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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iqudd.net,最快更新修罗道最新章节!

    我选择步非烟做我的名字,不是喜欢唐传奇中的非烟传,而是我曾承诺了一个人,要为他重写这篇传奇。

    我父亲是一个落第举子,善良、谨慎,还有一点迂腐。由于久试不第,也渐渐淡了功名的念头,在族里长辈的推荐下,去一个远房亲戚家做教书先生。那位亲戚的官做得很大,对我们一家也以礼相待,我和弟弟不仅衣食无忧,还能陪着公子小姐念书、习字,回想起来,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本来我以为,这一生都会这样度过。没想到,我十二岁那一年,一切都改变了。

    做官的亲戚,不知为何卷入了一场造反的重案,被判满门抄斩,株连九族。我家恰好在九族之列。

    二百口人,斩首那一天,整个法场都被鲜血染红,死不瞑目的头颅堆积如山,而我父母的也在其中。我和弟弟因为年幼,逃脱了死罪,仅被罚没为奴。

    至今我的手臂上,仍留着那个奴字的绯红烙印。多年以后,我学会了无数种方法,可以清除这个印记,但我没有。甚至,无论日后我有了多么尊崇的地位,我都从不在人前掩饰这个烙印。因为这个和弟弟一模一样的烙印,就是那段岁月给我留下的唯一纪念。每次看到它,我就会想起我和弟弟相拥哭泣的日子。

    我们数度被辗转转卖,到了一个武官府中。我每天都要从凌晨劳作到深夜,饱受责打,到晚上,连哭泣都没有力气,若不是为了弟弟,我想我早就只剩下一堆枯骨,我只是不能扔下他,让他独自留在这个荒凉的世上,我发誓我要保护他到最后一刻。

    然而,到了冬天,五岁的弟弟却一病不起了。他全身热得发烫,一会昏迷,一会清醒。在他偶然醒来的时候,他死死抓住我的手,对我说:“姐姐,带我回家”

    为了给弟弟一线生机,我冒着死罪,带着他逃了出来。我和他躲入山林,过了整整一年风餐露宿、茹毛饮血的日子。

    为了给他治病,我像神龙尝百草一样,尝遍了山中每一种草药,有几次,我全身火热,腹痛如绞,独自躺在山涧。我望着无限高远的天幕,一次次祈祷上苍能放我逃出生天。

    我不惧怕死亡,我只惧怕自己死在弟弟前面。

    感谢上苍,我最终活了下来,而弟弟的病虽仍不时发作,却也熬过了他六岁的生日。

    冬天,大雪封山,我把身上最后一件御寒的衣服盖在他身上,紧紧搂着他,在山洞深处整夜颤抖。山中野果都枯萎了,我便爬到山下,去农户地里偷没有收完的萝卜。为了那几个冻裂的萝卜,我数次被恶犬追咬,还有一次被猎兽夹夹住,几乎断了脚腕

    就这样,我们相依为命地活了下来。然而,当春天来临的时候,他的身体却越发孱弱了。他原本乌黑柔软的头发在不断脱落,每一次替他梳头,我的手中都会落下好大一把。对医术已略有所知的我明白,我留不住他多久了。于是我一面暗中流泪,一面将这些头发一根根搜集起来,埋在洞口的大树下。

    我悲伤地感到,我正在一点点将他埋葬。

    山中的湿气让他原本光洁的皮肤长满了癣疥,我从夹衣中掏出那一点可怜的棉絮,沾上草药为他一点点清洗他每一次,都哭着对我说:“姐姐,痛。”

    他的每一声哭泣都将我的心重新撕开,然而我却无能为力。

    第二年夏天,他的寒疾发作得越来越频繁,每一次都会全身抽搐。看着他清秀的面容一次次被病痛扭曲,看着他白皙的肌肤一天天变成灰噩色,看着他丰腴的手臂一天天变得枯瘦,我痛得撕心裂肺。

    有一次我猛地抱起他,发疯似地在山涧中狂奔。我心中甚至隐隐希望,脚下哪一块碎石突然崩塌,就这样让我和他一起跌落山崖,就这样永远脱离病痛、贫苦的折磨,就这样粉身碎骨,血肉相融,再不分开

    当我抱着他,站在悬崖上,朝阳将我们俩的身体照得透亮,我望着绚烂的朝霞,深深跪了下去,向渺不可知的神明祈祷,用我一万次的死,换他一次的生。

    一阵山风吹过,他混沌的眸子突然清明起来,他对我说:“姐姐,给我讲个故事,好么?”

