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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床头电子钟过了六点半,外面暮色四合。程立觉得有点烦躁,下床推开窗点了一根烟,抽得有点急了,被呛到,他咳嗽了几声,再抬眼却看见沈寻站在花园里。

    人面桃花相映红。蓝的是朦胧夜色,红的是一树嫣然,粉的是她俏生生一张娇颜,点亮了这原本寻常的夜晚。

    或许,她就是个迷了路的精灵,糊里糊涂,才走到了他这里。

    “这位老板,天色已晚,借住一宿可以吗?”她仰着头,声音清脆。

    他在烟雾里眯起眼,嘴角微弯。

    “可以。”他答。

    “那麻烦您下来开下门,我没带钥匙。”

    “笨蛋。”他低骂了一声。下楼梯的时候,嘴角的弧度更弯了。

    “我回局里拿了下电脑和衣服,今天晚上要帮国际组的人做个采访,还去超市买了些菜和水果。”

    她换了鞋,拎起大包小包要往厨房跑,却被他拦住了:“我来吧。”

    塑料袋里的东西都收拾完,冰箱几乎都被塞满了。

    “我从来没买过这么多东西。”他有些无语。

    “这才是家该有的样子啊,”厨房暖黄色的灯光下,她笑吟吟地看着他,“你饿不饿,我做饭给你吃?”

    他回想了下冰箱里那堆食材:“我想吃酸辣土豆丝。”

    “土豆丝可以,不过不能放辣,不利于伤口恢复。”她利落修正。

    他点点头,表示接受。

    “好了,程立小朋友,请你到客厅看会儿动画片,别在这儿给姐姐添乱。”她把他推出厨房,拉上门。

    电视上正在演《猫和老鼠》,已经播了几十年的动画片。厨房亮堂堂的,渐渐传来食物的香气,纤细的身影在里面忙忙碌碌。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妈妈也是这样准备着晚饭,他捧着一袋薯片,看着同样的动画片,笑成一个小傻子。那时他不知道世界上还有黑暗角落,有人会用生命维护现世安稳,而那样的人会与他有血脉联系。

    ——这才是家该有的样子啊。

    他耳畔响起她的声音,娇娇柔柔的。

    人间烟火,现实温暖。这一刻,他也很想就这样沉溺。不去想从前未解的噩梦,不去想未来还要面对的血雨腥风,只是手臂上隐隐作痛的伤口会时刻提醒他肩上背负的重担。

    吃完晚餐收拾完,沈寻问程立:“能不能借你的书房一用?我要干点活。”

    他点点头,带她上二楼的书房。房子是黑白灰的北欧现代风,书房更是极简,除了一张书桌,就是一台CD机和音响,一排光碟架,以及墙上挂着的一幅画。

    沈寻走到那幅画前,静静打量。画的是一个小女孩站在街边看着天空,天上飞过一辆汽车,汽车上的男人低头看着她,色彩鲜艳梦幻。

    “感觉很像夏加尔,”她开口,看到画下方QM字母的署名,心中一动,“这是乔敏画的?”

    “嗯,她从小喜欢画画,去年我生日送了这幅给我。”程立答。

    “她有点天分,”沈寻由衷夸奖,视线落在光碟架上,“《美丽中国》《地球脉动》……你居然收藏了这么多纪录片,有些我家也有。”

    “是吗?”程立答,“纪录片可以让心灵安静。”

    沈寻蓦然看向他,眼中情绪涌动:“我妈妈说过同样的话,她是纪录片导演。”

    “是她吗?”程立抬手,指向一张光碟。

    沈寻盯着那个熟悉的名字,鼻子微酸:“嗯。”

    “自成风格,我很喜欢。”程立轻轻答。

    “谢谢,”沈寻平复了情绪,抬手看了下表,“我要往巴黎打个采访电话。”

