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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寒假回乡,我都会去坟场拜祭祖先,便发现一些垒起的新坟,不禁疑惑,不是要火化么,为何火化后占地面积还是跟土葬一样呢?听老家的人讲,远近都一样,人死了,当然必须去县城火化,这样才能在乡政府那里消除户籍,才会少一个人的摊派任务,但火化后怎们处理,就没人管了。乡下人大都不愿火化,无奈之下,还是将骨灰盒装进棺材,然后下葬入土,隆起一个坟堆。有一些地方政府,却有这样的办法让人们遵从火化,那就是挖坟开棺,群众敢怒而不敢言。还有一些地方,只要关系到位,不火化照样不会有什么麻烦。
我想,为什么我们要实行火葬制度呢?无非是为了节约耕地,可是为什么非要火葬不可呢?火葬根本就不能达到节省土地的目的。因为,有没有很大的坟堆,才是关键所在。
安葬的方式有很多种,譬如深埋也是一种既能体恤死者及其家属又能不占地的好方法。在广大农村,其实人们对火葬普遍持排斥态度。而且火葬还有很多弊端,主要是殡葬的垄断经营是腐败滋生的温床。譬如说火化费上千,还必须要买只此一家的骨灰盒等等。真所谓:一个人死了,还要接受人间的剥削。实际上火化还造成了环境的污染,能源的浪费。
当初政府推行火葬,没有进行科学的论证,而且是一刀切的方式,以致在执行的过程中变了味。这让我想起了新农村政策。一些地方,非得修起高楼,将一村人弄到一处,而不顾村民种田远近的实际和他们的意愿喜好。主持者津津乐道,以为此等功业无与伦比,可老百姓不一定买账。再好的政策,如果不充分尊重民意,就可能好心干坏事。
再比如说,几年前,我们老家的乡政府为了让大家尽快富裕,推行一种梨树让大家种,便让村民拔了桑树种梨树;过了两年,换了领导也换了树苗:改种猕猴桃了。大家在埋怨交了那么多的树苗款却没有回报的时候,致富之劲早没了,只祈求别再这样折腾了。
我们既然标榜执政为民,就得以服务精神去真心为百姓办事,须得倾听百姓自己的心声,而不是想当然地认为这是好事一桩,或者看轻了草民:为你办事呢,你还嘴刁,没得选择!政府应该有不怕自己麻烦也不怕百姓麻烦自己的精神,少去添百姓的麻烦,就一定能成就好事大事。
回到火葬的问题上,政府如果站在百姓的立场上多考虑一下,多给百姓一些合理的选择,而不是强制火化甚至暴力执法,我想,效果会好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