    这是他昏迷三天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我惊喜万分,以为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苍,将他从鬼门关放回,继续陪伴我。后来我才知道,或者那一次,他已经死去了。上苍再赐给他接下来的日子,不过是要借他之口,告诉我今后的使命

    我搜肠刮肚,把从书上看来的故事一个个讲给他听。我至今仍感谢命运,让我在无意中看到了父亲房中那套太平广记。于是那些花前月下的传说,那些光怪陆离的世界,都被我用心熬成一剂剂汤药,安抚弟弟那被病痛折磨的心。

    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弟弟变得很安静,很听话。他大半时间都昏睡着,一旦醒来,就会睁开清澈的双眼,静静地听我讲那些唐人写下的传奇。

    他最喜爱其中十三篇传奇,裴航、聂隐娘、红线传、任氏传、谢小娥传、霍小玉传南柯太守传、李娃传、无双传、莺莺传、柳毅传、昆仑奴、非烟传。

    他反复听着这些传奇,一次又一次。

    有一天,他对我说,其实他喜欢的传奇只有前十二篇,非烟传的名字很好,内容却不喜欢,真希望自己能回到唐代,让那篇传奇的作者将它重写一次。

    我笑了,对他说,弟弟,有一天,我会为你把它重写一次的

    他每次听到我这么说,都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弟弟那时的笑容,宛如明月一样动人。

    然而,好景不长,有一天我惶恐地发现,一场高烧之后,他已经什么都听不到、说不出了。病痛残忍地将他唯一舒解痛苦的渠道也生生堵塞!

    他苏醒后,直直地看着我,眼中没有痛苦,却满是希冀。

    我知道,他希望我能救他,这个弱不禁风的六岁男孩,强忍着成人都无法忍受的痛苦,将生的希望交给了他唯一的姐姐。他希望、他信任、他期待我把他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但我却无能为力。

    我知道,他还想听我的故事,虽然他什么也听不到了。

    于是,我将唯一的夹衣拆掉,做了几个布娃娃。我没有想来年冬天会怎样,因为我知道,他已等不到冬天!

    娃娃们的脸上蒙着一层白布,我用烧焦的木炭,在上面画出一个个传奇中的人物,然后用他们,为弟弟演出一场场无声的风花雪月。演完一篇,我就将白布上的木炭洗掉,画上另一篇传奇中的角色。

    他总是看着我表演,然后痴痴地笑着。从他的笑容中,我知道,在这一刹那,他的灵魂脱离了病痛的折磨,回到了那光怪陆离、仙来神往的世界中去了。我也第一次明白,原来我的传奇是如此的奇妙,能让弟弟暂时忘记病痛。

    为此,我由衷感谢写下这些传奇的人们。

    在我心中,你们比创造了一切物质文明的人更加伟大。

    我本愿意,为我的弟弟演出一生的传奇。然而,就连这个愿望,也是如此奢侈。

    有一天,我偶然发现,他的眼睛开始呈现出猫眼一样透明的色泽,宛如两颗坠入凡尘的宝石。

    美丽得惊心动魄,却也让我痛彻心肺。

    我知道,他连最后的视力也要渐渐失去了。

    命运是如此残忍,它并不一次夺走我最爱的人,而是将他刀刀割裂,再一点点从我怀中偷走。

    它已夺走了他柔软的头发,白皙的皮肤,丰腴的手臂,还要夺走他的耳朵,他的声音,他的眼睛!

