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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静迟简直大开眼界,满脸不可思议。
“啊啾!”程静迟站在漫天大雪中,打了个好大的喷嚏,道,“太神奇了。”
“抱歉。”厉战立刻收回了雪花,屋子里气温陡升。
程静迟却仿佛被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以往二十五年形成的人生观世界观岌岌可危。
还没有感叹完,屋子里突然扬起一阵怪风,那风倒是暖暖的,吹得他的衣服猎猎作响,就像烘干机一样,绕着程静迟吹个不停。
程静迟只觉得一股暖风扑面,暖洋洋的舒服极了,正惬意得不行,只得“嘶啦”一声布料撕裂的声音,暖风陡停。
程静迟往下一看,顿时囧住了。
原来厉战弄出的怪风从下往上形成了一个风眼,底下的风速太快,居然把他的一条裤腿绞碎了。
厉战也呆了一下,仿佛没有料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一脸惨不忍睹的表情:“抱歉,忘了你们普通人的布料太脆弱了。”
突然掉到普通人的世界,忘了这个世界的人既没有修炼,也不是穿的附加各种功能的装备,布料的防御连一个最普通的飓风漩涡也无法承受。
程静迟却一点也不介意,只觉得今天真是过得太精彩了。
他已经完全被厉战表现出来的武者手段折服,看着厉战的眼神充满了敬意。
想刮风就刮风,想下雪就下雪,想落冰雹就落冰雹,这完全就是一个人形天气调节器啊!以后连空调和暖气都可以省了。
平民出身的屌丝,即使见识到了这么逆天的金手指和大人物,想的也只是如何省钱赚钱,完全想不到怎么制霸全球一统世界收小弟从此走上人生巅峰的伟大目标。
厉战的目光往下,落在他的小腿上,眉头一皱:“你受伤了?”
程静迟这才从激动中清醒过来,满不在乎地道:“哦,这个啊,是我以前小时候受的伤,我在试验那个凝碧丹药渣的祛疤效果呢!”
他伸手把那块纱布揭了下来,发现之前他外公用了无数配方制成的祛疤膏都只是淡去了一点的丑陋疤痕,果然好了很多,现在看上去居然只有一条红线大小的印记,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看来外敷的效果比内服并不差多少。
“那个凝碧丹的药渣效果真不错。”程静迟高兴极了。
现在市面上的祛疤膏药效都一般,真正要完全祛除疤痕,只能靠手术植皮。他有预感,如果将这些凝碧丹的药渣制成祛疤膏,到时一定会引起轰动。
想到这里,程静迟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好好琢磨这个事,正好这时外卖到了。
他下楼取了外卖,对厉战说:“这两天我有事,可能就不过来了,你一个人不要紧么?厨房的料理台上我放了点钱还有一套备用钥匙,你要是无聊可以去附近转转,这边比较荒凉,没什么人,可以坐车去市里,那边人多,店铺多,吃的也多。知道怎么坐车吗?出门左手边不到五十米就是公交站,坐210就行了,不用转车。”
厉战点头:“无妨,你不用担心我。”
“哦。”程静迟摸了摸鼻子,厉战的语气让他觉得自己有点自作多情了。
人家一个大男人哪里要他操这么多心呢?说不定还嫌他多管闲事。
他四处看了看,觉得没什么可说的,便打算下楼。
他外公明天生日,他和他妈都要回乡下给外公庆生。
关门的时候,从未闭紧的门缝里,他看到厉战又站在窗边,看着窗外万家灯火,那身影不知为何,看在程静迟眼里居然有几分寂寥萧瑟。
鬼使神差地,程静迟问了一句:“明天是我外公生日,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乡下?”
程静迟一听,忍不住笑了,之前的纠结与愤懑顿时烟消云散。
“程伯舟要郁闷死了,那一顿饭少说也得七八万块,这下全都扔水里了,不过他这几年肯定没少捞钱,这几万块估计也不放在眼里。”程静迟想到最后程伯舟憋屈的脸色就觉得痛快极了。
“他以为我还是小时候那个一心渴望父爱,会因为得到他偶尔回头施舍般的一个笑容就欣喜若狂美得冒泡的可怜虫。”程静迟“嗤”了一声,道,“真以为随便说两句软话,施舍点小恩小惠,我就该感激零涕,心甘情愿地卖血卖肾回报他,真是美得他!”
