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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幕金童布莱德彼特暗示要离婚。”
黎以裘百无聊赖挂在沙发上,沉重的眼皮在听见这条新闻之后,忍不住掀了一下。
x台娱乐新闻主播继续播报着:
“影坛帅哥布莱德彼特在接受脱口秀主持人专访时说,他不确定一个人的余生应该跟同一个人度过。他说,他知道外界都很关心他和他老婆的关系,但他们两人都无意担任幸福银色夫妻的代言人,省思内在生命价值,才是他在乎的事。他还说:我和她随时都打包好,准备接受生命的新挑战,因为只有不断的前进,人才可以成长,而生命也因此不断让我们感到惊奇。”
屁!
仰头灌了一大口啤酒,黎以裘不屑地冷哼。变心了就是变心了,说什么“接受生命的新挑战”!不确定下半辈子要跟同一个人过,不会不要结婚喔!妈的,把全世界女人都当成什么了!
今晚,第三千八百二十七次,她的眼珠再度瞟向时钟。
两点四十五分。
他还没回来。没说跟谁在一起,没说去哪里,手机也没开。
她发誓,除非他跟她说三千八百二十八次对不起,她才要原谅他。
真的,她发誓,不然就分手。
秒针没理会她的瞪视,依旧滴答滴答移动。数不清喝掉了多少啤酒、看了多久的电视,黎以裘越坐越歪、越坐越歪,眼皮最终还是缓缓垂落,怎么也抬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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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铃
黎以裘抱着枕头,沉沉地闷在被窝里,浓长的睫毛连掀一下都没有。闹钟持续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尖响。
谁知这时竟从天外飞来一脚,硬生生踢在她**上,半点也不留情。
“去关。”冷冷的声音透过另一条棉被传来。
“为什么是我?”她踢开棉被大吼。每次都是她,闹钟又不是她一个人的!
“因为要面试的人不是我。”
于皓修咕哝着,翻身到另一头睡去。
面试?
“啊啊啊啊啊!”黎以裘立刻从被窝里弹跳起来,咻地冲进浴室,哗啦哗啦地梳洗起来。
接着不到三十秒,又一手抓着牙刷、一手拿着梳子,边刷边梳地走回床边,顺“脚”把地上两罐空啤酒瓶准确无误的踢进垃圾桶里。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昨晚上哪去了?跟谁在一起?手机怎么不接?”
她气极败坏、咕噜咕噜、连珠炮似的问了一大串问题,床上的男人却一如往常,趴着不动。
“喂!”黎以裘补他一脚,只差没把嘴里的泡泡全吐到他身上。
“干嘛啦,没看到我很累喔!”
“你——”
只恨手上抓的是牙刷而不是菜刀。于皓修又缩到床边去装尸体。黎以裘看看手表,又瞪他一眼。实在没时间了,只好匆匆跑回浴室,八分钟化完妆穿好衣服。
临走,还恶意地把房门撞出好大的声响。
但,她知道,他一点知觉也不会有。
一如往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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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交往多久了?
接连面试了两家公司,中午,她坐在路边的行人座上,嚼着从7-11买来的三明治。路上行人来来往往,有的双双对对,有的形单影只,大部分人都是一脸空乏,在人行道上快速移动着。
她知道,她也是这些“大部分人”的其中之一。
日复一日,生活里少有什么惊喜或甜蜜。上班、下班,上班、下班偶尔聚聚餐,再不然嗑几本小说漫画、看看dvd,就这样。
至于感情生活嘛于皓修上班的时间通常比她晚,应酬比她多,三天两头出差,就算在一起,两个人面对面的时间远不如一起面对电视的时间多。
而那些一起面对电视萤幕的时光里,也总是沉默的。他们的表情,也像眼前这些人一样空乏。
这空乏,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手机的和弦铃声滴滴答答响起,她打开手提包拿出手机接听。
“喂?”
“我啦。”于皓修懒洋洋的声音传来。“你什么时候回来?”
“晚上吧,早上面试两家公司,下午两家,晚上跟沈依人约好了一起吃饭。干嘛?你睡醒了?下午要上班吗?”
“嗯啊。面试还顺利吧?”
“还好,应该八九不离十吧。”
“那就好,晚上见。”
“嗯。”她把手机丢回包包里,翘起二郎腿,继续啃她的三明治。
阳光透过树叶照在肩膀上,在窄裙上映出一片斑驳。她穷极无聊地继续瞟着来往行人,心想接下来两个小时,也许够时间去附近的百货公司逛逛。
然而,手机又响起,她再度接起手机。
“喂?”
“小裘,我是依人啦。”
沈依人的声音软软的,带着一股心虚,黎以裘一听,不禁皱眉。
“怎么啦?有事吗?”
“小裘我们改天再出来吃饭好不好?”
黎以裘愣了足足三秒钟。
“阿光回来了?”
“嗯,他约我今天跟他爸妈吃饭。他从不带我回家吃饭的,你知道我没办法拒绝他”
“哗,见父母耶,这么严重喔。”黎以裘没精打采的漫应着。“好啦,反正我昨天没睡饱,正好回家补眠,我们改天再约好了。”
“你不会埋怨我吧?”