    我紧紧抱着还不知就里的弟弟,眼泪不住滚落。

    我不再指责命运。而只是偷偷找出了以前夹伤我的那枚夹子,然后将它仔细打磨成一柄匕首。

    每天夜里,我都在远离弟弟的山中打磨这柄匕首,磨得极薄,极快。

    是的,我不想让弟弟太痛苦。

    为此,我要亲手杀死他。

    我宁愿承受杀死亲人的痛苦,也不愿让病痛将我美丽、聪颖的弟弟,变为一块不能说、不能听、不能看的石头,却还要悲哀地在人世间承受一切的痛苦。

    在他昏迷的第三天,我将匕首藏在身后,来到了他的面前。他似乎感到了什么,突然从昏迷中惊醒,睁开眼睛看着我。他原本漆黑的眸子已变成了半透明,宛如两块通透的琉璃。他的神志渐渐清醒,竟牵动嘴角,对我微笑了一下。

    就在那一刻,我手中的匕首铿然落地。

    我不能杀死他。只要他还活着一刻,他就是我的弟弟,无论他变成什么样,他也是我最亲的弟弟。我要留下他,哪怕一天、一刻、一分、一秒!

    就在我泣不成声之时,他艰难地举起了手,在我眼前画了一个圆。然后勉强笑着,将那个虚空的圆递到了嘴边。

    我怔了怔,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流霜一般的月色,静静漫过洞口的山石。碧蓝天幕上,一轮银盘般的圆月流光泻彩。

    今天竟然是中秋啊。

    何年何月的中秋,我和弟弟坐在父母的膝上,一面望着被院墙划分成四方的天幕,望着天幕中那一轮银白的圆月,一面将月饼递到对方唇边。

    我望着他略略泛起潮红的脸,知道这已是最后的回光返照。我要为他完成这最后的心愿。于是,哄他入睡后,两年来,我第一次下山了。

    夜色最浓的时候,我赶到了五方城中。五方城人声寂灭,唯有万花巷里依旧灯火通明。我走向其中最高、最华丽的楼宇。数十辆香车宝马停在楼下,是我曾暌违多年的繁华。几个护院睡眼惺忪,在楼下巡视着。

    我衣衫褴褛,十足像个乞丐。但我乞讨的不是钱,而只是几块恩客吃剩下的月饼。他们听完哈哈大笑,其中有一人不怀好意地看着我说,如果我想要吃的,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去抢,二是洗干净了去巷尾最便宜的如意坊做生意,不过那也得先买身像样的行头。

    我咬着牙,一遍遍摸着怀里的匕首,最终却没有动手,而是听话地去了巷尾。

    不是去做“生意”而是去抢。

    我躲在巷尾花牌的阴影里,耐心等候着过往的客人。我心里并不内疚,因为来万花巷的,决不是好人。何况,为了弟弟临终的心愿,就算是好人,我也不惜刺上一刀。

    不多久,一阵尘埃扬起,一驾华丽异常的马车从夜色深处驰来。每一匹马都雪白耀眼,宛如神龙,迥非先前楼下那些俗马可比。

    我知道,车中的人贵比王侯,决不是我这样的女孩能招惹得起的。然而,弟弟那琉璃般的眸子给了我秘魔般的勇气,我向着马车冲了过去

    只可惜,勇气与力量是两回事。我很快被家丁捉住,拳打脚踢起来。拳头雨点般落下,我拼命护住脸,因为我不知道弟弟还剩下多少视力,我不想让他看到我满面血污的脸。

    厮打中,我胸前一个还未来得及画完的布娃娃滚了出来,落入尘埃中。就在我全身都快麻木的时候,车帘开了。

    车中之人拾起了地上的娃娃,对我说:“这是你画的?”

    他的声音有些讶然,我抬起头。

    月光下,我看清了那人的脸。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如此温文、清俊的男子。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那人淡淡笑道:“画得很好,你愿意把它卖给我么?”

    我怔了怔,第一次知道,原来画不仅仅能疗伤,还能换钱。

    我有些忐忑地问,你给我多少钱,能买到一个月饼么?

