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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传完, 十分钟过去,余乐乐还维持着原来的样子, 坐在椅子上。因为没动鼠标, 电脑自动黑屏了。

    直播弹幕都在讨论,“这个地球人在干嘛,傻乎乎一直在转圈,好傻啊哈哈哈哈!”

    “主播你是要变心了吗!不要啊!你忘了楼下等你的小远哥了吗!”

    “凭良心说, 他的脸挺美的,身材也不错!主播如果变心了我能理解!”

    “主播显然已经动心了!替小远哥默哀一分钟!”

    因为有人喜欢方远,有人喜欢沈南,很快又吵起来了。也有人在猜这个沈南是本人, 还是穿越的。

    “我不喜欢这种男生,感觉有点像女孩子。”

    “前面等等我,我也觉得小远哥好看多了, 那才是男人的帅!他单枪匹马上山救主播的时候,我就决定站他了!”

    “主播不用怕!反正你选谁我们都支持你的!我懂你!”

    知道□□的高V用户们几乎一致发言:“主播千万不要接触这个沈南!记住我们的嘱咐!”

    余乐乐自己也很乱,她努力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路。

    一,前世的沈南,灵魂穿越到方远身上

    二,唱网络歌曲的沈南,不知道是本人,或者也是穿越的

    三, 前世发生的那件悲剧, 今生可能不会发生

    因为她弄不清楚这个世界的运行机制, 不知道有没有蝴蝶效应,那最好还是不要接触这个沈南比较好。

    余乐乐移动了下鼠标,发现文件传完了。对方发来一个笑脸,“图文很不错!等我好消息吧!”她打下一行:“好的,谢谢!”

    假设旅行社敲定好了,农户租约谈下来,稍微装修一下也不花费什么钱。那么食材、厨子就是第二步要考虑的问题,这也可以提前做一点功课。除了这些基本功,推广宣传还是一项不能停下来的工作。

    在2005年,网络媒体兴起,多少人都认为网络发展到这个程度已经很厉害了。没想到十多年后,网络媒体才真正实现完全覆盖。

    余乐乐先是去浏览了郭小明的大学学生论坛,发现那个论坛的农家乐帖子只有她一家,回复评论已经刷到几十页,被版主置顶。难怪报名这么火爆,房源真是要尽快敲定下来才行。

    这时候,郭小明发来消息:“第二批明天上山,十二个人可以吧?”

    “好,我跟二舅舅说了,让他安排车子接,你们到了打这个电话。”

    “好。”郭小明隔了一会,又发来一条:“对了,我的小明明还好吧?”

    小明明是郭小明养的兔子。上次他们去市集买的,到了快要走的时候,发现不好带,只好放在余乐乐家里寄养。每个人都买了一只,挂了个牌子,起的名字五花八门,什么黄焖鸡、水煮鱼都来了。为此,余乐乐在后院给他们辟了一个小地方。

    余乐乐说:“我给你传照片啊!放心啦,我舅舅好喜欢小动物的。”

    郭小明看了照片,又提议说:“你知道博客是什么吗?我觉得你可以开通一个博客,分享一下美食和养兔子之类的。我们平时没事自己上去看就行了,省得转来转去。”

    余乐乐早就想开博客,但她一直没想好内容。被郭小明一提醒,她立刻开通博客。郭小明还把学生论坛的农家乐帖子编辑了一下,附上了余乐乐的个人博客地址。起初访问的人并不多,但郭小明在校园十个大Q群里宣传了一下后,博客访问量立刻一路飙升!

    余乐乐发了几个兔子照片,留言每次刷新都迅速增加二十几条:“哈哈哈为什么要叫它黄焖鸡!兔子很委屈了!”“哈哈哈这个水煮鱼!你是鱼哎,你还吃草?/疑问。”“不想看兔子,求兔子主人照片!”“听说主人长得很漂亮。”“看得我也想养一只!”

    她翻了一下,感觉都看不过来了。一看那么多留言好奇她的长相,肯定是张大海又到处宣传这个农家乐主人是个大美女。但无论如何,有流量是好事情。

    除了网络媒体,纸媒也是相当有影响力的一个渠道。

    余乐乐看还有二十多分钟要下机,所以还投了几个以前相熟杂志的邮箱,像是《XX旅拍》《城市X刊》这一类的杂志会比较适合的,她都发过去了。其实也不抱什么希望,只是想试试。很快收到几个自动回复,她关掉了。审稿最快也要一个星期,慢的可能要一个月,甚至两三个月也有。

    发完了以后,余乐乐拿起背包结账离开。

    从楼下出去的时候,阳光晒得地上一阵阵发烫。余乐乐在舒服的阳光底下,决定暂时不去想那些复杂的事情。既然都来镇上了,她就想好好放松一下,买买买,吃吃吃。当然,顺便挖掘几个好厨子,也了解下附近的菜式,也是她要提前做好的功课。

    余乐乐敲了下车窗,等方远把车窗降下来,冲他笑:“我们去逛街吧!”

    方远本来有点犯困,在车上睡了一会,朦朦胧胧听见这么一句,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啊?”

