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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的生命种子,就孕育在贝都因人从游牧到商贸的华丽转身,麦加两个中心的双重性格,以及犹太教和基督教通过商道的传播之中。这就让阿拉伯半岛凝聚了极具创造性的力量,也使伊斯兰作为世界宗教而兴起成为可能。尽管这历史使命的完成还需要另一座城市给力,但不管怎么说,新文明已是呼之欲出。
现在需要的,只是一位先知,一位领路人。
我们知道,他就是穆罕默德。
先知
一个威严的声音在天空回响:宣读!
我不会。听到声音的人说。
这是实话,不识字的他确实不知道该宣读什么。
宣读!
威严的声音继续发出命令。与此同时,受命的人感到自己被无形的手紧紧抱住,几乎透不过气来。但,当他精疲力尽并感觉被放开时,仍弱弱地说:我不会。
于是命令和动作再次重复,如是者三。最后,威严的声音明确告诉他:你应当奉你的创造主的名义而宣读,他曾用血块创造人。你应当宣读,你的主是最尊严的,他曾教人用笔写字,他曾教人知道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8]
听到这话,那人浑身战栗。
这是公元610年2月的某个晚上,按照阿拉伯传统历法和后来的伊斯兰教历则是9月。地点是在麦加城北的希拉(Hirā')山洞,说话的是天使哲布勒伊莱(Jibrā'īl,又译吉卜利勒、吉布利里等等,即基督教的大天使长加百利),面对天使的那人当然就是穆罕默德。
跟中国的圣人孔夫子一样,伊斯兰教的伟大先知穆罕默德也出身于一个破落贵族的家庭。他的祖父曾经是麦加渗渗泉的掌管者,父亲却在经商途中客死他乡,只给妻子留下五峰骆驼和一群羊,以及一个埃塞俄比亚的女奴。
作为遗腹子,降生在麦加的穆罕默德被送往沙漠中一户贝都因人收养,五岁时才接回母亲身边。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和祖父很快就相继去世,孤苦伶仃的他只好小小年纪便跟随伯父外出经商。幸运的是,艰苦的生活和艰难的旅程给了他健康的体格,勤劳好学的他更是因此而见多识广。
这可真是“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
成年后的穆罕默德也表现卓异。他的外表是俊美的,有着长长睫毛的眼睛目光深邃,迈出的步伐坚定而沉稳。他的品德也是高尚的,工作勤勉,待人诚恳,信守诺言。他虽然未能受过正规教育,却是那样地受人尊敬,以至于获得了艾敏(al-Amin)的称号,意思是“忠诚可靠的人”。
更幸运的是,他娶了赫蒂彻为妻。
赫蒂彻(Khadīja)是古来氏贵族的遗孀,四十岁时与穆罕默德结婚。这时的穆罕默德二十五岁,原本是赫蒂彻的雇员。婚后,赫蒂彻把“公司”交给丈夫打理,这就将穆罕默德提升到富有和负责任的地位,为他今后成为阿拉伯人的精神领袖和政治领袖奠定了基础。
从贫困和琐事中摆脱出来的穆罕默德开始思考。在他看来,麦加和古来氏人都已经变得堕落。他们在聚敛财富的同时背弃了道德,整个社会人欲横流。贪恋取代勇敢成为卑鄙者的通行证,忠诚反倒成了高贵者的墓志铭。神圣的克尔白殿堂里居然拥挤着三百六十尊偶像,小商小贩们恬不知耻地叫卖各种护身符和小玩意,简直就是对神的亵渎和嘲讽。
这是一种背叛,穆罕默德认为。
于是,四十岁以前,未来的先知常常会在禁月,也就是被称为莱麦丹(Ramadān,又译来埋丹、赖麦德等等)的阿历九月,独自一人在希拉山洞沉思和祈祷,直到天使哲布勒伊莱降临。这是他首次接受天启,此夜也被伊斯兰史学家称为“高贵的夜晚”,又称“受权之夜”。
也就是说,从此他成为先知。
然而先知对此似乎并无思想准备。不知所措的他一路小跑回到了家中,浑身发抖地对为他生了四个女儿和两个儿子的贤妻说:快,快拿条毯子把我盖起来!
赫蒂彻却神闲气定。
听完丈夫的奇遇,这位后来被称为“信士之母”的聪慧女人决定向自己的堂兄请教,因为老先生不但早就皈依了基督教,而且精通希伯来文。结果,这位长者宣布:穆罕默德得到了上天的启示。唯一之神曾将这启示赐予先知摩西和基督耶稣,现在赐给穆罕默德,穆罕默德必须顺从。
那就顺从吧!
顺从的穆罕默德接受了使命。当然,天使哲布勒伊莱也多次降临给他启示。正是这些启示,奠定了伊斯兰教最核心的内容: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使者。接受这信条并崇拜真主敬仰先知的,就是穆斯林(Muslim)。
最早的穆斯林是赫蒂彻,以及先知的一些亲朋好友。宣教和传教则先是秘密的,后是公开的。穆罕默德这样做,当然是因为得到了真主的命令,却遭到麦加古来氏贵族的抵制甚至迫害。这些家伙是旧秩序的既得利益者,而穆罕默德的许多主张和做法则显然动了他们的奶酪。
先知决定迁往雅特里布。
雅特里布(Yathrib,又译耶斯里卜)也是希贾兹商道上的队商城市,在麦加以北大约400公里,是一处椰枣树环绕的绿洲。当穆斯林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劣时,迁往伸出双手欢迎他们的雅特里布,未尝不是明智的选择。
是的,雅特里布人向先知发出了邀请,尽管他们只是把穆罕默德看作一位可以调停他们内部纠纷的智者,而不是宗教领袖。但有此绿洲,总比困在麦加好。
真主似乎也表示了赞许。据说,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天使哲布勒伊莱引领穆罕默德乘坐一匹长着翅膀的白马来到耶路撒冷,在那里登上云霄,看见了历代先知,也目睹了天园和火狱,然后在黎明时分回到麦加。这一天,后来被定为伊斯兰教的“登霄节”,耶路撒冷也因此成为伊斯兰的圣城,尽管它先前既是犹太教的,也是基督教的。[9]
此事似乎说明,转折即将发生。
公元622年9月24日,先知抵达雅特里布。这对于他和他的追随者们都是历史性的一步,同时也充满风险。因为按照传统,这就意味着与原来的部落断绝血缘关系,也自动放弃了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在那陌生的城市和人群中无法立足,请问他们将何以自处,何以为生?
穆罕默德却睿智地把坏事变成了好事。是啊,既然血缘已无意义,那就依靠信仰吧!于是,一种名叫乌玛(Umma)的穆斯林共同体被发明和建立起来。乌玛有章程、纪律、机构和分工:迁士(随迁穆斯林)担任军事要职,辅士(本地穆斯林)负责户籍税收,导师、领袖和统帅当然是先知。不难看出,这样政教合一的组织离国家已只有一步之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