    他笑了,拿出一锭银子放在我手中:“你可以将店里所有的月饼都买下来。”

    我也出生小康之家,当然知道这锭银子的价值,当时不禁目瞪口呆——随手涂抹上去的一个布娃娃,竟然能值这么多钱?

    他看我不信,又笑道:“我买你的画不是因为同情,而是因为你是一个丹青之术的天才,只要略加训练,你的画将不止十倍于现在的价值。”

    他让我伸出手,我以为他要给我银子,赶紧伸了过去,没想到他只是握住了我的手,轻轻翻看了片刻,替我拭去了上面的血污,又从腰间解下一枚印章,印在我的手背上。

    他说,如果我想过上最尊贵的生活,就去西麓画院学画,这枚印章就是我入门的凭据。

    而后,他和他的马车绝尘而去。

    我在地上怔了半晌,以为自己是做了一场梦。只有手中沉甸甸的银子告诉我刚才发生了什么。然后我敲响了溢香斋糕点店的大门。

    老板本来很为我深夜打扰生气,但看见我手上的银子,也有了笑容。待他看见我手上的印章时,不禁惊呼出声。

    我从他口中得知,天下最有名的画院是西麓画院,西麓画院最有名的画师非衣,便是这枚印章的主人。公卿将相,无不以堂中悬挂他的画为荣。而非衣绝少为人作画,所以每一幅出世,众人必万金以求。

    非衣画师虽不趋附权贵,但却风流俊爽,每年都会踏足红尘,为新任花魁作画一幅。而他此来五方城,是为江南第一美人十八省新晋花魁秋鸾姑娘写真,却正巧被我撞见。

    这是一个传奇的故事,但当时的我并没有太多兴趣听下去。我只急着将最贵的月饼装满了背包,并向老板租了一匹马,赶回了我们栖身的那个小山洞。

    月亮还没有落下去,还是那么圆,那么明亮。只是

    只是,等我再度抱起他的时候,他的身体已只剩下淡淡余温了。

    清冷的月华下,我死死搂住他幼小的身体,不住颤抖,却哭不出声。

    他小手的指甲中充满了泥土,可见在最后的一刻,他是多么痛苦地挣扎过。他的身子半探在山洞外面,仿佛这为我们遮蔽了风雨的山洞是他的枷锁,他要用最后的力气逃离出去。

    我知道,他是想要找我,想在最痛苦的时候,能够再看到姐姐,看到我为他描绘的传奇的画卷。

    然而在他最痛、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在他身边。

    命运,如此残忍,竟不容我见他最后一面。

    或许我不应该责怪这命运。

    天下之大,轮回之广,它至少让弟弟来到了我身边,陪我度过了最快乐也最痛苦的时光;它至少让我们在山林中苟延残喘,让我独自照顾、拥有了他整整两年;它最后也没有完全夺去弟弟的视力,他走的时候,还睁着双眼望向空中的圆月,我知道,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定看到了我画给他的,那些花前月下的传奇

    我将剩下的布娃娃和满包的月饼和他一起葬在山洞深处,然后跪在他坟前,不吃,不喝,不动,两天两夜。

    不知为何,这两天两夜中,我没有流一滴眼泪。

    然后,我收拾行囊,下山了。

    望着越来越远去的山峦,我在心中立下誓言:弟弟,我会画出最美的传奇,让你心爱的故事演下去。否则,我就随你去那个渊薮,用我白骨化成的灵魂继续讲给你听。

    我风餐露宿,找到了百里之外的西麓画院。非衣画师却并不在院中,据说他仙游五岳去了。凭着手背上那块精心保存的模糊红印,我顺利进入了画院。

    我明白,画院中的每一个人都从心底轻视我,因为我在他们心中,不过是一个无心交了好运的小乞丐。我能读懂大家眼中的轻蔑,却并没有立即在人前展现我的画技,而是虚心学习一切绘画的技法,并每夜练习到清晨。