    程立点点头,替她带上房门。

    等沈寻采访完并整理好记录,已经晚上九点半。她开门去倒水喝,听到浴室里有哗哗的水声,大概是程立在洗澡。

    她又回到书房,在椅子上躺了会儿,瞅见一旁的CD机,起身按了播放键。

    熟悉又静谧的旋律缓缓回荡在房间里,清亮虔诚的咏唱,让她听得入神。

    是天使之翼合唱团Libera的I vow to thee,my country.。

    ——我向你起誓,我的国。我要奉献出我全然、完整、至臻的爱。这爱毫无疑问,这爱经得起考验,这爱永不动摇,这爱不计代价,这爱永不屈服,直至最后的牺牲。

    一曲终了,旋律又重复响起。原来是被设置了循环播放。沈寻忍不住揣测,程立是怀着什么心情,把这首歌听了一遍又一遍。

    她想起她问他为什么做警察,他那句轻描淡写的“我愿意”。

    她想起她拿大麻的事和王小美开玩笑时,他生气的样子。

    她想起今早他带着伤审讯,灯光下有些疲惫的神色。

    这个男人,完全不是他所表现的那么淡漠,他的内心,比谁都要火热。

    心念一动,她起身开了房门,却看见程立靠在楼梯口的墙边,静静地抽烟,像是在门外已经站了一会儿。

    他侧首看向她:“上次听这首歌,还是三个月前。”

    “发生了什么事?”沈寻问。

    “队里一位老警察去世了,肝癌,一辈子就扑在缉毒这件事情上。我刚到这里时,是他带的我,就像我师傅一样。”他抽了口烟,眸色深沉,“他40岁的时候,被毒贩报复,老婆孩子都被撞死了。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崩溃,但是他又兢兢业业地干了十几年。他跟我说,从他家人去世的那天起,他觉得自己也发生了某种变化,变成一个更好的警察。因为没有了牵挂,所以少了犹豫,少了顾忌,永远都冲在最前面。面对那些锁着的、背后不知是什么危险的门,面对举起的刀枪,他不再有丝毫退缩的念头。”

    “所以,你现在也是这样吗?总是不眠不休,拼命往前冲?”沈寻走到他面前,抬头看向他,“但是,活着很好啊。多活一天,就多一点可能。每个人都是肉身,会病、会死、会遭遇横祸,会一觉睡过去再也醒不过来。五十年和十五年有什么区别?关键在于,在遇到喜欢的人的时候,有没有用力抓住他的手;在遇到喜欢做的事情时,有没有全身心投入过,即使会失败。”

    那一瞬间,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他黑色的眼眸里起了波澜。

    她走得更近了一些,直到近得能伸出双臂,毫不费力地抱住他。

    “程队,辛苦了,”她的声音在他的胸口震动,“即使你等的人不会再回来,你也要努力好好活着。”

    这世上男男女女那么多,拥抱和亲吻都太轻易。可能够让我们拿出一生去等待与守护的,少之又少。

    这个夜晚,她很想沉溺在这个宽阔温暖的怀抱里,永不分离。但是,她还是松开了手,道了声晚安。

    而程立目送她离开的身影,久久未动。

    第二天中午吃过饭,程立就打算回局里。王小美看到他们同时到办公室,恨不得冲上来问个究竟,但看到程立面无表情的脸,又把满肚子的疑问都吞了下去。

    沈寻看着她和张子宁坐立难安的样子,给她发了条微信:一、程队伤口感染发烧,我照顾了下;二、什么都没有发生。

    王小美把手机拿给张子宁看,二人都是一脸失望。

    沈寻去完洗手间回来,才发现护手霜可能忘在程立家了。她琢磨着回去拿太麻烦,决定下班去趟市中心。

    景清市的百货商场有一些年头了,好在东西还算全,她买到习惯用的牌子。出门的时候天色已晚,商场前面在修地铁,安插了一排蓝色的围栏,要打车得穿过小巷去马路对面。

    地面坑坑洼洼,因为下过一阵雨,有些地方格外泥泞。沈寻踮着脚小心翼翼地走,听到包里手机振动,拿起来看,是程立打过来的。

    她正要接起来,一旁突然蹿出一个人,一把夺过她的手机就跑。

    “站住!还我手机!”她怔了一秒后,拔腿就追了上去。幸好她穿的是球鞋,平时也保持运动,那人个子矮腿短,一时也没能甩开她。

    就这样追进另一条小巷,那人突然停了下来,转身看向她。沈寻愣住——是个女孩子,正凶巴巴地瞪着她。

    女孩子后面还站着两个高个子的女生,染着浅色头发,涂着很深的眼影。

    “把手机还给我。”沈寻冷冷开口。

    其中一个高个子女生看着她:“就不给,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拿来,”沈寻伸出手,“你们要钱,我就给钱,但把手机给我留下。”

    “程队的女人挺厉害啊,”矮个子女生睨着她,举起手机,“你这里面是有裸照还是什么啊,这么紧张。”

    “我不是心疼手机,我里面有工作时拍的照片和记录的东西,你们让我上传到云里就可以,手机拿去好了。”沈寻答。

    “你有病吧,还上传到云,”那女孩大笑,“我们就是来教训你的,贱女人,抢别人的男人!”