程静迟愤愤不平地碎碎念。
“当年对我妈那么狠,卷了家里的房子和所有的钱,逼着我妈离婚,大冬天的把我和我妈往大街上撵,那个时候他怎么就不念着点父子夫妻情分了。我发烧三十九度快四十度的时候,外头的女人一个电话,他就丢下我头也不回地离开,我妈那么瘦的一个人,背着我走了好几里路去医院看病,医生说如果我再送过去迟个半小时,就烧成白痴了,结果我住院一个星期,他连一回都没有来看我。现在才来和我说父慈子孝,真是个笑话。”
其实这些都是小事。
他最痛恨的还是程伯舟当年对于乔白术的无情。
那个时候乔白术才多大?不满十八岁,论起来还只是个青少年,为了讨好姓颜的女人,就能昧着良心往死里整他,乔白术好歹也喊了他十多年的姐夫!
当然,乔白术是有错,可那错的代价实在太高了。
污人名声,毁人前程,残人身体,乔白术的一辈子就这样毁了。
在程静迟前十几年的生涯里,记忆中程伯舟陪伴他的时光真是少之又少,他总是有开不完的会,应不完的酬,真不明白一个要倒闭的小纺织厂的党|委书记,怎么有那么多的应酬。
相反的,外公和小舅反而是参与他生命最多的人。
生病了外公给他配药煎药,然后捏着他的鼻子往他嘴里灌苦得连胆汁都要吐出来的药汁。
被同院子的大孩子们欺负了,小舅捋起袖子给他撑腰,揍得那些大孩子们从此再也不敢随便欺负他,见着他就绕道。
家长会从来都是他外公或者他妈妈参加的,别的小朋友还以为外公是他爸爸,嘲笑他的爸爸为什么比别的小朋友的爸爸要老,为这程静迟还没出息地哭过鼻子。
在他成年独立以前,是他妈含莘如苦,一个人做两份工赚钱养活他,是外公悉心教导,告诉他做人的道理,是小舅陪着他度过了无忧无虑的童年,让他不至于孤单。
他们才是他的家人,而程伯舟,在他的人生中不过是贡献出了一颗微不足道的米青子而已。
这样不负责的父亲,又有什么理由在十多年后的今天,理直气壮地让他割一个肾给他和小三生的女儿呢?
难道就因为那可笑的血缘亲情吗?
“其实人一个肾脏也能活,可程静姝如果换不到肾就一定会死,你说我是不是太狠心,她还只是个孩子呢!”程静迟自嘲地笑道,“可惜我的心太硬,没办法做出那么高尚的事。”
厉战犹豫着摸了摸他的脑袋,说了一句:“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程静迟不说话了。
他没说出口的意思,厉战懂了。
是的,他恨颜家人,当年姓颜的但凡对小舅能手下留情,不那么赶尽杀绝,今天他也许都会答应,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么。
既然颜家人当年能那么狠心对乔白术,就别怪他今天硬着心肠不肯割舍一个健康完好的肾脏给程静姝。
别说什么孩子是无辜的这种话,她是程伯舟婚内和别人出轨生下的孩子,出生的时候就带着原罪。
而且——
程静迟想到程静姝在饭店包厢里的表现,这小姑娘看着年纪小,心思却复杂得很,就是不知道程伯舟愿不愿意自毁前程,舍弃一个肾脏去救最心爱的女儿了。
想到这个,程静迟就觉得很期待,不知道程伯舟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
从秦皇食府回来,程静迟很快就把这事抛在了脑后,专心致志地研究姜宁留下的计划书,觉得很是可行。
抽了个时间,又约了姜宁见面,商讨了一下公司筹备的具体细节,决定了以后公司的发展方向,最重要的是利益分配的问题后,程静迟理想中的集化妆护肤护理于一体的化妆品公司终于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始筹备起来。
程外公上次给了他七八个养颜的方子,这些方子即使不掺杂着凝碧丹的药渣,效果也挺不错,当我比起凝碧丹自然就差了很多了。
程静迟的路线就是利用外公给的方子,研发普通的护肤品,走大众路线,而他手里的药渣,则走类似于高定的方式,价格昂贵,走高端路线,毕竟他手里的药渣看上去不少,但到底来源不稳定,谁也说不准下次那个漩涡传送门什么时候开启,还会不会掉凝碧丹的丹渣,所以他手里的那些药渣就显得格外珍贵,用一点少一点,稀世绝品。