“会啊,所以三年后再联络喽。”顿了顿,黎以裘才笑笑的说:“你这个小笨蛋,姐妹难道是当假的吗!”
“嘿嘿,那改天我再找你。”
“见过他父母,要是他跟你求婚了,记得通知我。”
沈依人咯咯笑着,说:“要是他真的求婚,我就叫他开车去你家,叫他再求一次。”
“好喔,这可是你说的。”
挂了电话,接着,又是一阵落寞。
她们已经快半年没见面,这几天还是因为她离职才排得出空档,没想到即便如此,她的重要性还是比不上天天见面的男朋友。真窝囊!
这下,她连下午的面试也懒得去了,不如回家睡觉去。等于皓修下班回来,她还要逼问他昨天到底上哪儿去了,害她等足一个晚上,最后也不知是累倒了还是喝醉了,早上还差点迟到。总之,他最好有个好解释。
跳上计程车前,她顺道去白木屋买了块六吋的黑森林蛋糕和一手啤酒,好安慰今晚不能跟依人聚餐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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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她的鞋。
黎以裘一手拎着蛋糕、一手拎着啤酒站在门口。
门前静静躺着一双火红色的女鞋,漆皮鞋身,细高跟,尖尖的鞋头,足踝搭配一条镶满银色碎钻的系带。
她盯着它,脸上的血色渐渐褪成惨白,耳膜嗡嗡嗡嗡震动,声音大到让她几乎错觉自己的脑袋随时会炸开。
接下来的事,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即便已过了很久很久,再有朋友问起她,她自己也一脸茫然,说不上来。
总之,她的灵魂突然被另一个莫名的灵体占据了。那不是她干的!
她
不是,是“那个灵体”突然变得异常冷静,轻手轻脚开了门,把蛋糕和啤酒放在客厅桌上,然后绕到后阳台拿起干粉灭火器,仔细读完它的说明,并依说明拉开安全插,抓住喷嘴,小心翼翼回到客厅,走到房门口,耳朵贴上房门,清楚听见房里yin浪快活的叫喊声——同时证实她看到那双女鞋后的第一直觉果然奇准。
呼吸、呼吸、深呼吸,她不是,是“那个灵体”让自己完全准备好,才一举撞开房门,脸上还挂着大大的笑容。
“嗨,surprise!”
床上两具赤luoluo的身体马上被灭火器喷得立刻分开,各自抱头鼠窜。
“啊啊啊啊!”“干什么你这个疯婆子!”
“啊啊!走开走开!”
恐怖的是“那个灵体”疯狂的笑声,居然比他们的尖叫声还大。
“哈哈哈哈哈!再做啊!你们再做啊!哈哈哈,哈哈哈!”
“黎以裘,你干什么?”
“不要喷了!不要喷了!”
黎以裘才不管。她追着他们,一路从房间追到客厅,再追到厨房,直到他们总算逃窜进厕所把门锁上,黎以裘还在门外喷个不停,一直喷到压力变小了、干粉用完了,她才把灭火器甩在地上,气喘吁吁地弯腰扶着小肮。
“于——皓——修——”她咬牙切齿地对着厕所门厉声大吼:“再让我看到你,你就死定了!”
全身气力仿佛一下子被抽干了,她摇摇晃晃地走向阳台,找出拜拜烧香用的金桶,用打火机和报纸把那双女鞋烧了;最后,才拎起她的黑森林蛋糕,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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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人——”
手机才拨通,沈依人的尖叫声差点震破她的耳膜。
“他、跟、我、求、婚、了!真的、真的!小裘小裘小裘,我要结婚了,我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天啊!我觉得好不真实喔,可是是真的,我真的要结婚了!我、要、结、婚、了!”
“我我呃,真好,恭喜你了。”
“小裘小裘,你一定要当我的伴娘,一定喔!”
黎以裘抓紧手机,眼泪不知怎地突然滴落下来,完全没有预警。
天!她连忙抬起头,忍住一声哽咽,用更大的声音压过沈依人的尖叫。
“ok那你好好享受今晚吧,我不吵你了。”
“我明天csll你喔!”
“ok!”
什么东西!
黎以裘落寞地把手机收回包包里放好,吸吸发酸的鼻子,心情沮丧到想死。
男朋友的背叛和好朋友要结婚的消息居然挤在同一天!她到底做错了什么?这世界究竟怎么了?
“再给我一杯。”
她把空杯子推回给酒保,另一只手疲倦地按着太阳穴。
噢!她的头好痛!
酒保似是看多了这些天涯失意客,收走杯子,没有废话,很快又递上另一杯。
店里灯光闪烁,幽暗的角落里亮着一盏聚光灯,灯下,抱着吉他的女歌手垂着长长的黑发正低唱着:
“爱上你只是我的错,爱情是一种无止境的痛,不愿再为谁等候,不愿让你拆穿我的冷漠”
“蛋糕看起来真不错。”
一道低沉磁性的声音突然响起,然后她旁边的椅子上就多了个男人。
本来以她的个性,是绝不会理睬向她搭讪的男人的;可是今晚特别不同,难得有一道声音对着她说话,声音又这样好听,让她禁不住转头看了他一眼。
啧,真好看。
她的眼睛对上他的,之后,便大剌剌地欣赏起来。
真好看的男人啊!这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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