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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采参人修的。
现在真正的野山参已经极为稀少,不论红参还是白参,基本都靠人工种植,药效大打折扣。
所谓“物以稀为贵”,有钱人更喜欢玩“纯天然、无污染”的东西,要真能采到野山参,肯定可以卖出不菲的价钱。
他们既然开口,我也简单交了个底:告诉他们,我就是个开棺材铺的,叫姜四,对参娃没兴趣。
两人听我这么一说,很高兴,告诉我,在这轿子雪山的后面,有绵延的一片大山,约莫十万里,被称作“十万大山”。
在这十万大山里,奇珍异兽数不胜数,当然,也凶险万分。
他们阴阳门的人,正是靠着去里面挖些珍贵草药,野山参之类的过生活。
而这一次,他们在十万大山里,罕见的发现了参娃。
据说,人参如果存活到五百年以上的光阴,就会渐渐通了灵性,变得跟小孩一样,有手有脚有头有身子,不会固定生长在一个地方,而是会“跑”。
这样的人参,就被称作参娃。
其功效之强,哪怕人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一旦含上这么一片,也立马能救回一命。
“但是参娃居无定所,在整个山林里跑来跑去,想要抓住它,那必须经过周密的计算的才行。这里,要是能有‘定宝针的帮助,起码可以提高四层的把握。”安国看着我,毫不掩饰说出他的想法。
他是个聪明人。
实际上,尔虞我诈这种东西,在绝对的实力面前,用处不大。
我望着他,我知道,他肯定有下文。
果然,安国抛出了他的筹码:“如果你愿意帮我们,到时候,我们帮你夺回你需要的那个手镯。”
“夺回?”我一时没有听明白他的意思。
旁边的安然开口了:“是这样的,你口里的那个手镯,是在一个女尸手中吧?那东西,已经落到了另一波采参人的手里,正是因为这样,我俩才误认为你跟他们是一伙的。”
原来是这样。
他俩又解释一下,我才大体明白:感情采参人不止他们,还有另外的两波呢,先前他们在进村的时候,正好与另一波人错过,见到他们带走的尸体,以及尸体上的手镯。
以安国的眼力,一眼就看出来,那个手镯是个千把年的古董。
想来也是,十万大山里真有他们所说那么多的资源,一两个人,肯定用不完的。
但是另一个问题有困扰我了:“他们冒领尸体做什么?”
“谁知道呢,”安国看着我:“你如果想要尸体,或者手镯,必须与我们合作才行。”
好吧。
就在我思索他话里有几成水分的时候,叫小花的老师已经端了几盘菜,还有盆米饭,一小壶酒。
然后慌张看了我一眼,赶紧离开。
我看着小花离去的背影,叹了口气,问安国:“你们认识她么?”
“她啊,”安国给我倒了杯酒,自己先喝了一口,表示酒没问题,才接着说:“这姑娘也挺可怜的,三年前被人-贩-子卖到了这个村子里,给刘老太瘫痪在床的儿子当媳妇儿。
这刘老太也怪不容易的,这么多年来,靠着我们阴阳门的救济,存了点钱,全被人-贩-子弄走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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