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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克是一个大名鼎鼎的人,也许会有人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一提到天医族的‘妙手神医鬼见愁’恐怕不知道的就没有几个了。只要到了他手中的病人,就是勾魂鬼只好打道回府,知道来了也是白来,还没有哪路勾魂鬼能在他手下把人的魂魄勾走了的。因此得了一个绰号---鬼见愁!其实恰克也才只有二十四岁,如巽花一般,他是天医族的不二天才。
传说几万年前,龙巫族有一位绝世神医,天龙星的上的人都称他为天医,在行医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个将死的孩童,这位天医不但救了孩童性命,而且还收他为徒,那孩童极有天赋,不到二十岁便尽得天医真传,这个孩童便是后来天医族的始祖。
随着他族人类文明的崛起,天医族不但继承了龙巫族的医术,还柔和了现代科技,早已远远超过当年的天医。龙巫两族在这方面反倒远远落后于天医族了,其实墨竹,巽花,巫断天还有伏羲等人的医术都不是泛泛之辈,可称得上一代大家,却不敢与天医族的恰克相提并论。
现在的恰克已经很少亲自出手,天医族几乎个个都有医术天分,医术高明的更是大有人在,而他的助手无疑都是高手中的高手,大病小情的他的助手完全可以应付。而他自己只是喝点酒,溜溜弯。会会友,打打牌儿,好不逍遥自在。
喝酒是他最大的爱好,而且只喝一家的酒,那就是‘迷花半盏红’。可惜的是他的酒量实在是不敢让人恭维,所以,他羡慕伏羲,严格来说不是羡慕,是嫉妒,而且嫉妒的要命。作为神医的他当然知道是自己的肝脏有点问题。恰克的肝脏天生就比别人小一号,先天不足,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总不能所有的好事情都给了一个人。
可惜恰克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其他的器官可以弱一些,肝脏必须要强大,因为他想喝酒,而且一定要比伏羲喝得多才行。伏羲什么都可以比他强,甚至医术比他强也无妨,他从不嫉妒,但是他嫉妒伏羲的酒量,而且嫉妒的要命,他最看不惯的就是伏羲在他面前显摆酒量的情形。如果自己的肝脏足够强壮,就能喝很多的酒。于是他想给自己换一个能喝酒的肝脏,恰克的母亲听说了,自是吓得魂飞魄散,以死相逼之下,恰克才只好作罢!
一杯!是恰克一个月的量,而且是他的极限。与其说他在喝酒不如说他在看酒,或说在用鼻子闻酒,直到一个月后杯子中的酒完全风干,他会很满意的看着空杯嘀咕一声:“终于喝干了一杯!”那时候,往往是恰克最开心的时候。
对他来说闻酒就是喝酒,现在他已经闻了将近一个时辰,脸已经开始微微泛红,也已有些醉意。这是今天早晨新满上的一杯,他目不转睛的看着杯中红艳的美酒,叨咕道:“多么娇艳的美人啊!真想把你一口吞了!”却也只是做了一个吞的动作,并没敢喝下。又叨咕道:“再不喝,风都要把你喝光了!”于是他准备喝上一口。只见他闭上眼睛,将杯子递到唇边,却开始犹豫,犹豫中杯子却飞了。
他睁开眼睛,却看到了伏羲,恰克开始有了笑意,先是瞳孔,之后慢慢向两边扩散,直到眼角也出现了褶皱伏羲缓缓喝下了那杯酒,闭目品味了一番,自语道:“二百年的陈酿,好酒!犹如一个美丽的姑娘,可惜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太长,已经失去了她特有的味道,可惜呀!可惜!”恰克的笑容正在收拢,先是眼角的褶皱消失,最后连瞳孔中的那丝笑意也散去。之后,转变成了嫉妒之色
伏羲笑道:“有的人有口福,比如我!有的人有眼福,比如你!你也不用嫉妒,其实你的福气还是大了些,因为眼睛有两只,而嘴巴却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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