃只是趴在地上,也可以清楚看到它有只后肢很不正常地萎缩着,这就是那只被撞断了的腿。

    秦因书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塑料盒,揭开盖子摆在了大娃跟前。这里面装的是鸡蛋与香肠,虽然没有大娃最爱吃的鸡胸肉和牛肉干,可在看到这一切时,它已经拱起了小半个身子,眼睛刹那就亮了起来。

    “慢点吃慢点吃。”秦因书笑着揉了揉大娃毛茸茸的大脑袋,心里却满是苦涩。

    大娃现在已经是一条十岁的老爷爷狗了,身体又不好,也许活不了多久了,现在他只能尽可能地把最好的给它。

    可大娃并没有如秦因书所预料卯头大吃起来,而是甩着尾巴看向另一边轻声呜咽了起来。

    大娃看的正是一个幕天席地靠着垃圾桶呼呼大睡的怪人。

    比起流浪汉,秦因书更愿意称这个人为怪人。

    这人似乎在更早的时候就住在了这个小巷子里,秦因书每次来找大娃就会看到这怪人在那睡着大觉。怪人全身脏兮兮的,穿的衣服就没有变过,他已经分辨不出那是究竟蓝色还是黑色了。

    这人似乎就是一个来自史前时代的现代泰山,乱糟糟的头发留得老长,纠结干枯,抓起一把便能编辫子。也正是因为怪人从来都是蓬头垢面,秦因书从来就没看清过这人藏在乱发后的面容。

    但是他能感觉到,大娃和这怪人关系很好。也许这一人一狗早就建立了他所不知道的革命友谊,又或者大娃已经认了这怪人为新主人。

    秦因书和大娃一起长大,自然看得懂它眼中的意思。

    大娃这是在对怪人说:我们一起吃吧。

    秦因书不愿让大娃失望,拿着盒子走到了怪人面前,问道:“你要吃吗?”这是他第一次同怪人说话,心中竟莫名紧张。

    这怪人此时正翘着二郎腿躺在几张破旧不堪的报纸上,脸上搭着一本从垃圾箱里捡来的杂志。听到秦因书讲话,他喉头里翻滚起了一个模糊不清的声音,听起来既粗糙又有几分不耐。

    秦因书看了眼表,快要上课了,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了,于是不再同怪人纠缠,把盒子放在地上,与大娃进行了最后一次道别。

    在离开前,他看着大娃日益老去的模样和渐渐衰落的神色,不由悲从中来。跪在地上,在大娃的大脑门上印上了一个轻轻的吻,就像舒望以前对他们做的一样。

    “大娃,等我回来。”

    可大娃终究是没有等到它的二娃。

    它早已是强弩之末,能撑到现在已经是拼尽了全力。从昨天开始,死神就缠上了它,它不哼不动,不吃不喝,就那样静静地趴在那里,任由时间带走它身上一点一滴的生命力。

    它只是在等着,等着见到它最亲爱的小弟弟,然后开开心心地去天上见它的主人。

    在今天,听到秦因书声音时,它是那样的高兴,只是它再也无法大声叫了,就连尾巴也摇得不利索了。

    它真的是只即将死去的老狗了。

    不过,能在死前见到秦因书一眼它还是很高兴的。而且它还吃到了生前爱吃的鸡蛋和香肠,如果上了天堂,应该会有更多好吃的吧。

    看着大娃的眼神一点一点涣散,秦宥急忙揭开脸上的杂志坐了起来。他将大娃抱在怀里,像抱婴儿一样一下一下顺着它的毛。

    当初大娃刚到他们家时还是只巴掌大的小奶狗,他和舒望就是这样小心翼翼又视若珍宝地将它抱在了怀里。

    它是他和舒望的第一个孩子,永远都是。

    他突然想起来了当时哄它入睡的歌谣,于是抱着大娃轻轻摇了起来,轻轻哼了起来。

    大娃将大大的脑袋搁在秦宥的肩头上,脸上是满足的笑容,就这样在这并不十分优美、时断时续,还有几分破碎哽咽的歌谣中缓缓闭上了眼睛。

    在它的生命的最后一刻,它感觉到天上下雨了。

    真是扫兴,弄湿了它美美的头顶。

    秦宥抹了把眼泪,学着秦因书的样子去亲吻已经没了生气的大娃,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摆得整整齐齐的报纸上,又拿来杂志轻轻盖在它身上,替它遮住一切风雨。

    现在他的小望走了,他的大娃也走了。

    秦宥忍住悲痛,站起身来,在看到大娃脸上挂着的那没心没肺的笑容时,他竟有几分嫉妒。

    真是幸运的两个家伙,可以在天堂相见。

    平复情绪后,秦宥顶着路人们厌恶嫌弃的目光,走进了一家小旅馆。他在小旅馆里洗头洗澡,修剪头发,剃去胡子,很快镜子里的野人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英俊成熟的男人。

    他坐在桌边写了一封信,并仔仔细细地装进信封。最后打开随身携带的破包,从里面拿出了一套崭新的黑西装。

    这套西装他只穿了一次——在他和舒望结婚时。

    他本以为他这辈子不会穿第二次的,因为结婚时他就已经想好了,要在死后让人们替他换上这套西装,让他带着爱意在大火中化为灰烬。

    可现在,他要穿上这套西装去做他这一生最重要的事了。

    站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看着被封好的信一点一点被邮筒吞没,秦宥知道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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