    三年之后,我知道自己的画技已经大成,只苦苦等待着一个机会,一个一鸣惊人的机会。

    恰逢画院三百年诞辰庆典,画院主持命弟子将主殿前的一面墙壁粉刷一新,他们要院中最好的七位画师,为这百年画院共同创作一幅长卷,作为镇院之宝,万古流传。但他们苦苦等待,谁也不敢动笔,因为他们还妄想等到仙游五岳的非衣画师归来,为这长卷点染上第一笔。

    他们没有等来非衣画师。事实上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传言他已求得大道,成仙而去。

    他们等来的,是我。

    第二天朝阳升起的时候,粉壁上多了十二幅图画组成的长卷——十二篇唐人传奇。

    那是弟弟最心爱的十二篇传奇,我亲手绘制的传奇。

    所有的人宛如被雷霆击中般,愣在庭中。人们从不知所措,到目瞪口呆,到掌声雷动,到热泪盈眶。我就这样一举成名。

    那些最蔑视我的师兄们,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登上了西麓画院次席画师的宝座。此后,他们不止一次在烈日下,皓月下,大雨中反复观摩我描绘的长卷,他们嫉妒得发疯却又无可奈何,只能一次次感慨上苍为什么不让这样的杰作诞生在自己手中。

    只有我才知道,那幅画是怎样诞生的。它不光凝结了我的心血,还有我弟弟那仅仅六岁的生命啊。那一夜,我落下的每一笔,都仿佛镌刻在他脆弱的生命上。

    是的,我就是这样,一笔笔将他镌刻成了永恒。

    虽然我得到了画院的认可,但外界对我仍或多或少有着怀疑。找我作画的人并不多,富可敌国的梦想虽已有了指望,但还没有实现。

    这时,另一个机会来了。由于非衣画师的离去,为新任花魁写生的任务落在了我的身上。本届花魁歌帆姑娘,惊为天人,比秋鸾更美,脾气却也更大。她拒绝见我,而是一心一意等待着非衣回来。久等无望后,她也偷偷找过别的画师,但画出来的作品却是看一眼就撕了,她甚至绝望地宣称,世间没有人能复写她的美貌,除了非衣。

    于是我拿出当时所有的积蓄,化妆成客人,去见了她一面。我只看了她一眼,便埋头开始作画。

    我画的是一个侧影。

    似极了歌帆的侧影。只有我知道,那清丽绝尘的侧影,并不属于歌帆,而是属于千百年前的传奇中人。

    传奇是遥不可及的,却也是每个人的梦想。将凡俗中的烟花女子画为仙子,就须让她活在传奇中。

    千百年前,唐人的传奇,传奇中人的神仙风骨,带着不可抗拒的魅惑,成就了歌帆的美,这必定是她无法想象的清艳。

    不出所料,此画完工的时候,歌帆轻轻瞥了一眼,就禁不住惊呼出声,她再也顾不得矜持,赶到我身边。我不动声色,缓缓举起烛火,请她仔细查看。随着烛影摇动,她一路惊叹,赞赏不已。

    这时,我的手微微倾斜了一下,一滴烛泪滴到画中人的眸子上。

    歌帆心痛得惊呼连连,赶紧小心翼翼地将烛泪刮去。我却在她身后微笑了。

    歌帆之美,犹在于眸子颜色较常人为淡,其中水气氤氲,如春潭化冰,不可言说,更万难描摹。然而这一滴落下的烛泪,拭去后恰恰会减淡丹青底色,浸透宣纸后,留下淡淡痕迹,却正好是传神写照之笔。

    从那之后,没有人怀疑,我是当今独一无二的画师。

    也许多年以后,能有画师模仿我滴蜡的伎俩;甚至,他还能模仿到我的笔墨技艺,但他模仿不到我的心。

    因为,每一次,我都将人物当成传奇中人来画。

    我为我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找到了最合适的唐传奇,所以才能洗去她们的俗尘,而带上传奇的色彩,所以,才有了与众不同的意义。

    我渐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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