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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甘霖已经被刚才的残酷厮杀惊得面如土色。说起来,他这个人虽然有点贪财好色,附庸风雅,胆量却不算小。可敌人战术的精妙即便在他这么个不懂军事的门外汉看来,也是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他此刻才明白,国家当初花了那么多钱,投入那么多精锐士卒,在辽东还是一败涂地的原因。
农耕民族的步兵对上游牧骑兵,若没有艰苦的训练和精良的武器,基本就是送死。
“可敌人太强大了,大人你的骑兵这么少,贸然投入能起什么作用?”即便如此,甘霖还是命令侍从升起了中军大旗,接过了指挥权。反正也不过是暂代总指挥,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努力维持好秩序,让队型不至于彻底烂掉就行。
“敌人是很强大,可也不是没有机会,只要突袭他们的火枪骑兵就行。”方国安大声说,声音中居然带着自信。
这自信的由来很简单。敌人的火枪骑兵虽多,但只要一靠近他们,近身突击,他们手中的火枪比烧火棍还不如。加上他们又是从左向右掠过,若自己正中突击他们柔软的腹部,只需一个刹那,就能叫敌人这队火枪兵彻底垮掉。
只要击溃这支火枪兵,敌人的整个战术体系就不再完整。若如此,闯贼要想吃掉自己就不得不正面硬冲。
即便我军无法抵抗敌人重骑兵的冲击,但在高涨的士气下,却也不至于立即崩溃。
最关键的是,时间也不够了。等天一黑,不管是分散撤退还是结成厚阵缓慢后移,都能从容回城。
那么,来吧,闯贼,让你看看我宣、大军的厉害!
“后队,斩杀前排后退士卒。”
“督战队,出刀。”
“保定军,把乡勇给我赶开。”
最后下了一连串将令,方国安深吸一口气,将目光投向混乱的战场。刚才的两轮接触,阵前已是硝烟弥漫,视线朦胧,乳白呛人的烟雾中有人马呼啸的声音。
两队重骑兵突袭完毕,接下来应该是敌人的火枪骑兵了。
“保定军,冲锋!”
随着方国安的一声大喝,三十骑如融化的金属融液朝前快速流淌,所经之处,一片开阔。有两个乡勇来不及让路,被方国安一刀一个砍翻在地,又很快被随后的马蹄踩成烂泥。
方国安的骑兵从后阵出发,沿着自己的方阵从右往左划了一个大圈,在硝烟的掩护下,正好拦腰斩在闯军的队型正中。这一记恰好切入敌人柔软的腹部,这个时候,敌人都侧着身,只怕来不及掉头了。
这一下,应该能够胜利,一定能够!
方国安从来没有如此自信过。只要将这队火枪骑兵冲散,敌人应该会稍微后退重整队伍。没半个时辰弄不好。
只要有这点时间,明军已经陷入崩溃的方阵也得到了喘息。
然后便是没完没了的对峙。
时间拖得越长,对我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