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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如果没有梦想那和一只咸鱼有什么区别?
富贵的人生目标是能吃饱饭,梦想是能天天吃肉,如今实现人生梦想的机会就在眼前,所以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行,俺跟你干了。”
“噗”王小麦一口茶水喷出了两米远,恨铁不成钢啊,气得他一脚就踢的富贵的腿上。
“小麦哥,你踢俺干啥?”富贵挠了挠头。
“你以为行军打仗是小孩子过家家呀,要死人的。”而且王小麦没说出来的是,瓦岗军这支如今席卷整个中原的大军,最终注定失败。这个原因,当然不能当着秦琼的面说出来。
“不错,战阵之上,死生难料。所以我才把富贵小兄弟安排给我那兄弟程咬金。你们不知道,我那兄弟在瓦岗军中有一外号‘程狐狸’,他可是个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主。每次军中发饷,别的营或有短缺,但他的营从来都是实额发放,不过他爱兵如子,从不肯亏了下属,因此他们营里的士兵待遇也是最好的。而行军打仗之时,他机敏多变,往往能够化险为夷。富贵小兄弟貌愚实智,颇有我那程咬金兄弟的几分风采。”
“哦?”这个说法王小麦还是第一次听说,原来历史上真实的程咬金竟然是一个老狐狸,这实在和演义小说中粗狂单纯的形象不符。不过小说中好像说他活到了一百多岁,虽然不知道是真是假,但能够在残酷的封建王朝政治斗争中得以善终,说明他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算了,反正时间还很长,还是慢慢再劝富贵改主意吧。
六天以后,船队终于到达此行的目的地河阳,如今镇守河阳之人是瓦岗军大将徐世勣。徐世勣是最早跟随瓦岗起义的一批将领,也是演义小说中瓦岗军师徐茂公的原型。王小麦倒是想见见这位传说中足智多谋的人物,但秦琼丝毫没有为他引见的意思,安排好码头上的事之后,便有军士牵过来马匹。
“此去金墉城还有四十里,日落之前便可以赶到。”秦琼说完,纵身上马。
王小麦两辈子加起来也没骑过一次马,左三圈右三圈都快把马转晕了,还是没有踩上去。那匹马似乎也不耐烦了,不停的拿前蹄刨着地面,似乎在催促他赶紧上来,别浪费老子时间。
“小麦兄弟不会骑马?”秦琼等了半响,也不见他上马,诧异的回头问。
“会。”输人也不能输阵呐,狮子座就是死要面子。王小麦一咬牙,学着秦琼的姿势踩上马镫,翻身上了马。没成想手中的马缰握得太紧,那马一受刺激,长嘶一声,前蹄一撅,刚坐上马背的王小麦就这样被掀了下来,把他摔了个狗吃屎。
“小麦哥……”“小麦兄弟……”见他摔下马,富贵和秦琼同时发出一声惊呼。
“哎吆……”王小麦这下摔得狠了,猝不及防下,竟是半边脸先着地,幸亏离地不高,要不然就可以直接去韩国整容了。不过饶是如此,左脸也是火辣辣的疼。
“小麦哥,你没事吧。”富贵赶紧下马,把他从地上扶起来。
“没事,没事,没事……”王小麦抽搐着脸说。
秦琼此时也从前面下马走了过来:“小麦兄弟骑术不精,不要操之过急……”接着讲了一堆控马的技巧,然后再次把王小麦扶上马。
有了第一次的教训,王小麦这次终于谨慎了许多,磕磕绊绊的慢慢在路上小跑了起来。
“富贵儿……”
“咋了,小麦哥?”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骑马?”
“刚才呀,俺看了一遍秦大哥的姿势,就照着学会了呗。”
“你他娘就看着学了一遍就会了?”
“对啊,也没什么难的嘛。”富贵老老实实的说。
“……”这就叫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有些人,你和他下一样的功夫,人家取得的成就就比你多,这是最让人郁闷的事。
“小麦哥,你咋不说话了?”
“别理我,烦!”
“小麦哥,你为啥烦啊?”
“滚……哎呦……”一个不留神,又险些摔下马。
隋帝杨广继位之后不久,为巩固疆域统治,即下令营建东京洛阳。金墉城在洛阳东三十里处,是洛阳的卫城之一。不过这座小城现已经被李密的瓦岗军占领,作为临时的行政和军事驻地。
穿行在各种营帐之间,举目望去,驻军的数量漫山遍野,不可计数。金墉城比预想的要小的多,抬头就能看到城墙的尽头。不过金庸城虽小,但却是城高池间,夯土的城墙沐浴在夕阳的金光里,顿生沧桑肃穆之感。
三人来到城中一处大宅院外,王小麦定睛一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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