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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诺,白水泱只好同意,不过她仍坚持要在能力范围内负担部分房租。
孙宇文先依了她,等她忙着整理杂物不注意时,他把诺诺拉进书房。
“爹地,我很忙耶。”搬家对诺诺而言就是忙、忙、忙。
“诺诺,爹地有公事必须出国。”
“知道呀,你刚才已经跟我和妈咪报告过了嘛。”
“别插嘴。我要告诉你,爹地不在的这两个月,你要好好看着妈咪,别让一群狂蜂浪蝶接近你妈咪,还有,这支行动电话给你,如果有人騒扰你妈咪,或者妈咪出什么事,都要通知爹地,晓得吗?”
诺诺接过短小轻薄的行动电话,仰着细白的颈项,抬高眼睇以狐疑的眼神“爹地,你真的只爱男生吗?为什么对妈咪那么好?”
“爹地对你不好吗?”孙宇文抱起娇小的诺诺,扬着一脸迷人的微笑。
爹地对她是很好,但她觉得这是“爱屋及乌”的表现,因此也更教她怀疑,她这位爹地到底对妈咪抱持什么心态?但她也感觉得出来,爹地不会对她坦白说,再问也是白问。
“知道啦,妈咪交给我就是了。”
“乖女儿。”孙宇文在她的脸颊给了一个奖励的吻。
**
孙宇文到了日本的第三天,正在和客户用晚餐时,就接到白若静的电话。
他对客户道了声歉,起身走出用餐区,进入一问贵宾休息室。
“诺诺,你和妈咪还住得习惯吗?”
“很习惯。爹地,今天要告诉你一件很荒唐的事。”
“学酗有比你小的同学出现了?”他点了根菸,笑着调侃她。
“那怎么可能,是关于妈咪的。”
孙宇文马上敛去笑容,神色转为专注“你妈咪又做了什么事?”
白水泱所做过的荒唐事件,在他的脑猴如同幻灯片一一闪过如,她吻过陌生女人,因为对方看起来很需要爱。她伸手搂抱过睡在公园的流浪汉,也抱过流浪狗,原因是他们需要温暖。她曾经紧紧拉住一个路人的手,莫名其妙的给人家一个拥抱,理由是,因为他需要。举凡此类事件不胜枚举,而教人讶异的是,她没有被人当成疯子,反而对方会因为她真挚的关怀,温暖满心胸,感动得热泪盈眶。
她还帮忙仅在公园见过两次面的人带了一个上午的小孩。试想有谁敢把自己的小孩交给一个交谈不上十句话,几乎算陌生的人?在这个危机四伏,很多人心里对人性充满猜忌和疑心的世界里,水泱就是有办法在短短的时间内博得人家的信任和托付,而她也总是不顾后果,义不容辞的伸手相助。
“爹地,你有听过心理学硕士去做清洁工、煮饭婆的吗?”
孙宇文愣了一下,才笑道:“你妈咪找到工作了?”
“说到这个我会气死,妈咪本来在医院找到一份工作,都还没开始上班呢,今天在楼下,妈咪说她遇到外公家以前隔壁的大婶,这位大婶告诉妈咪,她组了一间钟点租佣公司,最近生意很好,忙得不可开交,不巧她们有位大婶扭到腰住院了,一时又找不到人顶替工作,她只好自己从早忙到晚。妈咪听她这么说,又看她人憔悴,就毛遂自荐,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也推了。”
孙宇文扬起嘴角“的确像你妈咪会做的事。”
“爹地,你劝劝妈咪啦,她怎么可以去给人做佣人,帮人家打扫房子,我不要妈咪做这些事。”
孙字文能够明白诺诺的心情,但是这件事他却同意水泱的决定,他也明白白水泱会这么做的理由。
“诺诺,你对妈咪说过吗?”
