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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热饭吃,便已十分不易了。两个人搭伙过日子,还能再求什么?”
此刻他竟有些赞同了。
他不由将视线转到清薇身上。她今日穿了一身精神的短打扮,裙幅只到脚面,衣袖也收得窄窄的,显然是为了方便做事。头上也没多戴钗环,只用一根银簪将头发固定住,又别了一簇从树上摘下来的丁香花,幽香似有幻无。脸上也没有涂抹脂粉,看上去十分清爽。
以祖母的标准来看,她必是个很会过日子的姑娘。
赵瑾之可以肯定,清薇在宫里时,几乎不可能接触这些杂事。毕竟别说宫中,就是大户人家,粗使活计也都是婆子们做,有点脸面的丫头,都养得如半个姑娘,十指不沾阳春水。但清薇现在做起来却十分自然,也不见有嫌恶不愿之色。
大概只有微微垂着头,秀气的小口吃东西而不发出一点声音的模样,还留着几分从宫中带出来的痕迹。
让赵瑾之觉得很难理解。
即便如同他所猜测的那般,清薇在宫里是得罪了人或是犯了事才被送出来,但既然出了宫,那就万事皆休,她大可以选择更加轻松的生活方式。比如接受大户人家的供奉,去教导姑娘们礼仪规矩、针线女红。以她的身份,和普通的绣娘和女教习自然不同,只要得到主人家的认同,便能如奶娘一般留在姑娘们身边,将来由她们养老。
偏偏要自找苦吃,而且仿佛还乐在其中。
正思量间,对面的人忽然抬起头来,正对上她的视线,而后面上露出几分疑惑,“赵大哥看着我做什么?”
赵瑾之一惊,连忙移开视线,勉强找出个搪塞的理由,“只是在想,不知赵姑娘打算做什么生意?”
清薇道,“这些时候,我的手艺赵大哥也吃过不少,你最喜欢的是哪一道?”
“自然是那道红烧肉。”赵瑾之几乎毫不犹豫的回答。
他是习武之人,自然更爱大口吃肉,清薇做的红烧肉色香味俱全,分量也足够,是他吃得最痛快的一道菜了。虽然其他的菜也都很好,但也许是口味淡了些,也许是因为红烧肉毕竟是第一次吃到清薇的手艺印象深刻,总之是他最喜欢的。
之后赵瑾之还暗暗期待了许久,可惜清薇没有再做过。这会儿听清薇的意思,才明白她其实是在用自己试菜。
果然清薇道,“在宫门口做生意,客人无非那几种,多是壮年男子,口味想来与赵大哥差不多。”
赵瑾之点头,又道,“赵姑娘莫非忘了那些文官?他们的口味倒更淡些。”
“但除非囊中羞涩,否则多半也不会到我这临街的小摊上来。”清薇道,“我的菜色再好,他们终究会因种种顾虑而却步。”所以这部分人根本也不在清薇预备的客户范围之内。
赵瑾之见她考虑得当,显然早有准备,这才信了清薇是真心要做这门生意。却不知今日在她家中那些又是何人。
他努力将思绪转回眼前的事,“大肉虽好,只是却难做。”至少像那天自己吃的红烧肉,就不是那么好做的。既费心思又费时间,一天做不出几道,价钱又不能定高,根本不可能赚到钱。
清薇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一笑,“这个嘛……山人自有妙计。”
赵瑾之见她一脸自信,不由也跟着展颜一笑,“也罢,那我就拭目以待了。以赵姑娘之智,想来必不会令人失望。”
吃过了早饭,两人前往京兆府登记摊位。赵瑾之打过招呼的那人同他应该相熟,见他带来的是个女子,整个过程都在不停偷瞄清薇。
要说长相,清薇虽称不上上等,但也不会太差。而且在宫里养成的一身气度,也是能唬人的。赵瑾之这个年纪还未成亲,自然已经成了朋友间的话题。如今见他身边带着个女子,让人如何不多想?
只是这样一个女子,却为何要去摆个小摊?
赵瑾之瞪了对方几眼,都没什么用处,最后只能无奈的向清薇打眼色,让她不要在意。
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之中登记完毕之后,赵瑾之丢下了一句“回头请你喝酒”,然后立刻带着清薇离开。结果片刻之后,那人又追了出来,“跑什么?我还得带你们去看看地方。”
他翻着手里的册子,“如今有好几个地方都空着,既然是你们要定,我就都带你们去瞧瞧,看上哪个,我回来勾了就是。”
赵瑾之顿时尴尬了。
清薇见状,抽出帕子掩了嘴,才用咳嗽声掩饰着笑了一下。
倒是赵瑾之那位姓许的朋友,原本也只是见赵瑾之身边出现个女子,因此惊讶。结果赵瑾之这么一跑,他反而来了兴致。一路上问了清薇好些问题,又将赵瑾之几乎老底都掀掉,让赵瑾之一脸黑线跟在一边,脸色越来越难看。
不过,清薇虽然听着,却也没将这些东西往心里去。
这位许主簿一路上都在不停的说,看似话很多,但细细追究,赵瑾之的来历,半个字都没有透露。哪怕说道过去经历过的糗事,也都将那些涉及身份的部分模糊了。
然后反过来想问出她的信息。
这一套清薇再熟悉不过。她没有探听赵瑾之身份的意思,自然也不会暴露自己。于是两人一路“相谈甚欢”,等到了地方,彼此对视一眼,都对对方刮目相看。
有意思。
所以听到赵瑾之拒绝,她只微微一愣,便笑道,“倒也是,是我唐突了。”
