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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孙吴末帝孙皓曾剥人脸上的皮。
吴亡之后,孙皓降西晋。
有一天,晋武帝司马炎和侍中王济下棋,孙皓在旁边观战。
王济问孙皓:“听说你在吴国时剥人面、刖人足,有这回事吗?”
孙皓回答说:“作为人臣而失礼于君主,他就应当受这种刑罚。”
这时,王济的腿正在棋桌下面伸着,两只脚伸到司马炎坐的一边去了,他听了孙皓的话,立即把腿缩回来。这件事说明,孙皓对自己曾使用过剥人面皮的刑罚毫不掩饰,也可以看出,想王济这样有地位的人,听到之刑也会不由得产生畏惧之感。
十六国时期,前秦苻生曾经把一些死囚剥去面皮,让他们唱歌跳舞,借以观赏取乐。北齐统治者高氏也惯会剥人面皮。侯景从北齐南逃回萧梁时,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儿子,先剥下他们的面皮,然后用大铁镬盛油把他们煎死。幼主高恒继承了他的祖父辈和父辈的残暴,经常剥人面皮,亲眼观看被剥者的痛苦之状来取乐。
按熟悉历史的马晋龙的说法,六朝以前的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后来便进而剥人全身的皮了。元朝初年时,元世祖忽必烈诛杀了阿合马,灭了他的家。阿合马有个爱妾名叫引柱,武士们搜查时从她的衣柜中搜出两张熟好的人皮,每张皮上都连着两只完整的耳朵。
武士问她存放这人皮有什么用。
引柱说,这是诅咒时用的,把它放在神座上,发咒语时人皮就会出现应声。
于是,元世祖下令把引柱和画师陈某及阿合马的另外两名亲信曹震圭、王台判共四人,示众。
清朝没有之刑,在清代正史、野史及笔记中尚未见到这方面的记载。但是,这种酷刑并不能说已彻底绝迹。
《巴陵县志》记载: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时候,曾对反抗他们的中国人施行。巴陵县新墙乡人李奎周曾组织一支三十多人的游击队伍对抗驻扎在此地的日本军团。他领导的游击队伍曾利用熟悉新墙河畔地形的优势,消灭了一只出来扫荡的日本中队,并亲手击毙一个日本少佐和三个军曹。
一时之间,这支游击队伍名声大震,极大的鼓舞了当地民众抵抗侵略的信心。
李奎周有一老母亲,住在新墙河边,靠捕鱼和淘沙为生。
由于汉奸的出卖,恼羞成怒的日本军人捉住了李奎周的老母亲,并引诱李奎周主动显身来救他的老母亲。
李奎周中计,被捕后,惨遭日本军人剥去脸皮。出卖他的汉奸在旁听见李奎周的惨叫,吓得当场尿湿了裤子。
后李奎周因风伤感染,英年去世。
李奎周去世不久,出卖他的汉奸随后死在了自己的卧室里。邻居听见汉奸死之前大喊李奎周的名字,并且向李奎周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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