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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天赐七岁那年,突然醒了,突然记起了许多从前的事情。
但,这些事情,都不是关于今生的,而是关于他的前生、前前生,乃至前前前前……前三千生的事情。
这些记忆,悠长而漫漫,长短各不一。
然而起初,良天赐并不觉得这些记忆会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改变。毕竟都是上辈子的事情了,追思无用。
而唯一带来的变化,大抵就是一夜之间,他长大了,也成熟了,走起路来,不再蹦蹦跳跳,说起话来,不再嘻嘻哈哈。
可如果只是这样,那或许还会被人夸赞一声“少年老成”。
但他极为可恶的,是身为一个农民的儿子,居然一点农活不干!
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人便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后等到饭点,他又能准时地守候在桌旁,一刻不差。然后安静地用过午饭,就会乖巧伶俐地端着饭碗去厨房刷洗,接着刷着刷着,人就又没了。
之后,要想再看见他,那就只能等到傍晚夕阳正美的时候。
在那光景里,他会叼着草根,懒洋洋地躺倒在西山坡上,欣赏着那片片无限美好的晚霞,俨然是游戏人间的一名浪子,好不气人!
气得他那四十岁的暴脾气老爹,操起竹鞭,不顾自己一天的农忙劳累,大街小巷里追赶着良天赐的小娇臀,一顿竹鞭炒肉。
啪啪地不绝于耳。
而这小混蛋也着实混蛋,被撵着打,居然还不服管,顺带着还破口而出,“放肆!朕是天子,你敢打朕的龙臀!”
这下,可把老爹的鼻子都给气歪了!
儿子敢吼老子,这叫大逆不道!
当时怒火直顶脑门,老爹心口上只剩一个字,抽!
然后,在那天充满宁静氛围的夜里,良天赐有生以来第一次站着吃饭,不是因为要下定决心痛改前非,而是因为他那水灵灵的小娇臀肿得不能见人。
每每说起此事,良天赐还泪流满面。
“这孩子,说傻不傻,可怎么就这么愁人呢?”
夜夜长吁短叹,良老爹也是为他操碎了心,俗话说,你怠慢粮食一天,粮食就怠慢你一年!
庄稼这样,人生也是如此。
像良天赐这种,从小不肯正正经经学习务农的孩子,将来只能在村里当个游手好闲的混混。只是说起来,也怪老爹自己混账,给良天赐起个什么贱名不好,非要图个简单随意,叫了个小混蛋。
现在好,真成小混蛋了。
于是,夜夜发愁,夜月轮转。
时光拨到了轻风微凉的季节。
正是那丰收的秋季。
家家户户,开始忙碌于割麦捆草,良老爹也不例外,天天农作在稻田谷地间。好在那小混蛋还有点孝心,知道将热水放温了盖在陶罐下,放在田边,等老爹拿来解渴用。
而一如既往不变的,依然是那西山坡上的形单影只。
虽然百草枯败,草叶失去了柔软,变得像针一样扎人,但若是卷着一身粗布麻衣,再抱着美好心情躺在上面,倒还别有风味。
顺着斜坡两眼望天,良天赐望着那绚烂的晚霞,枯败的草根也能嚼出个津津有味。
清风、草地、晚霞天。
人生惬意如斯,夫复何求?
陶醉入神间,远远地,有一道呼喊声慢慢靠近。
“小混蛋!小混蛋!……”
斜坡下,一名矮胖白嫩的小男孩大步向良天赐跑来。
他的样子,活脱脱地像个大肉包,外加四个肥鸡腿,满身的油腻味。但胜在衣着光鲜。浑身的锦红绸缎裁剪得体,又添一顶方帽,如此打扮,颇有两分土财主的气息。
比起良天赐那件上下打满补丁的小汗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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