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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自己是个很难搞的女人,个性怪异、喜好怪异,就连长相都怪异不、不、不,别想歪,我可不是指生了三个鼻子、七个耳朵的那种怪异。本人的相貌可不是老“张”卖瓜,自卖自夸,见过我张彩瑶的人,都称赞我真是生得“俊”啊!
唉,重点就在于“俊”这一个字上头。
虽然不是虎背熊腰、虽然不是浓眉大眼,更不是方正下颚的男性外貌,可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我的性别经常被人误认。
小时候母亲抱着我走在街坊,沿路的老邻居们见到襁褓中的我就赞美:“好个可爱的男娃娃,以后一定会是个万人迷!”
再大一点,到了幼儿园,小女生们更是经常为了我而争风吃醋,动不动就上演:“阿瑶是我的!”、“阿瑶要和我一起玩!”的戏码,弄得老师巴不得将我大卸八块,分给那些哭闹不休的小女生们算了。
中学、大学,情况似乎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男生们呢,把我当成哥儿们,把酒言欢、称兄道弟。女生们呢,则把我当成屏幕上美“男”偶像的替代品般崇拜、追逐。
喂喂,这也太过分了点吧?我即使身材高挑了点、声音低沈了些,但人家我可还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黄花大闺女”一个啊!
瞧我这细皮白肉,没长半根胡须的下巴;瞧我这前微凸、后挺翘的玲珑身段;瞧我这头漆黑如瀑的长直黑发我都这样子努力地“矫正”大家的看法了,为什么大家还是不能把我当成娇滴滴的女性对待呢?
罢了、罢了,我知道原因出在哪里。
喜欢爬山摄影胜过逛街血拼,喜欢在太阳下流汗胜过泡温泉享受spa,喜欢动手种植花花草草胜过买花店里冰封、冷冻的花卉花材,这样子的我确实不太像是“一般”的女孩子家啦!
蚌性粗枝大叶,脾气又暴躁,加上一忙起来就不修边幅,邋遢的屋子可比蟑螂屋,就算被人家指着鼻子说:“你这样也叫女人吗?”也只能自己摸摸鼻子,一声不吭地认罪了事。
没有化妆习惯,没有上美容院的习惯,穿出门的永远是一条牛仔裤加白衬衫,脚上套的不是皮制平底凉鞋就是登山运动鞋的我,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称不上“美”女,顶多被列入“帅”妹的层级,这亦是无可奈何的事。
连我自己都不由得怀疑,这样的我也有男人敢上门求婚吗?真的有那么个天下奇葩有勇气挑战极限,愿意和我站在红色地毯上,请求神的见证,并且忍受旁边的人指指点点地怀疑他是娶了个“老婆”还是娶了个“人妖”吗?好问题。
答案,在今天揭晓。
现在的我,瞪着镜子里那个“花枝招展”的白衣女子(讲得好像身穿护士服,其实这是件朴素到不行的婚纱),还是再三地想确认,这真的不是一场梦,不但有男人敢向我求婚,而且他还奇迹似地赢得了我的点头同意。
天啊!我就要做人家的“老婆”了!
原谅我的脸上露出了相当不雅观的笑容,我很想收敛一点,但是我实在讶异到不能,高兴得像要飞上了天。
怎么样?是不是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竟能掳获我这个怪异到不行的女人的芳心?
先别急,这个等后头有机会再慢慢说。
我还想多对着自己这副难得的“淑女”模样陶醉一下。可惜无论我的摄影技术再怎么高超,要自己拍下自己的婚纱照,难度也太高了点(我可不想拉着裙襬,在相机和阿娜答之间跑来跑去,一边摆pose,一边按快门),不然我真想要亲手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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