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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家被盗了,想为此写个小说,可肚子里的气排不出来,想放个屁都没有。我恨那贼,恨天下所有的贼!
我问她什么时间发现的?报案没?现场保护好没有?她和丈夫俩象听我讲故事,好半天才说也没丢什么值钱东西,并且很可气地问了我三个问题:报它干啥?有什么用?能破案吗?
不错,现在好多类似案子没有破,比如我亲属,前年家被盗损失了大约上万元,警察当时来了五、六个人,又是拍照又是找指纹又是看脚印,就差没把警犬拉来。可是,现在音信皆无,我亲属为此很沮丧,想起来就把贼骂一顿,骂完了便开始埋怨警察无能,这么个小案子都破不了。
我承认,持我亲属观点的人现在很多,当事人尤甚。但我认为,这种观点未免太偏激了。首先,贼们不是新生事物,他应该是随着人类的诞生而出现的,人类社会只要没达到高度文明,贼们将会一直是人们生活的组成部分,贼们也要穿衣,贼们也要吃饭,贼们也要潇洒。这,不以谁的意志为转移。其次,警察是人不是神,没有线索,没法破案,没有证据不能定案,而这些都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公务员当中,警察的平均寿命是最短的,因为他们的工作最辛苦。第三,部分人的安全保护意识较差,露富的刺激贼,大意的方便贼,造成了贼们该出手时就出手。第四,法律严的有限,宽的有余,再加上当前社会分配不公,一些人心理不平衡,促进了贼势力的发展。
不过,话又说回来,贼毕竟是贼,他们的劳动行为是违法的,他们的劳动成果伤害了正常人的利益,所以,人们人人喊打贼,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也都惩处贼。
现在,贼们较过去有所猖獗,如攀楼撬窗的贵州帮,明偷暗抢的新疆帮,屡教不改的地头蛇,等等。因此,贼们的盗窃行为人们已经不再大惊小怪了。贼的故事必将在相当长的阶段存在下去。
如果说贼是坏人,我们是好人,那么我们这些好人该怎么办呢?我想大多数人是明白应对办法的。但我要说,搞好自我防护是重要的,受贼侵害了也要及时报警。我们知道,惩处贼的量刑是由金额多少、手段行为、后果是否严重来决定的。我们承认贼的存在并不等于对贼的行为的默许。如果说自我防范是尽职,及时报警就是尽责。一个过街老鼠人人视而不见,马路必将成为老鼠的通途。
在我一再要求下,我的朋友终于报了警。我对他们说,案子不破算你们倒霉,便宜了窃贼;如果破了,你丢失的财物就给窃贼确定或增加了罪责。因为你的失窃已经便宜了他们一次,不能再便宜他们第二次啦!
我认为,如果我们失窃了,不要含糊,也不要埋怨,保护好现场或者理清好线索,及时报警吧,因为报警是受害者最起码的权利和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