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犯罪及其预防(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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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只是希望有人自动关注他,如果在这一点上他得不到满足,就会怪环境。
现在,让我们通过几个案例来验证我们的观点是否正确。当然,写下这些案例的原因也并不仅仅是如此。
我们所研究的第一个关于“百炼金刚约翰”的案例收录在《500犯罪生涯》一书中。这本书是由谢尔登(Sheldon)和吉利克(Eleanor T.Glueck)一起完成的,在案例中,男孩在回顾自己的犯罪过程时说道:
“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走到这一步。我和身边的人并没有什么区别,一直到15岁左右。我热爱运动,喜欢到图书馆借我爱看的书籍,我的生活是那样有条不紊,从容自在。然而,父母却逼迫我退学,并且让我去打工挣钱。他们每次都把我的薪水拿走,每周只给我5角零花钱。”
从这些话来看,他在对父母进行控诉。由于我们还不能得知他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何,并且看不到家庭中是怎样的情况,所以,我们只能推测他生长在一个不和睦的家庭中,而对于他究竟经历过什么,我们还不太清楚。
“在我工作快一年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很喜欢玩的女生,并且开始和她交往。”
我们总会发现罪犯喜欢将注意力和感情放在一个热衷于玩乐的女孩身上。这将涉及合作的问题,并且对他而言会是一个考验。他每周只有有限的5角零花钱,他却要和一个这样的女孩在一起。我们对于他是否能够解决爱情问题,产生了很大的质疑。他应该明白,天下女孩子到处都是,按照他的现实状况,这么热衷于玩乐的女孩显然并不是他所需要的类型。或许,这是因为对于生活中什么样的东西最重要,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
他继续说道:“你知道的,在这样的时代,凭借一周可怜的5角钱,怎么可能让心爱的女孩玩得开心呢?可是,我爸爸却是不肯多给我一点钱。我心里非常难过,并且总是在想,到底怎么做才能多挣一些钱呢?”
按照常理,他应该有这样的想法:“那我再努力一些,这样就能挣得多一些了。”然而,他却不这么想,他一直想要不劳而获,他的想法很简单,只要能让这个女孩子玩得开心,并且使自己也高兴,那其他的东西都不那么重要了。
“一天,偶然间我认识了一个陌生人,然后我们很快就打成了一片。”
遇到这个人,他将会面临一次重大的考验。一般来说,具有合作精神的男孩,是不会被轻易蛊惑的。然而,由于这个男孩所面临的情况比较特殊,所以,他没能经受住考验。
“他就是所谓的‘老大’,简单来说,就是那种资质很老的盗贼。他头脑聪明,手脚利落,对这一行当非常精通,并且还可以将成果分享给你,却不会使用卑劣的手段加害于你。我们一起所做的那几票生意,都是一帆风顺的。之后,我就越来越熟练了。”
之后,我们了解到:这个男孩的父母名下有一套属于他们的房子。他的父亲在一家工厂工作,是那里的领班,只有周末才有时间回家与家人团聚。除了这个男孩,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在这个男孩走上犯罪道路之前,家中根本没有人有类似的犯罪前科。我很想知道,对于这样的案例,那些主张遗传犯罪的科学家究竟是怎么看待的。他承认自己早在15岁左右就与女生发生过性关系。我想,听到这个以后,一定会出现一些批评的声音,会有很多人觉得他好色。然而,这个孩子并非对他人感兴趣,他仅仅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让自己获得快乐罢了。这样的行为是谁都能做到的,并不是什么非常困难的事。而这个孩子的想法是希望别人能够赞赏他在这方面的行为,他希望自己能够征服女孩,像英雄一样。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其他方面也可以找到有力的证据。他希望自己能够凭借出色的长相来获取众多女孩的关注。他为她们花钱,是希望得到女孩的欣赏。他头上戴着一顶宽边帽,脖子上系着一条火红色的大手帕,腰间还别着一把左轮手枪,而且,他还给自己取了一个特殊的外号,叫“西部不法之徒”。可见,这个男孩有着强烈的虚荣心,却又不知道怎样以其他方式来体现自己的英雄做派。所以,当他16岁时,他在一次盗窃时被发现并遭到逮捕后,他马上承认了所有的罪行,并且不慌不忙地说道:“我还做了很多其他的事情呢。”
“我觉得我活下去简直就是一个错误,是毫无价值的。对于一般人所看重的人道,除了蔑视之外,我没有其他任何感觉。”
其实,这些想法都是隐藏在潜意识里面的。这个男孩对此并不了解,他认为生命就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对于生命到底存在怎样的价值和意义,他是一无所知的。然而,他一直找不到导致自己如此灰心丧气的原因。
“我渐渐地不再信任任何人。人们都说贼是不互相偷的,其实这是错误的说法。之前我有一个同伴,我对他非常好,他却偷偷在背地里算计我。”
“我想,如果我是个有钱人,我也会像周围的人一样正直。我想说的是:我需要在不用工作的前提下拥有很多的钱,可以满足我的任何需求。我讨厌工作的感觉,我以后也绝对不会去工作的。”
我想,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他的话:“导致我走上不归路的其实是压抑的感觉。我的希望被我长时间地压抑在心里,最终导致了犯罪的发生。”对此,我们应该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讨论。
“其实我也不是故意想要犯罪的。只是,当我开着车子经过一个地方时,总是会有一些东西冒出来,让我觉得分外刺眼,我实在压制不了内心的欲望,所以就去将它据为己有了。”
在他心里,这种盗窃行为是能体现他的英雄风范的,他并不认为这是怯懦的体现。
“我头一次被抓到的时候,是因为我想要将偷来的珠宝卖掉。当时,除了交女朋友以外,我真的找不到其他能够让我开心的事情了,所以,我想要卖掉珠宝然后去找她,结果就被抓住了。”
像他这样将大把的钱花在女友身上,想因此获得她的赞许的人,一般都将这样的事情作为一种胜利来看待。
“我愿意在监狱里接受教育,这里有很多种学习班。但我并不是要重新做人,而是想让自己成为更厉害的人物。”
可见,他已经对生活完全丧失兴趣,并对人类深恶痛绝了。他说道:“假如我生了孩子,我一定弄死他。我是不会充满罪孽地让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