“说过啦,可是妈咪却说职业不分贵贱,批评和轻视都是不应该的行为爹地,我不是瞧不起清洁工或修人,我只是不要妈咪去做这份工作。”
“诺诺,不可以言不由衷喔。”这也算是一个机会教育,他和水泱都明白诺诺一向自视甚高,而他们都希望这个天才儿童能够活得自在、快乐,前提是,她要有一颗关爱人的心。人一旦自认为与众不同,高人一等时,就等于是把自己孤立了。人类习惯群居生活,孤立自己或被孤立都不会快乐。
“爹地难道赞成妈咪效清洁工、煮饭婆?”
“那么诺诺你说,为什么码咪不可以做?”要改变一个人的思想很困难,尤其像诺诺这般自我、有主见的天才儿童。
“妈咪有高学历,她可以找更好的工作,不必那么委屈。”
“诺诺,平常都是妈咪在做饭给你吃,家里也是妈咪自己打扫的吧?你觉得妈咪做得不快乐?”
“那不一样,我们是一家人,妈咪喜欢做家事。”
“对,你妈咪喜欢做家事,而你应该很清楚妈咪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对她而言,在自己家里做家事和在别人家里‘做家事’,同是做一样的事,喜欢的事就是喜欢,不会因为它成为一份职业而有贵贱之分。”
“可是,那些工作都是一些阿婆在的做呀。”
“诺诺,这些工作不是‘都是阿婆在做’,而是因为年轻人都不做,才会变成阿婆的工作。当然,如果年轻人都来做,那阿婆就没有工作了,这样也不好。爹地只是要提醒你,你在观念认定上的先后顺序有偏差了。”
“爹地,你和妈咪是不是想教我什么道理,直说好不好?”
孙宇文扬起嘴角“聪明的孩子。你妈咪从来不在乎世俗的眼光,她是世间少有,表里如一,最真实的人,这可是连爹地都做不到的,你能够有这样的妈咪,是最大的幸福”
“爹地,我不会因为妈咪去帮佣,而轻视妈咪。”
“我知道。”
“但是,我还是觉得这是很荒唐的事。”
“是啊,我也觉得。不过诺诺,只要你妈咪高兴就好了,不是吗?”
“就是因为妈咪很高兴,才更荒唐。”
“哈哈”**
白水泱怕高,大概从三楼的高度往下俯瞰,就足够救她头晕目眩,昏死过去了。
她会在这楝大厦的管理员室遇到郑大婶,其实是刚好大厦的管理员是郑大婶的丈夫,而这里的住户多半是郑大婶的客户,所以郑大婶每天都要过来做清洁工作,其中还有几户不喜欢外食的,就会连晚餐、假日伙食都请她做。
既然白水泱住这里,她又不介意接这种工作,郑大婶也乐得有她帮忙。
每户一周打扫两次,工作是收拾房间,拖地板,清洁家具、寝具,清理垃圾。其中一户比较特别,听说是一个单身男人住的,得每天打扫,还得帮忙洗衣、把干净衣服烫过、折叠归位,床单也要每天换洗,同时每天要买菜、做晚餐,工作的时间是早上十点到下午五点,就是主人不在的这段时间。
这一户在顶楼,本来一层楼有三户,这层楼他全买下了,并且重新做了规画设计。郑大婶说他不喜欢有人打搅,所以不请全天佣人,而且不准人移动他的东西,并且任何整理过的东西都要重新归位,要求严格,所以需要手巧心细的人来做。
以往是住了院那位大婶在负责,她住院以后,郑大婶不放心交给其他人,而且别人也都另外有工作,她只好自己来,然后再利用时间偷偷打扫其他住户的房子,这其实是违反时间规定的,而且也不能把工作做得很完善,但是人手不足,接下的工作如果突然不做又会使公司信用受损,郑大婶很高兴白水泱肯帮她,她知道白水泱心细手巧,便把这份工作交给她来做。
郑大婶说这位先生支付了很高的薪水,比一个全天佣人还多,要求的是高品质的办事效率,连做莱的手艺也有要求。郑大婶感谢白水泱的帮忙,把本来该抽取的佣金费用免了,整份薪水全数给她。
“我现在带你上楼,把一些细节交代给你,以后你就找郑伯拿钥匙,每天五点半以前归还就可以了。”郑大婶在电梯交代白水泱。
到了二十六楼,郑大婶拿出一张卡片,轻轻一刷,电梯的门才打开。门一开就是玄关口,郑大婶从鞋柜拿出拖鞋让她换,白水泱却睁大了眼睛,楞在原地。
在她面前的,居然是一座漂亮的庭院,有树木,有花,有草皮,一旁还有游泳池这里是顶楼没错吧?如果不是庭院周围都筑起高墙,她肯定会吓死!
