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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认命的下车,走到两个小孩的面前,低声下气的道:“对不起,郡是姑姑不好,姑姑睡过头了。”
小梅嘟着嘴看她.“我肚子饿了。”
“好,好.我肚子也饿了,回去姑姑马上煮午餐给你们吃。”她一手抱起小梅,小梅没有抗拒。“小志?”
小志双眼一瞪.赌气道:“我不想吃那么难吃的东西。”语毕,转过头去不肯看她.
方琦闭上眼睛.暗暗哀叫。
啊!如果有人早点告诉她,小孩子这么难伺候,就算大哥大嫂跪下来求她,她也绝不会答应的。
他们用她来发泄心里的不满,那她呢?她的委屈又要向谁说去。
她伸出手,捺着性子道:“那我带你们去吃麦当劳,行不行?回家了.天气很热,你会中暑的。”
小志还是不肯看地,
“那不是我家。”他再次强调“我要妈妈!”
喔!让她死了吧!
她一直以为一个七岁的小孩应该多少懂事了,可是为什么他好像什么都不会,就只会说要找妈妈?
毒辣的太阳无情的照在三人的身上,汗从她脸上一滴滴的落下,然而小男就像是打算和她硬撑到底,死也不肯伸出手来。
“小志,妈妈不是来了吗?”突然一个低沉的声音自后方传来,她认出那正是电话中的男声:“你知道妈妈不是故意忘记的,快点跟妈妈回去。”她转过身,只见一个修身的身影从树下走生来,身上背着一个黑色的包包。
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他们一大两小都已经汗流浃背,可这男人却一副神清气爽的楼样,酷热的阳光似乎未曾对他造成任何影响。
他的五官俊秀,身材修长而结实,远远看去,和学校一片绿意花草相辉映,还真是说不出的赏心悦目-她写了十几本小说,创造出无数俊美无俦的男王角,可还是头一次看见这样秀色可餐的男人活生生出现在她的面前。
一时间,她只能呆呆的看着男人走到她的面前,不费吹灰之力的将小志抱起,然后对她微微一笑.
“小孩子闹别扭.一下子就好了。”
她闻言苦笑。
“但愿如此。”她犹豫了一下.才道:“你能帮我把他抱到车上吗?他好像不愿意让我碰他。”
男人微笑点头,一边安抚小志,一边打开车门将他抱进车子里。
待两个小孩安置好后,方琦才向他道谢.”谢谢你.幸好有你在这里看着他们。”
“不客气。”
两入同时沉默下来,气氛顿时觉得有些尴尬。
见男人好像没有离开的打算,她只好礼貌性的问:“需不需要我顺路载你一程?”
他闻言绽出笑容。“如果不会造成你的困扰,那就麻烦你了。“
***
事后,方琦每每想起自己居然敢让一个陌生男子上她的车,总是冷汗直滴。
坏人脸上绝不会写着“我是坏人”四个字.否则这世上早就天下太平。她有可能载到一个强暴征.杀人魔,或是抢劫犯,总之.她是在拿自己和两个小孩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可是她也没有想到他会答应呀?
她只是客套的问,正常人都会拒绝的吧,这年头,大家不是常说要提防陌生人.不要随便上别人的车吗?
就算他是男人,不怕被先奸后杀好了.至少也该看得出来,她是客套的吧?真是失算呀!
忍不住从眼角偷偷瞧他,
话又说回来,像他这么英俊的男人还真是不多见,比起那些偶像明星.可真是毫不逊色。
谤据罗曼史小说定津,这种人通常是男主角。
而男主角,大部分都不会是坏人.当然啦,那要看你对坏人的定义是什么;不过方琦相信,有很多女人绝对愿意无条件让眼前这个男人对她使坏。
这样一想.她能载到这个男人.搞不好还算是三生有幸了?
啊,不要怪她有这种窃喜的想法,活像一个八辈子没见过男人的花痴.实在是小说家的社交生活贫瘠得可怕,
她每天会去的地方就是那几个超市,书店.图书馆.租书店总之都是一些能维持最基本的民生需要及写作需要的地方。
在那样的地方,不要说英俊的男人,就是稍微像样的男人都很难遇见。
何况她每次去.就像旋风过境一样.扫了想要的东西就走,根本也没机会去瞧别的男人长得是圆是扁。
人都是喜欢美丽的事物,何况像这样的俊男不是天天都能遇到的。
“你家住何方呀?”转出学校大门,她开口问道。
男人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她其名其妙的看他一眼“我说错什么话了吗,”
“没事。”大概是察觉自己如此不太礼貌,他正了正脸色道:“只是你的措词让我想到武侠片,”
“是吗?”她尴尬的微笑。
最近才写完一本浪漫新武侠的稿子,某些用词果然一时之间还改不回来。
“我只是经过这里,并不是住这儿的人,”男人转头,望向外面的田园,微笑遭:“这里很漂亮.我忍不住就停下来看看。”
“喔!”她打量他的装扮。一件短袖格子衬衫.一件深色牛仔裤.搭上轻便的黑色包包,是蛮有观光客的味道。“你一个人旅行?”