姜宁在亲眼见识到程静迟那些掺了药渣的成品的效果之后,直接定下了两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块的价格,还只有三十毫升的量,这已经完全可以媲美全球最顶级奢华的护肤品价格了。
程静迟有点担心这个价格太贵,到时无人问津就比较尴尬了。
结果姜宁倒是完全不担心,说:“只要保证效果,再贵的价格也会有人动心。不要小看了女人的爱美之心,多的是那些为了美貌一掷千金的土壕。”
公司的选址没有异议,就落在了大塘镇。
大塘镇的镇长顿时被这个天上掉的馅饼差点砸晕了脑袋。
这几年靖城发展得很快,底下的几个乡镇发展的势头也很凶猛,当然主要是芙蓉镇那几个附近的乡镇,靠着独特的地理优势,还有沉船博物馆,大力发展旅游业,大塘镇这种没什么特色的乡镇就渐渐没落下来,有什么好事儿也落不到大塘镇头上。
现下竟然有人愿意跑到这个花不香鸟不语连兔子都不拉屎的犄角旮旯里开办工厂,而且两个主要负责人还都是大塘镇本土走出去的人,镇长忙不迭地点头答就应,并且给予了一连串的优政策,务必要尽快把这事敲定。
姜宁的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细节商量妥当,选址也确定之后,工厂很快就开始动工了。
程静迟既要上班,又要忙着筹备公司的事,一个人忙得团团转,常常恨不得把自己劈成两半使。
在各种忙碌中,剁手族们期盼了一整年的双十一剁手日终于来到了。
至于为什么这么珍贵的药渣会被当成垃圾扔掉,解释就更多了,乔白术也没有多问,说:“你给我的药渣我调配了十瓶祛疤膏,还剩了半瓶,我留着研究研究,下午阿武要去靖城,大约三点钟到,我让他给你带过去。”
下午的时候,季行武果然来靖城。
“小白托我给你送过来的。”季行武从车里拿出一个包装得很扎实的小纸箱子递给他。
“谢谢武哥。”程静迟接了过来,高兴地道。
“没什么,镇上那边在修路,路不好走,你看看有没有弄坏。”出门的时候,乔白术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小心开车,不要把给程静迟的东西弄坏了。
“我相信武哥开车的技术,小舅就是太小心啦。”程静迟满不在乎地道。
“行。”季行武点头,“我先走了,有事给我打电话。”
他是来靖城办事的,顺路给他送东西,东西送到,季行武也没有多留,说了两句话就离开了。
等他一走,程静迟迫不及待地拆开纸盒子的包装,看到盒子里整整齐齐地放了十瓶祛疤膏。
统一的二十毫升的磨砂玻璃密封着,看上去意外地精致漂亮,有点像试用装的化妆品。
程静迟特别满意,他小舅做事就是这么完美,
“小程,你买的什么东西啊?”黄姐从茶水间出来,手里捧着茶杯,看到程静迟正在拆箱子,好奇地走过来看了一眼,道,“你买这么多试用装的化妆品做什么?”
程静迟解释说:“不是买的化妆品试用装,是我小舅新调配的祛疤膏,我腿上不是小时候爬树留下了一道疤吗?这么多年来,外公和小舅一直想方设法要将那道疤痕去掉,其实我一个男人,有没有疤的真的不要紧啦。”
邮局同事们都知道程静迟的外公是个老中医,保安大叔甚至还托程静迟找他外公调配过风湿膏药,据说效果还挺好的,现在已经成为了程外公的忠实客户。所以一听是程小舅送过来的祛疤膏,大家都起了兴趣,就连一直挺安静,很少凑热闹的小李都禁不住凑了过来。
黄姐把茶杯放到桌子上,说:“看看是什么样子的。”
程静迟本来想回家再查验的,但禁不住办公室里几个娘子军起哄,不得已拆开了一瓶的包装,揭开里面的密封盖,顿时一股奇特的异香飘了出来。
那香味淡淡的,带着海洋的味道,闻起来清爽极了。
“味道挺好闻的。”黄姐闻了闻,说道。
另一个同事小齐甚至挑了点药膏涂在手背上,抹匀后说:“挺清爽的,要是护肤品就好了,肯定容易吸收。”
她家有钱,皮肤保养得跟婴儿一样,连个印子也没有,更别说疤痕了,对于祛疤的产品兴趣就不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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