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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有了可以直接食用的井水,做什么都方便了些。洗干净水井后,宋金就提了水进去洗澡。
井水清冽,洗完后宋金神清气爽,换上下午就晾干了的新衣服,更是清爽。他在这土屋附近巡视了一遍,把地形摸清楚,脑子里已经构建了个蓝图。
首先还是得把前院收拾一下,杂草长得都能吃人了。然后逐步把后院、左右两翼清理规划,种上菜。如果种上花肯定很有情调,但宋金不打算这么做。
毕竟先有温饱才能讲究情调。
“金哥——吃晚饭了。”
晚饭有肉,但依旧是鱼肉,不过唐三胖买了铁锅,终于不是单纯的熬鱼汤。鱼肉被唐三胖片了出来,骨肉分离,骨头先拿去熬汤。肉被切成片再切成细条,下锅爆炒,只是加上简单的葱姜蒜,就满屋飘香。等肉条炒熟,唐三胖立刻把骨头熬的汤汁倒进里头,再勾芡点淀粉。
鱼肉嫩滑,汤汁浓稠,单单是闻着,就觉清甜。就连吃惯了大酒店菜肴的宋金都称赞说:“三胖你手艺不赖啊,你应该去做个厨子。”
唐三胖说:“我年轻的时候想过去做厨子,但后来听说做了厨子的人会对美食失去兴趣,我就放弃了。”
何大进说:“你要真做了厨子,厨房还不得给你吃空了。”
宋金了然点头,说:“也对,还好你没做厨子。”
唐三胖笑笑,夹了那根没有切断的鱼脊骨。宋金以为他要扔,没想到唐三胖夹到碗里,张嘴就咬,将骨头咬出两节,随后吸了吸,似在吸骨头里的骨髓。一会他将鱼骨拽出,这才放桌上。
宋金讶然:“鱼刺不扎嘴吗?”
唐三胖说:“扎不了。”
宋金诚心感慨说:“厉害。”
唐三胖笑了笑,继续咬断鱼脊骨,吸骨髓,长有小半臂的鱼骨很快就被他吃完了。
宋金和何大进都对已经熬过一遍汤汁的鱼骨没兴趣,专心吃炒鱼肉。唐三胖对鱼骨髓情有独钟,这一盘鱼尾鱼头和骨头都被他吃了个一干二净,足足吃了三大碗饭。
如果不是何大进又拦着他,他还能再吃两碗。
吃过晚饭后,生物钟一直是早睡早起的何大进就准备去洗澡睡觉了。宋金和唐三胖准备去抓金蝉,抓得多可以去卖钱,抓得少可以做菜,总之是不会亏本的买卖。
唐三胖提木桶,宋金拿手电筒在前面走。
要找金蝉不难,盛夏时节,只要是棵半米高的灌木或者树,都能找到从土里钻出来的蝉。
对宋金来说,蝉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化成幼虫的蝉会钻进土壤里,以吸食植物根部汁液为生,在土里待上几年甚至十几年,再钻出地面,褪去蝉壳,化成夏天吱吱叫的蝉。
虽然它是害虫,但宋金喜欢它隐忍的生长周期。不过再隐忍的生物,只要能吃,在美食大国都不会太好过。
蝉蜕可入药,蝉身可做菜,还被叫做“唐僧肉”,这可就难逃中国人的餐桌了。
但凡被冠上能强身健体的东西,都会成为美味佳肴。
两人走的是后山的路,那里特别多树。正是蝉出土的时候,他们很快就看见蝉了。
有正往上爬的,也有在树上正蜕壳的。
唐三胖说:“把蝉衣也拿了,能卖药钱,一斤估摸能卖一百来块。”
宋金掂量了下手上一个不足三克的蝉衣,这得好几百个才有一斤吧。不过他做事踏实,一步一个脚印,积少成多,捡一个夏天,他就不信没有一斤。
只要是能赚钱的法子,他都不会放过。
刚出土的蝉爬得很慢,比蜗牛还慢。等爬到稍微高一点的位置,它们就开始褪去蝉衣,动作更加缓慢。宋金无暇观看,倒是唐三胖看了老半天。
“金哥,这蝉埋在地下好几年,刚出来就被人吃了,有点可怜啊。”
话落,唐三胖就见宋金伸来他的大白手,转眼就把趴树上的蝉给“摘”了,顺便抛下一句嘲讽:“你什么时候也成吃牛肉的小姑娘了,你要是可怜它们,等会别吃。”
——看着牛犊被宰说可怜,转眼吃得贼香。
唐三胖说:“感慨归感慨,吃还是要吃的。”
在可怜金蝉还是可怜胃的问题上,唐三胖坚定选择了后者。
后山树木繁多,虽然蝉爬得慢,但两人从头到尾搜刮一遍,刮到尾巴时,脑袋那的树已经有蝉爬了上去,等他们回来,手就够不着了。宋金想爬树,奈何人生根本没有点亮这个技能。换做唐三胖就更不可能了,只能看着金蝉化翼,扑哧扑哧飞走。
在宋金眼里,那就好像钱长了翅膀飞了。
在唐三胖眼里,就是一只只煮熟的鸭子飞了。
不管怎么样,都看着肉疼。
到了下半夜,唐三胖困得撑不住了,拉着宋金回家。
奋战六个小时,收获了满满一大桶的蝉,少说也有十五六斤。
唐三胖瞧了一眼,伸手扒拉了下,说:“明天早饭就做炸金蝉吧。”
宋金把他的手掸开,说:“吃什么,拿去卖钱。”
“……多少留一点吧?”
“不行,要卖钱。”
“哦……”唐三胖恋恋不舍地多看了它们几眼,说,“那明天继续吃鱼了。”
宋金的胃不由地抽了抽,但还是坚持说:“好,吃鱼,金蝉要拿去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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