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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前世跟小哈非常熟悉,拜沈澈阴晴不定的脾气所赐,她跟小哈一起生活过不短的时间。
还没彻底闹僵之前,沈澈经常带小哈来找早早,俩人一吵架吵到不可开交他就把小哈扔下自己走,早早又不能真的不管小哈,只能带着它。
其实早早觉得沈澈对小哈不怎么上心的,说把它扔下就扔下,连学校里做认知训练,老师反复强调一只狗狗一生最好只认一个主人,这么重要的事他都不肯到场,非让早早去。
早早也是从那次被小哈正式认主,也慢慢学会跟小哈相处,让它听自己的命令。所以刚才才会下意识地去管教它。
沈澈看早早没有拒绝,当然不会放过机会:“小哈是小名,咱们在家里叫叫就好了,出去得有个响亮好听的大名儿!我觉得那种两个字叠在一起的就很好,多可爱!”比如说早早,简直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名字了!
早早看看小哈,有点为难,:“大名小名混着叫它能分得清吗?”到时候肯定又得出乱子!
沈澈赶紧替小哈点头:“能!肯定能!要不大名就取它名字里的一个字吧,这样它也能熟悉一点。”反正这个正式命名的任务必须交给早早,取了名字就有责任感了,以后他和小哈就能经常来找早早了!
早早皱眉:“哈哈?它要是跑了你怎么找它?”
沈澈认真想了一下,他一路追着小哈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太傻了……真丢不起这个人……
早早可能也想到这个画面了,低头去揉小哈的大头,很给面子地没笑声出来。
沈澈看早早高兴了,哪里还会在乎自己是不是出糗,一直憋着不敢说的话就脱口而出:“早早,你是不是很辛苦,让我帮你好不好?”
钱,这是他们之间最是讳莫如深的话题,可沈澈实在是顾不得自己的心结了。
他希望早早喜欢他胜过喜欢钱,可如果早早在为了钱受苦,他马上没有心思顾及那么多了。如小九所说,反正他有钱,早早喜欢就给她好了!
大不了他以后慢慢让早早喜欢上自己,情敌是钱,还是自己的钱,总比当初是个大活人要好多了!
他肯回到繁城来找早早,就已经是一退再退,早不是当年那个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的执拗少年了。
他必须跟早早在一起,他用三年的时间认清了自己心底最清晰的声音,其他的事,他都可以让步。
早早慢慢站起身,看了看周围,出来遛孩子遛狗的邻居们都已经陆续回家了,小区里已经安静下来。
但这里还不是说话的好地方,沈澈的脾气她最了解,向来是不管不顾的。真急了他能在人来人往的医院大厅里跟她吵架,丝毫不在乎有几百人举着手机直播大明星发飙。
小区旁边走十分钟就是繁城最大的三友公园,公园里有一座三百多米的三友山,是繁城的最高点。早早熟门熟路地带着沈澈和小哈躲过守门人,走隐蔽的小路上山,来到半山腰的一个平台上。
夜晚的繁城灯火辉煌,站在平台上一览无遗。
夜风习习,有树叶沙沙作响,远处的车水马龙把身边的寂静昏暗映衬得更加明显,沈澈和小哈都非常兴奋,沈澈冲着山下的万家灯火大喊:“呦吼!呦吼!呦呦~呦吼!”
小哈也学他:“嗷呜!嗷呜!嗷嗷~呜呜~”
沈澈喊够了回过头来看早早,眼睛比山下的灯光还璀璨明亮,兴奋得声音都不稳:“早早,这里真漂亮!以后我们经常来吧!我们……”
早早打断他:“沈澈,你还记得我三年前跟你说过的话吧?对不起,你说如果我改主意了就可以回去找你,可我没改注意,我这辈子都不会改主意了,你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