“不。”男人像是想到什么有趣的事一样,绽出一个愉快的笑容“我是离家出走,二十五岁的人才搞什么离家出走的戏码.说出来你一定会笑.”
呃-是蛮好笑的。
离家出走不是叛逆的青少年为了反抗家里才会有的举动吗?一个二十五岁的大男人学人家出走?
是为了躲避什么吗?
他看出她眼中的疑问,但只是笑笑,也没多作解释。
既然当事人摆明了不想讲,也也不好意思再问下去,只得闷着头开车。过了一会儿才又开口“那-你要在哪里下车?”
“程叔要走了?”原本一直安静待在后座的小志突然出声。“我不要我不要叔叔走。”
方琦皱起眉头。
这小子.对她这个亲姑姑如此痛恨,却对一个陌生人这么好,真是没天理。
“小志,不可以这么任性喔。”她沉声斥责。“叔叔有自己的事要做,没办法留下来陪你。”
小志扁扁嘴,恨恨的瞪着她。
“我又没跟你说话。”
这孩子,真是造反了!
她正想出声训斥,身旁的男人已经笑着开口“小志,不可以这样跟妈妈说话喱。妈妈也不是故意晚来接你,你是男孩子,应该要有风度一点。”
“她才不是我妈。”小志严正的抗议。”我妈没有那么丑!”
一针见血!
小孩子的优点和缺点都是他们太诚实了。虽然严格说起来.她并不算丑,利落的短发,圆圆的大眼睛.就世俗的标准而盲.至少也是清秀。
可是一个看惯了美丽事物的人.审美标准相对也会严格许多。何况大嫂的美是超越她许多许多的。
的确,拿她和大嫂比,那就有如是鸭子和逃陟,这小表一针就刺中她的要害。
算他狠!
“小志,不可以说这种话哩。”男人似乎到现在还没发现这两个孩子一点也不像她,兀自训斥着小志。“你的妈妈一点也不丑,她长得很漂亮。”
此话一出,换来车内三个人怀疑的眼光包括那个被称赞的人。
她一早起来就忙着安抚两个小表.一头乱发没有梳理.活似稻草一样,炎热的天气更是让地满脸油光,身上的陈年t恤和牛仔裤早就该拿去当抹布。
若换成平时,他说这种话,方琦说不定还会有些沾沾自喜,可是此时此刻以她现在的样子,要说这样的她漂亮?
表才相信!
或许是察觉车内一片沉默,无声的怀疑在空中飘散,男人笑了笑,改口说道:“天下的母亲都是源亮的.就像在妈妈的眼底,你也是最好看的一样。”
这个解释总算符合了两个小兄妹的期待.只见他们点点头.勉为其准的接受他的解释。
但是小志还是十分坚持的道:“她真的不是我妈妈。”
男人转头对她露出苦笑,那表情像在说:我已经尽力了.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回他一个了解的笑容。
反正两人只是萍水相逢,再过不久,他就会消失在他们的生命之中.她不觉得有必要特地向一个陌生人解释什么。
“叔叔,你留下来陪我好不好?”小志小小声的开口,整个身子趴到前面的椅背上,小手攀上男人的脖子。“我喜欢你的脸,好漂亮.和我妈妈一样。”
小梅含着拇指点头,也凑了上来。
“我也要抱抱。”
方琦一听差点痛哭流涕。
原来以貌取人不是大人的专利,就连这么小的孩子都如此势利。说穿了,他们竟是嫌她长得大丑?
这实在太侮辱人-呜呜,她要上诉!这世上有没有天埋呀?
“叔叔?”发现男人始终没有回答,小志怯怯的又唤了一次。
瞧他那小媳妇的模样!活像怕这男人平空消失了一样,
果然人长得好看,走到哪儿都吃香,就算是这么难缠的小孩都会拜倒在西装裤下。
她要是想翻身,看来只有等重新投胎了,或去整型。
车子慢慢的驶进巷子里,不知不觉间,她竟已经开到家。
“呃”她尴尬的开口“我家到了。”
希望他别误以为她有什么不良企图才好;虽然他的确是秀色可餐到足以令人食指大动、口水直流,可是她也是有坚持.有原则的人,恶虎扑羊这种事她是绝对没胆子做的。
何况,帅哥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她自己有几两重,她是很清楚的。她将来想要什么对象.也都在计划之中。
在她的理想里,长得帅绝不是一个优点,她不想时时活在丈夫可能“红杏出墙”的恐惧中。
男人微笑的看着她门前的植物。
那一盆盆的盆栽.全是她自己一手栽种。
号称懒人国之王的她,也只有在照顾植物时才肯劳动她缺乏运动的身躯,是以每一盆花都开得娇嫩鲜艳,远远望去煞是好看。
“这些花都是你种的?”
她点头.“嗯哼,附近王伯伯说绿色有益眼睛健康.隔壁陈妈妈告诉我种花可以怡情养性,我心想反正闲着没事,就种着玩,一盆种完再一盆,不久就变成这样啦!”
男人对她挑了挑眉,闷声失笑,但没发表任何评语,只道:“不知道我方不方便借杯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