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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一震,似吃东西噎着了,上下不得。还没从那句话缓过神来,那厮又不咸不淡的开口了,“奉劝大妈一句哦,别喜欢我。”
爷爷的死牛郎,他以为他谁啊,空有一身臭皮囊的自大狂!!谁喜欢他谁就猪头三!!
我镇定,克制住想立刻掐死他的冲动,对上他的眸,冲着他眉眼弯弯皮笑肉不笑道,“谢谢你提醒哦!”说罢眼一瞪将粥往他手里一塞,也不管他有没有接住,粥有没有打翻,直吼道,“丫的,你以为你谁啊,老娘要喜欢你,老娘就猪它鼻祖奶奶!!”
说完我就转身走人,也不管他嗷嗷的大呼小叫。
丫的,看到他就来气。害我白担心不说,还说出这样的话来,我毛病啊我,这时候还伺候他,给他几分颜色还真开染坊了。爷爷的越想越来气,叫我别喜欢他,我有病才会喜欢他一个出卖自己色相的死牛郎。
我气不打一处来,头也不回的离开病房。走出病房才听到他在哪里嚷,“嗷……有没有搞错,我的纪梵希……喂……我没衣服换啊……喂……”
我管你有没有衣服换!!爷爷的,他当真当我是饥不择食的老女人了,见男人就啃!!自尊心大大受挫!!
疾步下了楼,出了大楼,径直就往大门口走出去,经过那路灯时下意识的停了停,那里已然空无一人,地上有两三个烟头,那人似站了很久。
我心里猛的一揪,五味杂陈又不知是何滋味。
今日发生的事太多,搞得我也神经过敏了,脆弱的紧。
我毫不迟疑的快步离开,已经过去的回不来,已经断了的接不上,碎裂的感情难以破镜重圆。
许是夜里的缘故,我心情糟透了,思绪亦乱得很,白天那风风火火天不怕地不怕的气魄早已散尽,其实我就纳尼亚里那呆瓜族,隐身的时候将自己装得如何的伟大,告诉世人我就一个巨人,没人可以欺负,而到了晚间就是魔咒散尽时,呆瓜族显现原型,其实就一个可怜的大脚怪物,还是胆小如鼠的那种。
我的车子停在繁花似锦,医院离繁花似锦也就两站路的路程,走路也不过二十分钟,我却足足走了一个小时,幌到繁花似锦的时候已经晚间十一点,小区里静静的,绿荫道上毫无人影,虽是路灯高照,可一个人在这里走还是有点渗人,到了地下停车场,听着高跟鞋踏踏的回音,就更觉的心惊。
“白天像黑熊,夜晚像狗熊!”每次晚间来停车场,于霏凡就会那样说我。我极不服气,有他在我哪里会怕,就回他,“兄弟,黑熊和狗熊不都熊么?本质是没区别的懂不?”
他眼一白就回,“那男人和女人还都人呢,要不咱也不区别了,洗澡一起洗,洗手间一起上,好不?”
我一个激灵,直冲向自己的车,今天想于霏凡想得太多。那常记去不得,繁花似锦更是来不得。
打死我也不来了,等牛郎走了,我就将房子卖了,若于霏凡不肯,我就不要了!!那些买房子的钱全单我便宜那个始乱终弃的负心汉。权当买教训。
这样下定决心,我伸出手摸着钥匙想启动车子回家,可伸出的手却在下一秒凝滞住。
车子的前方正好是电梯的门口,从电梯里走出俩个人来,如胶似漆的黏在一起,亲亲我我的难舍难分。
随后男的依依不舍的捧住女孩的脸,深深亲了那女孩的唇,而后似说了些什么,而女孩依旧不依一头栽进男人的怀抱,嘟嘴紧抱着男子的腰,似极不情愿,怎么都不愿分开。女的年轻貌美,顶多二十三岁,娇滴滴的面色都显着稚气,而男的成熟儒雅,一副金丝眼镜更给他添了几分斯文的书生味道。
那个人我亦认识了多年,那是齐向华,鲜橙多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