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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的军队已然被惊动了,远远的有响动,广场上还是很安静,弥漫的光元素已经渐渐散去,尘埃缓缓落下,周围一片狼藉,巨大的神坛、辛洛斯像都已经被毁了,周围的房屋也被毁坏了许多,巨大的坑里,唐忆看着在地上流血的主精灵女子,看看手中的刀,有些苦恼。这苦恼原本是不该存在的,只是……
“喔,真有爱啊……”
菲利克斯那懒懒散散的声音出现在了土坑的边缘,望着这边,唐忆也回过头看了看他,他目前的情况有些为难,左手拿着艾伦妮塔被撕破了的后背的衣服,右手拿着染血的长刀,在他的前方,艾伦妮塔半身赤裸着,背后被劈了一刀又被捅了一下,全是血,最夸张的是,还有两刀捅在了她的……
“你干嘛捅她的屁股……”
菲利克斯眨着眼睛问。
“呃……她跳起来了,顺手捅过去就……”
“喔,真是巧合的事情喔……”
原本该是很严肃的复仇场面,此时却变得似乎有些古怪,两个男人一个有趣一个尴尬地望着女子臀部上的鲜血,艾伦妮塔原本就是极美的女子,此时倒在血泊之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颇有一种令人怜惜的凄美感。不过,两个人怕都不是在真正决定出手后还怜香惜玉的类型,手上沾了无数鲜血的菲利克斯姑且不提,唐忆曾经在丹玛就曾毫不犹豫地给过海茵一棒,此时让他感到尴尬的,怕还是这捅错了位置的两刀。
“呃,菲利克斯,你来吧……”
“来干什么?你捅了她的屁股所以也叫我捅?捅得很爽咩?”
“杀了她啊……”
“我不干,我跟她老师有点交情,刚才打得很激烈一刀砍了倒没话说,现在动手就太猥琐了……”
“但是……”
“没什么但是啦,反正今天是为了那个神像来的,杀不杀她问题也不大,她以后是有可能成为光神宫的圣女,但现在又不是……”菲利克斯想了想,“不过她资质很高,以后又有可能变成圣女,这样放了她也不甘心啊……”
两个人在那大坑边想着想着,不一会儿,菲利克斯下去扛起重伤的女人,两人朝着城市的一侧扬长而去了。
混乱还会在城市里持续一阵,广场一侧,一栋未在刚才战斗中损坏的房屋二楼窗口前,戴着圆形眼睛默默地看完了这一幕的男人手指敲打着前方的桌面,望着广场上的一片尘埃,淡淡地笑了笑:“看见他活得很好,很高兴吧?海茵?”
名叫海茵.夏乌佳的女子只是安静地望着方才两人消失的方向,没有说话,虽然方才经过了一场大战,但时间仍旧是上午,广场安安静静的,阳光从天空中照射下来,一如往昔每一刻的明媚。
“每一个人,都会被这个世界同化。”微微沉默了片刻,戴眼镜的中年男人开了口,“阿尔.雷撒督克这个人非常有趣,从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了,就像是看见很久以前的我,清楚明白……他了解很多东西,可要的不多,心中想要守住最纯粹的一片地方,以为这样就能获得幸福,原本也是本本分分的想法,无论怎么去说,都算不上过分,是个好人啊……”
“可是世界本身就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东西,很多的情绪和想法、欲望、祈求,人们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完全是靠着交换善良的东西存在的,负面的黑暗的东西,侵犯、欺骗、仇恨,甚至很多你看着是无理取闹的东西,就像是一个漩涡,哪怕你只是被拉住一片衣角,最后都会被整个拉进去,伤害造成之后,你就只能去伤害别人。你看,他现在也是抱着仇恨在生存的人了,不管这个仇恨是多么的理所当然,他终究还是走到了这里,仇恨最后又会造成更多的仇恨,他成为了世界的一部分,也必然将更多的人给拉进来,所谓漩涡,就是这样的东西。”
“只要接触,就会被整个拉进来,在这个意义上,无人能够幸免。”军队开始进入广场,艾德里安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准备离开,“没有人能回去,海茵……”
不知道有没有听懂他的话,海茵只是坐在那儿,怔怔地望着、望着……
他准备回去了,艾德台地。
这一趟旅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发生了很多事情,这个世界不会变成从前的那个样子,似乎有很多东西,都已经不同了。
活着的、死去的人们,芙尔娜、凯瑟琳、克娜、伊芙、南茜、海茵、加百列、巴克那罗夏、文森特……
此时他们坐在一片小山坡上,马车停在附近的大树下,银发的少女坐在马车上,抱着小小的毛球,依依呀呀地轻声说着话,芙尔娜在马车边整理着一些东西,偶尔望过来一眼,笑一笑,或者与小雪没头没脑地说上几句。唐忆与菲利克斯躺在那草地上,玩世不恭的少年口中叼着一根草茎,眼望天空,没心没肺的样子。
“真的不去艾德台地?”
