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罩小弟的胡搅哥派遣了他手下的狼队去寻人。
胡搅哥没什么文化,起名雅致不来,也气概不了,豺狼虎豹一起用,是带有一定的贬义的,他也不管,觉得能让人明白很叼很厉害的意思就行,而且一定要通俗,于是就用了。
像他这样酷烈手段治下的,自然是极为重视打手的实力和忠诚。
管理是个熬心费力的技术活,他又不太玩的来,那怎么办呢?
下三滥的办法,让打手们变成双枪将就成,一手步枪,一手烟枪,他拿住烟枪,就能将这帮人控制的服服帖帖。
是服帖了,但乌烟瘴气的程度可想而知。
如果说普通的反派队伍,也不乏爱干净、浓眉大眼,瞅着还行的,那么药瘾流那这真就是獐头鼠目、形象猥琐,一看就没个正经人。
狼队就是这样,一个个就跟天朝清末的那些爱耍鼻烟壶的满清遗老遗少似的,走着走着就那么狠命的抽吸下鼻子,让人看着犯别扭。
而且松松垮垮,哈欠连天,腰来腿不来,走那两步的模样,看的人蛋疼。
由这样的人组成的队伍,形象自然好不到哪儿。
但他们还是有办事的基本态度的,并没有敷衍。
当然这不是出于品行优秀,而是胡搅哥的规矩拿人。
谁在这方面不尽力,一旦被揭发了,药一停,那就真是生不如死。
这支队伍来到角城时,已经是下午15时过半,尽管白昼在一天天变长,留给他们搜索的时间也不是很多,一旦太阳西斜,窗远廊深的房间内里就会漆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那种。
这种情况下靠电筒火把搜寻,惊悚片的味道立刻就有,光是这份不适,都能很大程度影响搜寻的效率。
他们自己对这类情况也是有所考量的,决定趁着天光还不错,先搜索商务大厦和公寓,这样能在光亮度下降前,效率的将两幢建筑搜完。
由于人手够多,他们分开来同时进行,于是很容易的先后发现了商务大厦一楼的尸骸,以及公寓楼八层的狼女小珂。毕竟都没有刻意隐藏,就在那里。
只要不傻,就能看出四具残缺不全的尸体是被先杀而后血腥味引来食肉兽被啃食的。
原因很简单,一,没有被撕碎的外衣。
食肉兽对衣服啥的没需求,若是它们杀死四人,会像撕扯毛皮般将衣服扯开,有那饿狠了的还会联通血肉将内衣的一部分吞下肚。
所以行凶的若是野兽,必然有零散的外衣碎片。
拾荒者可以后来补刀将枪、背包什么的拾走,但绝对不会对碎小的沾血衣片感兴趣。
二,血痕,虽然有魔土蟑螂帮忙,但地上仍旧留下了血痕,注意观察是可以发现的。
稍微有经验的猎手,就能发现四人都是被大放血而死亡的,若是野兽,不会等到血流成这样才进餐,这种猎杀方式也不是野兽常用的。
与此同时,遭遇狼女的一帮双枪客也没有犯蠢,他们意识到狼女应该是这个区域,至少是角城的食物链顶端,在狭小的空间内,他们杀死狼女大约会付出不菲的代价。
这个世界自古就有精怪,也有类似变种人的异人,所以人们对这类存在有着较高的心理承受力,能相对冷静的进行评估分析。
那种本源世界电影里遭遇后大叫一声:妖怪!然后就砰砰乱放枪的情况极少。
双枪客们小心翼翼的退了下来,而后双方碰头了。
“要不,让那个变异人顶缸?”
“你是傻逼+逗逼,胡搅哥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证明,枪呢?背包等物品呢?你出?”
“那怎么般?换我拿了东西早他妈跑了,绝不会留在这里。”
“那是你,如果对方是像我们一样的一帮人,为什么要跑?”
“你是说,摇滚帮?”
“当然,锅由他们来背,事情能简单点。”
所谓简单点,就是编一个烂梗,摇滚帮一帮人与四人组遭遇,将四人组杀了。
一帮人对付四人,以多胜少,理所当然,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比较麻烦,有高手和有怪物、有飞碟一样,不但不容易取信于人,还往往会滋生后续任务。他们可没兴趣为四个死人操劳奔波,尤其还得拿出个说的过去的结果。
欺下瞒上,这种事他们经常干,主要难点在于有人嘴巴不言,喝点酒又或抽两口,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而后就是被胡友亮找后账。
所以如何上报,最终还是吵了起来,一部分人认为弄虚作假必备差拆穿。
“那我们索性去杀了那变异人。”
“草,你是真傻呀!?变异人就等于真相?找不到枪,就没法扣帽子,知道不?”
“要不,我们扫扫这角城,再去大栅栏儿搞把枪?”
“搞你妈,那枪都是从齐国军械库出来的老式枪,在魔土只有我们有,别无分号,你以为随便就能弄到?”
一帮双枪客愁眉不展,他们有懒断筋的特质和理由,他们喜欢那种打几枪或抽几鞭就能解决问题的任务,他们讨厌这种一看就很麻烦的事。
吵闹了半天,最终这帮人决定还是再尽尽义务,扩大范围调查下,看能不能找到线索。
这个群体里,谁都有可能成为告密者,有药瘾的人是没下限的,为了满足瘾症,卖亲爹妈都不眨眼的。
彼此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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