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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滋滋!

    北平府火车北站,一辆长长的、白色的列车,在铁轨之上缓缓停稳。

    此刻的北平府火车北站,特灵开出了一条直通站外的站台,站台上没有其他的百姓们,只有五百多名身着迷彩、全副武装的大明兵卒,以及三辆大明研制出来的最新型轿车。

    啪嗒一声轻响,列车中间靠前的位置,一节火车门突然打开。

    随后从车厢里走下来一队同样身着迷彩,全副武装的兵卒。

    只是与外头站台上的兵卒们不同,这些人一个个面色冷峻,一个个警惕地四下扫视着,浑身的精神紧绷,好像随时要动手一样。

    “这巡察使当的,一当就是三年,每次回来,变化都挺大的!”

    唇上蓄了浓密的胡子,看起来不过三十岁上下的青年男子,一脸感慨地站在站台上,“玄焜,怎么样?你在南京待得时间长了,北平城的天气还适应吗?”

    “父王,北方的天气相比起南方来,自然是干冷了一些,不过就这种程度,孩儿还是能马上适应的。”一个身形消瘦,面容清秀的少年郎,从青年身后挤了出来,“父王,自从前年迁都之后,您这是第二次来北平府吧?”

    玄焜,父王?

    感情这对父子,是朱松和朱玄焜啊!

    “嗯。”朱松点点头,“就是迁都那一年来过一次。对了,这北平城,还有咱的宅子呢,只是这几年,你母妃和两位姨娘,又给你生了三个弟弟妹妹,身子骨还没恢复过来,这宅子就一直空置了下来。”

    “父王,这次咱们从欧洲回来,也算是完成了四皇伯的任务了,便好好置办点东西,搬进宅子去吧?”朱玄焜出声问道。

    “嗯,你拉安排好了。”朱松很无耻地当了甩手掌柜。

    今年正是永乐十二年,当年接了朱棣巡察使的任务之后,朱松就直接离开了南京城。

    与此同时,火车也终于下了生产线,早就安排人修建的铁轨总算是派上了用场,长长的火车,从南京城一路铺到了广州,同时也开始向着东北方向修建铁路。

    在建造火车的同时,整个大明的地形图早就已经被勘察了出来,所以铺设铁轨的道路早就已经被清理了出来,剩下的只是按部就班地铺设就是了。

    永乐九年,北平府传来消息,北平城皇宫已经修建完工,同时属于各位亲王、大臣们的宅子也已经建造完成。

    此时,火车也已经开通了北平的通路,于是朱棣决定,迁都!

    声势浩大的迁都开始了,足足动用了一百多火车皮,来运送各种东西,短短的两个月时间,迁都竟然就完成了。

    北平自然就成了大明的首都,南京城则是陪都。

    迁都的时候,朱松回了一趟南京城,顺道带走了自己的大儿子朱玄焜,随后就去了北平府。

    这两年的时间里,朱玄焜也争气,不仅武学突破到了暗劲后期,各方面的能力也很突出,在欧洲以及非洲之地创下了赫赫声名,就连大明境内的百姓们,都知道韩王府的小王爷,颇为贤明。

    朱松也乐得这样,直接就将许多事情丢给了自家儿子,小家伙不过十四岁,你说他能不抱怨自家老爹吗?

    抱怨归抱怨,你磨吩半天,最后还是得听朱松的,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去干。

    “那行,父王,不过母妃还有姨娘那里得您去说。”朱玄焜点头应了下来,“我可劝不动她们。”

    朱松点点痛殴,一边往小车的方向走,一边道:“这回说什么我也不走了,转玩欧洲和非洲都花了三年,玄焜啊,回头你就去和你四皇伯纳去哭,我就不信了,他忍心瞧着你跟着我受苦?”

