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03章-维泰利斯先生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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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是在忧伤和恐惧中整整睡了一夜。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摸摸我的床铺,看一看四周,以便肯定别人没有在我熟睡时将我搬走。
整个上午,巴伯兰一句话也没有跟我说。这样,我以为把我送孤儿院去的打算已经放弃,也许是巴伯兰妈妈说了话,逼着他把我留了下来。
但是,十二点的钟声刚刚敲过,巴伯兰要我戴上鸭舌帽跟他走。
我惊骇不已,慌忙把眼睛转向巴伯兰妈妈,向她求救。她悄悄地向我示意,意思是我应当听从;同时她又做了个手势安慰我,要我用不着害怕。
我没有违抗,跟在巴伯兰后面出门了。
从我们家到村子的这段距离是很长的,足足要走一个小时。巴伯兰闷声不吭,这一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他一瘸一拐地慢慢在前面走,连头都不动一下,有时他把整个身r子转过来,看看我是否在后面跟着。
他要把我带到哪儿去呢?
尽管巴伯兰妈妈暗示过要我放心,然而我还是放心不下。为了躲避这场我已预感到、但心中无数的可怕灾祸,我想到了逃跑。
为此,我尽量拉在后面。等到拉得足够远的时候,我就可以跳进一条沟里逃走,他是无法追上我的。
开始时,他只是叫我紧紧跟着他走。过了一会儿,他可能猜到了我的心思,便抓住我的手腕拖着我走。
我只好跟着他。
我们就这样进了村子。一路上,来来往往的人,个个都要回过头来看上我们一眼,我活象被人牵着的一条脾气暴躁的狗。
当我们从咖啡馆门前经过的时候,站在门口的一个汉子叫了一声巴伯兰,邀他进屋。
巴伯兰揪着我的耳朵,让我走在前头。我们进屋之后,他把门关上了。
我感到一阵松快。咖啡馆在我看来并非是一个危险的地方。再说,这是咖啡馆呀!我早就渴望着跨进它的门槛了!
咖啡馆!圣母院旅馆的咖啡馆!这种地方究竟是个什么名堂?
我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已有好几次了!
我看见过从咖啡馆里出来的人,他们一个个脸上通红,两腿哆嗦。每当我从店门口路过时,听到过里面的阵阵喧哗声和歌声,声音大得把窗玻璃都震动了。
客人在里面干些什么呢?红色帏幔后面发生的是些什么事情呢。
我很快就可弄个一清二楚了。
巴伯兰和招呼他进去的咖啡馆老板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来,我走到壁炉旁待着,朝四周看了一眼。
在我占据的位置对面的一个角落里,坐着一个身材魁梧的白胡子老头。他身上穿的稀奇古怪的衣服,我从来没有见过。
那老头的长发如灯草一般披在肩上,头上戴着一顶装饰着红红绿绿羽毛的灰色高毡帽,上身穿一件紧身翻毛老羊皮袄。这件羊皮袄没有袖子,肩窝的两个开口处,露出两条套着天鹅绒衣袖的胳膊,那天鹅绒最初大概是蓝颜色的;一副没膝的羊毛大护腿,上面扎了几条红绸带子,交叉地在小腿上绕了几圈,绑得紧紧的。
这老头靠在椅背上,右手托着下巴,胳膊肘支在跷起的腿上。
我从未见过一个姿态如此安详的活人,他很象我们教堂里的一尊木雕圣像。
老头身边有三条狗,躲在他的椅子底下,挤在一起取暖,一动不动。其中一条是白色鬈毛狗,一条是黑色长毛狗,还有一条是灰色小母狗,模样既狡猾又可爱。鬈毛狗头戴旧的警察帽,脖子上系着一根细带子。
我用惊奇的眼光注视着这个老头的时候,巴伯兰和咖啡馆老板正压低了嗓门在小声说话,可是我听得见他们谈论的是我。
巴伯兰说他到村里来,是为了带我去见村长,好让村长向孤儿院申请一份抚养我的津贴。
这就是巴伯兰妈妈从她的丈夫那里挣得的结果,我也立刻明白了:如果巴伯兰觉得把我留在他身边有好处,那我什么也不必担心了。
看来丝毫不动声色的老人正在听他说话,他突然伸出右手指指我。
“就是这个孩子是您的累赘?”老人带着外国口音问。
“是他。”
“您以为你们这个省的孤儿院会付给您几个月的抚养费吗?”