    “走吧,晒太阳去!”

    不过,比余乐乐预想中的美好要稍微糟糕一点。在这个小镇想买买买还是比较困难的。余乐乐在那种过时的衣服店里逛了一圈,很快兴致缺缺出来了,在“哗啦啦”精品店里看了一圈,也觉得没什么好买的。像方远这种挑剔到吹毛求疵的类型,更是不可能买什么东西。

    方远领着余乐乐往一家小咖啡馆走,但是走到一半,余乐乐看其中一家小餐馆人特别多。正是午饭时候,人特别多,挤得小店面水泄不通。“我们去这家吧!”

    他们点了猪油渣炒青菜,四宝拼盘,苦瓜炒鸡蛋,还有一个冬瓜猪骨汤。余乐乐感觉这顿饭算是意外惊喜了,家常菜,但是火候把控很到位,只是味道稍微重了一点。她暗暗记下了这家店,方便以后商量合作。

    余乐乐问:“你觉得怎么样?好吃么?”

    方远:“还行。”

    方远撑着下巴看她一眼:“不过,我还是喜欢你做的烤肉。”

    他记得这是余乐乐最喜欢的菜。她不仅喜欢吃,还擅长做。她把肉切得薄薄的一片,要挑三分肥七分瘦的肉,再放在平底锅上煎得卷起来,边缘一定要微焦。往上面撒点辣椒、孜然粉,这样吃起来特别香。只是她的吃法也有点不一样,喜欢用干净的生菜裹上一点芒果肉、糯米饭,伴着烤肉一起吃。

    余乐乐笑了:“我记得那一次……”她的笑容收敛了下,也不往下说了。那是她第一次给方远做饭,也做了这一道菜,但那天应该是她做得最失败的一顿饭。

    方远望着她,回忆似的想起了某一天。她在厨房切菜,他看了半天,鼓起勇气从背后抱住了她。他表白,她红着脸接受了。后来那糯米饭因为手抖,多放了盐,超级咸。他还记得余乐乐当时说,真是一世英名尽毁啊。但是两个人一边喝水一边狂笑,把饭菜都开开心心地吃完了。

    其实吃在嘴里什么味道已经不重要,他当时晕乎乎的,但他现在还记得当时的感觉。

    方远在笑:“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特别甜。”他望着这油腻腻的桌子,吵吵嚷嚷的大排档一样的环境,又对余乐乐说:“今天是我最喜欢的一天。”逛街很无聊,买东西也很无聊,但是只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每一分钟的空气都是甜的。

    余乐乐看着他的笑容,心口猛烈地跳动着,感觉什么情绪呼之欲出,冲到眼眶里。“你真是……”

    餐馆正吵嚷着:“上菜快一点啊!”余乐乐无意识顺着声音看去,发现餐馆的电视机里正在播放《我爱的不是人》那首歌!虽然说餐馆还是很吵的,但是那歌声像背景音,注意听的话,还是能隐隐约约听出来。

    她心里砰砰跳得厉害,小心看了方远一眼,见他似乎没注意听,擦了下嘴角,这才松了口气。

    “我们结账走吧?”

    余乐乐连忙拉着方远走了。

    两人一人一支雪糕,逛了一下午。方远还有点恋恋不舍的,但是就算想逛到天黑,也不太现实。小镇就那么几家店。要是回去晚了,山路也危险。所以两人下午四点多就往回走了。

    大概是今天的阳光太猛烈,车子开到一半,居然抛锚了。

    方远把车子停下,“我去看看。”

    余乐乐打开车里的广播电台,听见里面在放着《老鼠爱大米》。没多久,方远就回来了,“太热了,让它凉一会就好了。”

    电台主持人说:“接下来这一首歌你们应该都听过了,《我爱的不是人》……”

    余乐乐没等他说完,立刻把台换了:“啊,这个好无聊。”看方远没说话,只把头往后靠着,闭着眼睛。她才放松了下来。

    电台里播过了几首流行曲,很快就到了嘉宾聊天时间:“亲爱的听众朋友们,我们今天的嘉宾呢,是来自B市的柯子先生。我想歌迷朋友们一定有一大堆问题想要问他……”

    余乐乐的手顿在半空。她的心脏像被什么猛地握紧了,好像伤口又一次被揭开了,但是这一次的柯子是活生生的。她听见电台里传来他轻快的声音:“大家好呀!”

    方远听见声音,似乎一下子醒了,睁开眼睛。他转头看她:“余乐乐。”想提醒她什么,又仿佛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能静静地看着她。等着她的反应。

    余乐乐知道她跟方远好不容易把过去的事,复杂的事都抛掉了。按这个趋势下去,他们说不定会复合。过去的事的确也过去了,不该成为她心里的刺。方远也改变了很多,也在努力。她不该拿过去的事情苛责他。

    理智上,她最好关掉这个广播,什么也不去想就对了。但是只要她还是一个人,还有一点情感,不是一个木头,她就没法按下这个按钮。她勉强笑了一下,伸手去,半天没按。

    广播里的柯子说:“喜欢的类型啊?我喜欢短头发的女生。不一定要会做饭,我可以帮她做啊……”

    方远听不下去,帮她把广播关掉了:“别想以前的事情,好吗?”