郑大婶笑着看她吃惊的模样“很了不起吧?我初次进来时,也看呆了呢。听说是商先生的妹婿设计的。”
“整个感觉就像在平地。”还好,不去想这里是二十六楼就没事。白水泱松了一大口气,穿上拖鞋
“是啊。”郑大婶拿钥匙开了门,大门是四片落地式的透明玻璃,从客厅就可以看见这座空中庭园。“进来吧。”白水泱随她进去,宽敞而高雅的客厅是明亮的米白色系,线条流畅的家俱则以实木原色为主,教她介意的是沙发背面有一面大型窗户,现在拉上了米白的亚麻窗帘,看不见外面景观。还好!不去拉开就没事了。
“这里有客厅、厨房、餐厅、书房、工作室、主卧室和客房,书房可以两天打扫一次,客房如果没有使用过,三天扫一次就可以,工作室就只要拖地板,清理垃圾,桌上的东西你可别碰,就算乱了你也别管它。”郑大婶一边说着,一边打开每一扇门。
白水泱一间间看,一边记着郑大婶的话。书房里大型的书柜几乎放满了书,从文学、商学到科学都有,却没有分门别类,放得很乱,像是经常被拿出来看又被随手放进书柜,地板和桌椅倒是很干净;工作室很大,采光良好,有两面大型的落地窗,同样拉上了米白的亚麻窗帘。白水泱站在门口,庆幸只要拖个地板,不用在这里待太久。
她现在明白为什么郑大婶会特别交代,这间工作室就算乱也别管它,里面有三部电脑,印表机、传真机,桌上放了一堆纸张、图表、几本书、几枝笔,还有一个书柜,柜子里头的书放得更乱,有横着堆叠,还有放倒了的,真的是很乱。
郑大婶到里面收了茶壶和荼杯出来,对白水泱说:“商先生很喜欢喝茶,而且听说他只喝茶的,你每天要把茶具洗干净,放回餐厅的茶具收藏柜里就可以了。”
“大婶说他单身,我以为是一位中年人呢。”
郑大婶笑了笑,把茶具先拿去厨房待洗,又带她走进主卧室“别以为只有年龄大的人爱喝荼,商先生也才三十出头呢,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一位很了不起的企业家了,真的是相当杰出的青年才俊。”
好一个青年才俊。白水泱的目光从凌乱的床铺移到地上的衬衫、皮带、长裤还有她的脸一热,粉颊染红。
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男人的内裤!
以前和孙宇文同居,衣服都是送洗的,他也不曾在她面前衣衫不整。
“大婶,难道我连他的那个也要洗?”白水泱不好意思的指着一件丢在浴室门口的深蓝色内裤,有些难堪。
“水泱啊,你都结过婚了,怎么一件内裤也让你脸红?!”
白水泱哑口无言。不用等郑大婶的答案,她也知道,要洗。
“对了,我我还不知道,这里的主人叫什么名宇?”这种时候,要避免尴尬最好的方法就是转移话题。
“他叫商继羽。一个月大概有两、三天会在家里工作,你碰到商先生的机会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