“当然啰!既然他没有父母,全靠我抚养,就应该有人替他付钱,我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
“我不是说不合情理。不过,您以为所有合情合理的事都能实现吗?”
“当然不会。”
“是呀!我相信您永远也得不到您所要求的抚养费。”
“那么,他就去孤儿院,没有一条法律强制我要把他留在我家里,假如我不愿意的话。”
“可您当初是同意收容他的,这等于您承担了抚养他的义务。”
“得了吧,我才不留他呐;到了不得不把他扔到街上去的时候,我会知道该怎样摆脱这个累赘的。”
“或许有个办法可以使您马上摆脱这个累赘。”老人沉思片刻后说,“您还能弄到几个钱。”
“如果您能告诉我这个办法,我情愿请您喝酒。”
“先要一瓶酒来。一言为定。”
“不变卦?”
“不变卦。”
老人离开他的椅子,一屁股坐到巴伯兰的对面。怪了!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他的羊皮袄里有个东西在动弹,我无法作出解释,好象在他左胳膊下面也藏着一条狗似的。
“您是不是在想,”他问,“不让这孩子继续长时间吃您的闲饭?或者,还要继续吃下去的话,您想让别人付给您几个钱?”
“没错,因为”
“喔,您的动机嘛,与我毫不相干,我也不必了解。我只要知道您不再想留下这个孩子就行了。要是这样,把他给我吧,我抚养他。”
“把他给您!”
“是的,您不是想脱身吗?”
“把这样的孩子给您?一个多么漂亮的孩子,多漂亮。您瞧瞧!”
“我看过了。”
“雷米,过来!”
我战战兢兢地走近桌子。
“来,别怕,小家伙。”老人说。
“您看看。”巴伯兰继续说。
“我没有说这是个丑孩子,假如他是个丑孩子,我才不要呢!吃我这行饭的不找丑八怪。”
“啊哈,假如这是个双头怪物,或者是侏儒”
“那您就不会打算送他去孤儿院了。您知道,一个怪物可值钱啦!人们可以从他身上发财,把他出租,出租不上算,就自己利用他赚钱。可这小家伙,既不是侏儒,也不是怪物,他长得和普通人一样,什么用处也没有。”
“他干活行。”
“太瘦弱。”
“太瘦弱?得了吧,他和男子汉一样强壮,又结实又健康。您瞧瞧他的腿。您见过比这更直的腿吗?”
“太细。”老人说。
“那您看看他的胳膊。”巴伯兰又说。
“胳膊和腿一样,勉强凑合,经不住劳累也吃不得苦。”
“他,经不住?您摸一摸,亲手去摸摸!”
老头把他瘦骨嶙峋的手伸过来,在我的腿上拍了拍,撅着嘴,直摇头。
我已经经历过类似的场面了,那是牛贩子来买我们奶牛的时候。他也一样在牛身上摸了又摸,又撅嘴又摇头,说那不是头好奶牛,他无法转卖。末了,他还是把牛买下牵走了。
老人也把我买下带走吗?啊!巴伯兰妈妈,巴伯兰妈妈啊!
多么不幸,她不在这儿,无法保护我。
假使我有勇气,我一定会说,昨天晚上巴伯兰还责备我是皮包骨的瘦鬼呢,嫌我的手脚太细弱。但我懂得:这样插嘴毫无用处,只能招来灾祸。因此,我默不作声。
“这样的孩子,一手可以逮一打。”老人说,“说句实话,这是个城里的孩子,因此干庄稼活肯定不行。您让他驾牛犁地试试,看他能干多久?”
“十年。”
“顶多不超过一个月。”
“可您瞧瞧他呀!”
我站在桌子的一头,在巴伯兰和老人之间,被他们推过来推过去。
“这样吧,”老人说,“不管怎样,我要他了。不过,听着,我不是买他,我向您租,每年给您二十法郎。”
“二十法郎?”
“已经是高价啦,我先付款,您可拿到四块漂亮的面值一百苏1的大洋,还可以即刻把他摆脱掉。”
1 苏,法国辅币名,二十个苏等于一法郎,即五生丁。
“我如果留着他。孤儿院每月给我不止十个法郎。”
“价钱多少,我清楚。七个法郎也好,八个法郎也罢,可您还得养活他。”
“他将来能干活。”
“要是您觉得他能干活的话,您就不会想把他打发走。人们从孤儿院领走孩子,并不是为了得到抚养费,而是为了叫他们干活,使他们变成替人赚钱而不拿钱的人。还有,他如果能为您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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