    人都是儿子吭老爹,他这可倒好,直接开始坑儿子了。

    朱玄焜似乎已经习惯了朱松的无耻程度,很干脆地不去搭理他,脚下也叫快了步伐。

    来到站台听着轿车的位置,朱玄焜刚准备为自己的父亲拉开车门,这个时候,嘈杂的声音传了过来:“下官见过韩王殿下,见过小王爷……”

    这是五个身着官袍的家伙,看他们的样子,应该全都是大明的官员。

    “诸位免礼吧。”朱松走到近前,摆手道:“是万岁让你们来的?”

    “启奏王爷,下官等俱为户部官员,此次前来迎接韩王殿下与小王爷,亦是奉了万岁爷的命令。”五人中最前头的那个回答道,“万岁爷吩咐,接您与小王爷直接去宫里,万岁爷已经准备好了酒宴,为您与小王爷接风。”

    “嗯,倒是辛苦你们了。”朱松点点头,直接拉开车门钻了进去。

    滋滋!

    三辆轿车启动,缓缓朝着车站之外而去。

    ……

    “万岁爷,海大人他们已经将韩王殿下还有小王爷接回了皇宫!”

    皇宫,类似南京皇宫暖阁一样的地方,朱棣正低头批阅着奏章,这时候,郑和走了进来,向朱棣禀报道。

    ??郑和还是之前的那副模样,除了发型有点变化,似乎并没有什么大的改变。

    ??“哦,这么快?”朱棣有些惊喜地说道:“快,快传他们进来!”

    不过盏茶的功夫,朱松就带着朱玄焜走了进来,朱玄焜的手上还拿着个精致的小盒子,也不知道里头装得是什么。

    “臣弟朱松见过万岁!”

    “臣侄朱玄焜见过万岁!”

    两父子中规中矩地向朱棣行礼。

    “哈哈哈,请起,快快请起!”朱棣哈哈大笑着迎了上去,“松弟,玄焜,你们俩这一走就是一年的时间,当真是让朕想得好苦啊!”

    “皇兄,这三年多的时间,臣弟总算是将欧洲和非洲给巡查完了,再有外出任务,你可别找臣弟了。”人朱棣说得多煽情啊,朱松可倒好,直接给人怼了回去,典型地不会聊天嘛。

    “呃……”朱棣被朱松噎了一嗓子,脸上难得闪过尴尬之色,“行了,行了!几大洲的事务,已经步入了正轨,你现在想休息多长时间修辞多长时间,朕绝对不会打搅你的!”

    “那就行,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朱松夸张地抚了抚胸口,往后一摆手,道:“玄焜,把之前准备好的东西,给你四皇伯。”

    “是。”朱玄焜顺从地应了一声,直接把手里的小箱子交给了朱棣。

    “这是什么?”朱棣好奇地问了一句,同时打开了那盒子,发现里面是一支漂亮的黑色手.枪,手.枪为9mm口径,其样式和之前火器营研制出来的54式差不多,不过在这性能方面却是大幅度提高了起来。

    除此之外,在枪的旁边,还有一小盒金黄色的子弹,大概一百枚左右。

    一瞧见这把枪,朱棣就喜欢上了,直接掏了出来,在手上尝试了一下。

    火器营的火器,只要出了精品,绝对就会忘皇宫里头送,从最开始的火铳,一直到之前的54式手.枪,朱棣这里都有特制的精品,并且他单独开了一个秘库,用来摆放这些珍贵的火器。

    每隔一段时间,朱棣还会从秘库中挑一两样武器出来,找地方去试靶,到现在,虽说称不上是神枪手,但二十丈之内百发百中,爱是没问题的。

    所以,对于大明的各种火器,朱棣也可以说是门清。

    枪刚一上手,朱棣的眼睛就亮了起来:“松弟,这枪?”

    “嘿嘿,这东西可是火器营最新研制出来的,因为所选用的材质不同,所以它的性能比之它的前身54式,强得可不是一星半点。”朱松颇有些得意地笑了起来,“四皇兄,这把枪叫做92式,可以说是咱们大明,自有火器营以来,最先进的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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