“开玩笑,怎么可能让腓烈特那个家伙安安稳稳地当皇帝,让他吃不好睡不稳每天晚上都做噩梦才是我的风格!放心,你走了,我会帮你好好照顾凯瑟琳和小克娜的……”
“呵,有什么话要带给芭芭拉老师吗?”
听到母亲的名字,菲利克斯撇了撇嘴:“让她在艾德台地找个漂亮的男人,不用想着她英俊的儿子我。”
“……”
“开玩笑,其实没什么要说的……有空的话,我会过去看她,让她好好呆在艾德台地别乱跑。”
“完成了露西妮的课程之后,我会从艾德台地里出来,到时候……”
“阿特罗卡这边的事情归我,你去赛灵格,露西妮大姐留着那么多人没杀,不就是留给你的吗。”
唐忆沉默片刻,点了点头:“嗯,我知道。”
草地上渐渐安静下来,他们听着风和草的声音,看着白云从天上流过去,唐忆笑了笑:“如果文森特他……他没死,两年后……”他想起那个大家一起环游世界的约定,抬起头,那个为了死去的弟弟而活着,犹如太阳一般努力照耀着所有人的男子仿佛正从天空中看下来。菲利克斯从旁边坐了起来,拿起身边的双刀。
“哪有什么如果啊……”
他们从地上站起来,拍打着身上的灰尘,菲利克斯扬了扬手上的刀:“该走了。”唐忆点了点头,山坡的另一侧,一小队骑兵朝这边跑了过来,眼看着这边的马车和草地上的人,远远地停下。
“你们是什么人!”
没有人理会这样的质问,唐忆等人上了马车,挥手与菲利克斯道别,小雪抱着毛球,探头望着那边的骑兵,马车缓缓动了,菲利克斯笑了笑,迎向奔来的骑兵,转身的那一瞬,拔出了手中的刀。
“……我是坏人哪!”
蹄声轻响,马车随着天上的白云缓缓地走着,车上传出了轻轻的哼唱声:
“野牛群离草原无踪无影,它知道有人类要来临;
大地等人们来将它开垦,用双手带给它新生命。
草原上将盖满金色麦穗,大城市不多久就建起;
欢迎你各民族姐妹兄弟,来到这最美丽的新天地……”
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起野牛群离开草原的情景,它们离开了,草原上安安静静孤孤寂寂的,碧绿空旷,不知道在等待着什么东西……
(异域求生日记*完)
总结
我不知道这该叫做总结还是小结,在我的构思中这个故事会有三部,第一部完了,第二部第三部是依旧放在后面写还是用个新名字开新书,我还没有确定,当然,主角已经拥有了末日战天术,接下来他在这个世界,已经不再是求生的旅程了。
这部书一开始的时候,仅仅是作为练笔的一个题材,当时我在广东佛山的一家陶瓷厂打工,闲暇的时候,看一些书,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与村上春树的几本书是常看的读物,另外还有诸如《悲惨世界》一类的文学名著,于是想写一本用于练笔的文章,主要是模仿村上的风格,就有了这本《异域求生日记》,写的时候就打定了主意,既不为钱也不为读者,只为练笔,为我自己。因为事情明摆着,这类书不可能走红,简直一目了然。
然而事情在某些程度上还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过分精心雕琢的文字还是引起了一些人的兴趣,至今还偶尔有人跟我说,看见你的《日记》真是令人惊艳之类之类的,我记得当时几乎各个大小文学论坛——甚至一些盗贴站的论坛都是置顶帖为我做推荐,我当时想:这下我要红了。当然,也不是。
编辑给推荐给得很多,但成绩不理想,许多事情是我后来渐渐了解这个圈子后作过的对比,叫好不叫座,无论是《异域求生日记》还是后来的《隐杀》似乎都是这样,我曾经一度想要用设定完结掉这本书,特别是在《隐杀》开始的那段时间里,但终于没有这样做,归根结底,这本书的设定很棒,特别是后期的情节,让我舍不得放弃。
后面的情节是什么呢……我还要写出来的,就不说了。什么时候会发,我也不清楚,但如果没有几十万字的存稿,是肯定不会动的。该说的是什么呢?嗯……我的记忆力是很差的,但我现在还记得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的事情,那是夏天的晚上,凌晨三点钟上班,我从出租房里出来,去一个熟悉的、只有五台电脑的小电脑房打字,那时候什么想法都没有,一心一意地想要把心中觉得很好的故事,很漂亮的语句打出来。
工厂旁边只有那样小小的村庄,小小的道路,小小的电脑房,那样的夜里,梦想似乎也变得很纯粹。
想写一本好书。
谢谢大家支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