虽然她觉得认作兄妹,往后往来时便能堵住那些流言蜚语,但赵瑾之必然也有自己的考量。一开始因为赵瑾之住在长寿坊,清薇还以为他出身寒门,还想着能选入羽林卫,又在这般年纪晋升,委实难得。但后来相处数次,却已渐渐看出,赵瑾之恐怕也是出身世家。
世家大族自有规矩,这亲戚不是能随便认的。
不过清薇并不气馁,又道,“要麻烦赵大哥的事,眼下倒是有一件。”
“何事?”赵瑾之问。
清薇道,“赵大哥也知道,我和刘嫂子正合伙做些吃食上的生意。只是有了今日这回事,这生意怕是做不久了。”
“倒也不必怕他。”赵瑾之以为她是心里怕了,眉梢微微一动,道,“这几人既被抓住,纵然不能供出钱大郎来,但想必打草惊蛇,会让他消停一阵子。往后我自会盯着,不让他再有机会动手。”
“不敢劳烦赵大哥,”清薇说,“为我这点小事,要你日夜悬心,也不妥当。我倒不是怕他,只是长寿坊来去就这么几个人,这份生意着实不大。因此我想着,不如将这生意交给刘嫂子。刘嫂子是厚道人,又一直住在长寿坊,钱大郎即便要动手,也得掂量一番。”
这个解决办法倒没什么不妥,只是如此一来,清薇自己岂不是没了营生?这般想着,赵瑾之便问,“那你呢?”心里却在盘算着,若清薇开口请托,自己该给她介绍什么样的营生好。
清薇抬起头来,微笑道,“出了宫我才晓得,这天下那么大,就是一个京城,也有无数的精彩和热闹。这几日我常去西市,只觉得天下繁华,莫过于此了。我心里倒喜欢这样的热闹,因此还是想接着做生意。要劳烦赵大哥的便是这事,我见识浅薄,一时却不知该做什么。”
赵瑾之闻言,不由摸了摸鼻子,只觉得是自己小人之心了。清薇的态度坦坦荡荡,完全没有依靠自己的意思。
她显然是深思熟虑之后才开的口,说是请他帮忙,其实多半是已经有了决定,只是怕有什么她不知道的忌讳,或是像这次一般遭受无妄之灾,因此想请赵瑾之提点几句,选个安全可靠的行当。
这时他心中已经肯定,即便没有自己,清薇也许一时会遭受打击,但有这样的心性,迟早能做出一番事业。她虽是女子,但却着实比这世上一般男子要强得多。
于是接下来给建议的时候,赵瑾之就认真了许多。
他说,“你既做过吃食的生意,不如仍旧做这个。一来做熟了,二来我倒有个建议,很适合你。”
“是什么建议?”清薇问。
赵瑾之道,“你可知道小张楼和缀锦楼?”
“这两家西市鼎鼎大名的酒楼,自然是听过的。”清薇道,“赵大哥问这个做什么?”
赵瑾之道,“我们羽林卫当值时,不能离开皇城,每到饭点,也不过轮换着出去,在皇城附近寻个店铺吃一顿。缀锦楼和小张楼离得近,都是常去的。”
“京中有四大酒楼,锦绣楼自不必提,那是御厨后人开的店,种种菜色,几乎能做出花儿来,往来宾客,也都是王公贵族。集贤楼是文人士子们聚会之处,自然也格调高雅,不同凡俗。这两家在东市。缀锦楼的南食点心是一绝,小张楼么,客人更杂些,场面也更热闹。这两家在西市。”赵瑾之说,“锦绣楼和集贤楼我没去过几次,缀锦楼和小张楼倒常去,以我之见,这四家酒楼,厨子的手艺不及赵姑娘多矣。”
“赵大哥谬赞,清薇愧不敢当。”清薇连忙道,“想来既然名扬京城,必定有过人之处。一两道菜色上争胜,殊为不智。”
虽是客气之言,但语气里都是自信,显然并不觉得赵瑾之这种说法有什么不对。
“不但我们羽林卫,就是在皇城内当值的诸位大人以及他们的随从亲兵等人,有人送饭的毕竟不多,多半都是这么解决的。缀锦楼和小张楼名声在外,价钱自然也贵,也不是顿顿都能去那里,平素不过随意寻个小店或是摊子。因此从正阳门出来,一条御街两侧,倒都是卖各式小食的。从早到晚,热闹得很。”赵瑾之又道。
清薇听明白,“赵大哥的意思,是让我也到那边去做这份生意?”
赵瑾之点头,“那里进出的都不是普通人,赵姑娘的手艺这般出众,他们也出得起价钱。而且天子脚下,是断不会有人闹事的。”
所以就算清薇在那边生意做得再红火,也不至于会有人因为嫉妒就对她下手。纵然真有人铤而走险,自然也会有人出手,不为庇佑她,只为维系皇室威严。
而有了最初的积累之后,清薇便可将生意做大,在那边盘个铺子,假以时日,未必不能与四大酒楼争美。
如果说之前赵瑾之提议是觉得有自己在,多少能照顾清薇。那么此时此刻,他是真心实意觉得,清薇能够做到——她有野心有能力,虽为女子却不自弃,行事又有章法,让人不由自主的期待她成功的那一天。
这本该是个极好的建议,但清薇听完之后却沉默了。
天子脚下是安全,但她怕的也正是天子脚下。对她出宫这件事,周太后倒没说过什么,但虞景显然是心里存了气的,并不完全相信钦天监占卜的结果。所以清薇出了宫,只希望能离得远远地,留在京城是迫不得已,再凑到皇宫门前去,就非她所愿了。
赵瑾之虽然不知道她是为什么,但也猜想必定是有疑虑,便道,“我只是随口一言,赵姑娘可再斟酌考虑。倘若不愿做这生意,再想别的营生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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