    眼见她拿起手机要往地上砸,沈寻扑了过去,死死抓住手机,但旁边两个女孩上前拽住了她,一个拉她的衣服,一个抓她的头发。她拼命挣扎,却还是眼睁睁地看着手机被砸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那矮个女生似乎还不解气,在屏幕上狠狠跺了几脚。

    沈寻见状,眼睛都红了,不管不顾地冲上前,推了她一把,把手机抢到手里。

    “神经病!”那女孩摔了个四脚朝天,爬起来就给了沈寻一个耳光,却看见她蓦地抬起眼,那目光像要杀人一样。

    “你让乔敏给我滚出来。”沈寻吐出几个字,几乎咬牙切齿。

    “你抢她男人还这么理直气壮啊!”一个高个子女生骂,“她犯不着出来见你,有我们给她出气就够了。”

    “你告诉她,她这种垃圾行为,根本配不上程立。”沈寻冷冷出声。

    “你说谁垃圾?”拐弯处走出一个人,正是乔敏。

    “说的就是你,垃圾。”沈寻冷笑。

    “你……”乔敏刚扬起手,就看到沈寻身后的人,顿时僵在那里,悻悻地放下手。

    “你们在干什么?”程立走过来,看到沈寻脸上的红印和凌乱的头发,黑眸顿时一沉。

    “我们就是教训教训她,仗着自己有点姿色、会写点东西就跑到这儿来发浪,”矮个子女生瞅着沈寻,愤愤不平,“不就是投胎投得好嘛,嘚瑟。”

    “没想到你这么嫉妒我啊,”沈寻看着乔敏,目光如刀,“你就只会怪自己命不好?你以为我是锦衣玉食的大小姐,什么苦都没吃过?我告诉你,我在你遇到程立的年纪时,被变态绑架,关在地下室里,不听话就拿鞭子抽我,我妈为了找我出车祸死了,我整整看了一年的心理医生,同时也发现我爸不是我以为的那个好丈夫、好男人。我会拼命抢我的手机,是因为那里面有我的工作成果。会写点字?你以为当记者很轻松吗?你们在酒吧鬼混的时候,我在熬夜写稿;为了在群访的时候抢到一个提问的机会,耳环都被扯掉;人们以为的光鲜人物,私下却会对我动手动脚、张着臭嘴要上来搂搂抱抱;出差做调查,怕被人发现要翻围墙,差点摔骨折;住三十块钱一晚的旅馆,老鼠都在床下跑;在国外遇到动乱,差点就没命。”

    “这世上每个人都不容易,但人都更关注自己的伤口,”她看着愣住的乔敏,指了指程立,“我喜欢他,是因为我觉得我有能力去喜欢他,我有能力去照顾他,替他分担,是因为在欣赏他的同时,我也会因为这一份欣赏而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如果有一天,你乔敏也变得强大,欢迎你来和我竞争,而不是用这种幼稚的、不上台面的做法。”

    她说完转身就走,夜色里的背影单薄却倔强。

    乔敏瞅了一眼沉着脸的男人,上前嗫嚅着开口:“程……”

    “乔敏,我耐心有限,你适可而止。”程立的声音里透着寒意,森冷的目光让人心生惧意。乔敏从没见过他对自己有这么大的怒气,被惊得浑身一颤。

    沈寻走到路口,听到背后略带低哑的嗓音:“我送你回去。”

    “不用。”她淡声拒绝,甚至没有回头看他。

    “你这样,我不放心。”程立眉心蹙起。

    路灯下,她一身狼狈。衣服上都是泥污,脸上的印痕更深了,长发也凌乱得不像话,连肩膀上都掉着几根发丝,大概是刚才拉扯掉的。

    “我这样是拜您所赐,”她低头看着碎裂的手机,“我的手机壁纸是我妈妈的照片,被她们踩了好几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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