    余乐乐转头看着窗外,冲他笑说:“是啊,想那么多干嘛。”一切都没有发生,一切都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车子终于发动。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余乐乐明知道自己不该回忆,但是脑子不受控制就是会冒出那些过去。这一世的柯子似乎红得更早了,年龄不知道多大,感觉肯定是成年了。

    柯子在前世比她应该要小三岁,是她大学同学的表弟。他们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自从吃过一两次她做的饭,柯子那一圈人死皮赖脸缠上她,慢慢都混熟了。她毕业的时候,柯子已经出了一张专辑,但没混出什么名堂来。不像沈南一炮而红,柯子是慢慢混出头来的。

    尽管柯子红得慢,但是红的程度跟沈南不相上下。两人也经常被拿来比较,这种竞争关系下,两人自然是水火不容。他们都看对方很不顺眼,互相不怎么搭理。

    余乐乐后来跟沈南在一起,是瞒着所有人的。也不知道柯子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总之某一天,柯子把饭盒往沈南头上一盖,骂他是个垃圾。沈南气得跟他大打了一架。两人的矛盾就更深了。余乐乐也气得不行,根本不理柯子。柯子给她发微信说:“沈南在玩你呢。你比他大七岁啊,他怎么可能认真?他跟别人打赌才追你的,你这傻子。”

    沈南对她怎么样,她自己还能不知道吗?余乐乐当时一个字都不信,真是气红了眼。她打电话过去跟他吵了几句以后,人在气头上,她有点口不择言:“就算是,又关你什么事?”

    柯子半天都没有说话,后来说了句“不是你傻,是我傻。”把电话挂了。

    这么一来,两人算是形同陌路。

    接着,沈南猝不及防地公开了恋情。余乐乐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时,柯子出来帮她说话:“我知道她是个多好的人,你们知道个屁就敢骂骂骂!”当时柯子也是相当红的歌手,完全不顾形象就帮她说话。因为危机公关做得不错,也算是有惊无险,到最后,火没有烧到柯子身上。大部分人还认为柯子很仗义,大大刷了一把好感。

    但不可否认,就是这一句话让整个事件再次发酵,膨胀。有人羡慕余乐乐,也有人嫉恨她,更有人说她一脚踏两船,什么都来了。

    余乐乐一句话都不说,只保持沉默。这么一来,她和柯子算是又和好了,但又跟以前不一样了。柯子从此也不跟她提沈南,她虽然感激柯子,但也尽量避免跟他呆一起。外界疯传着他们的绯闻,她总得避讳一下。

    余乐乐觉得,这样也好,好朋友这种事在心里就行了,柯子需要什么帮忙,她二话不说,拼了命也帮他。后来她和沈南感情慢慢稳定下来,舆论风平浪静了一段时间。

    他们一群人聚会,余乐乐也去了。唱歌唱到一半,余乐乐要去车里拿东西。进电梯时,里面有两个男人在说话:“现在的明星是挺狠的啊,勾心斗角,搞那么多花样!”

    另一个男人见她进电梯,忙扯扯旁边的人,让他不要说了。

    余乐乐听得糊里糊涂,往他们手上一看,见他们手里提了个桶子,像是油漆工。她也没在意,拿完东西就回去了。

    结果当天晚上,柯子的车被泼了红油漆,写了一行字:“小心点!”外面流言满天飞,因为那天余乐乐也在现场,所以不少人都怀疑是沈南吃醋了,派人干的事。警方调了停车场录像,抓到人了,但没盘问出什么来。

    余乐乐按捺了好几天,还是去问了沈南:“是你吗?”

    沈南真是要气疯,“这明摆着是他的苦肉计!怎么这么巧呢!你一去,他就被砸车,那两个泼油漆还刚好被你遇到了!”他气不过,晚上跑去找柯子打了一架。

    两人都没什么事,但又被狗仔队拍到了,上了头条。各大媒体的标题直接写成“两个当红偶像为她争风吃醋大打出手!”一把扇子吹得整个网络的风向都刮往一边去了。而余乐乐首当其冲,差点没被骂死。她每天都会收到大量的恐怖私信,换谁都受不了。她感觉自己马上要崩溃了,生怕沈南再出点什么事情。她想要跟沈南好好沟通一下,让他明白他的行为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麻烦!

    但人总是有情绪的,积压多时的情绪,终于还是爆发出来了。余乐乐说:“你为什么老是这么幼稚呢?做事情不想想后果,也不想想我。你能不能收敛一下你的脾气,成熟一点呢?”

    沈南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然后说:“既然这么痛苦,那就分手吧。”

    余乐乐当时的心情挺复杂的,一方面觉得不用再应对他的幼稚,感觉轻松了。一方面又因为失恋而痛苦。谁被甩,都会觉得自尊受挫吧。何况沈南一直没有来找她。她越来越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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