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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一分工钱,一分工作困难度!
烈日当空,千帆伸手擦汗,喘吁吁地爬在通往归雁别墅的山路上。
自从得到归雁别墅的工作后,她每早起床就得先打点程驿吩咐的事,然后飞奔下山去a大上课,下了课再飞奔上山回归雁别墅打工,可忙得很,一点也没有当初想像的轻松。
所以其他的兼差,在金钱充裕、时间体力不足的情况下,她都辞掉了。
通往a大最近的公车站在山脚下,千帆每天爬上爬下,累得像只狗似的;可是,只要想到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再累都是值得的。
千帆泛起了满足的微笑。
遍雁别墅当真什么都好。欢姨的嘴巴偶尔利了些,性子也颇古怪,但不失为一位亲切的老人家。拨给她住的房间,在她看来已经宛如天堂般的美仑美奂,而每天都有丰盛的食物可以吃,月薪也通情理地改为周薪,让她能解决迫切的钱荒。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老是爱找她麻烦的雇主程驿。
千帆叹口气。
她已经很尽力去做好一个杂务助理所能做的事,无奈他还是处处刁难她。
千帆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他,抑或哪一点让他看不顺眼,总之程驿从一开始就反对她当杂务助理,到现在不时劝她早点离职,都让她深觉莫名其妙。
但是看在钱的份上,她说什么也不会轻易退缩的!千帆暗暗发誓。
也许因为家境不同,所造成的性格气度就完全迥异吧!程驿的个性十分自我,行事从不考量到别人的立场与情况。他想笑的时候便大笑,想生气的时候就大声咆哮,不喜欢她当他的杂务助理,也从不转弯抹角的暗示,他总是明说。
他爱恶分明且心口如一,绝不掩饰他真实的感觉。
他们就像是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相对于程驿的坦率,她就闭塞多了。
千帆不会放纵自己的情绪,面对家人、朋友、雇主的要求,她就算咬着牙也会去完成。当然,除了程驿要她离开这个工作岗位以外,不过那是因为她需要钱!
千帆想起弟弟千叶前两天寄来的家书中,主旨还是同一个:家里缺钱用!就更肯定地告诉自己:不管程驿再用暴怒或揶揄的语气劝她离职时,她还是要以不变应万变,说什么都要赖住这个工作机会!
千帆抬头看看归雁别墅的方位,估计一下还有多远的路要走,所幸接下来的路程两旁都有大树,绿荫可以为她遮去大部分的阳光,带给她清凉,否则这一路走上去,不死也剩半条命了。
“叭、叭”
千帆从思绪中抬起头,脚下仍不稍停,斜眼瞥见身边缓缓跟着一辆价值不菲的汽车,她不认得这是什么牌子的名车,但她认得这车的主人是哪一位。
她板起脸,不让自己露出任何情绪地面对雇主,尤其是一个老是希望她早点离开的雇主。
车内的驾驶员伸出手来摇一摇,不容她不理似地打招呼:“嗨!苏千帆。”
“程先生。”她凝肃面容,不冷不热地回应着。
“下课了?”程驿瞅着要笑不笑的眉眼,盯着低头直走的千帆。
“是的。”
千帆专心赶路。她知道,程先生慢下车速当然不会是因为好心想搭载她一程。
“早跟你说过了,不要到归雁别墅来工作,你偏不听。”程驿边跟千帆心战喊话,边让车子维持跟她一样的速度。“你看,现在要爬山很辛苦吧?”
千帆没答话。
“其实,你要是想离开归雁别墅,我可以送你一程。怎样?”他提出自认为很棒的诱惑方案,但还是没有意思现在就好心地让她跳上车。
“”程驿看着她纤瘦的身影拼命赶路,不肯理会他的态度,就火气大发。打从初次见到她起,心中就有一股难以言喻的不悦,她的瘦小、她褪色的牛仔裤与衬衫,还有她一听到钱很多就闪闪发亮的眼睛,都让他看不顺眼。
女人要不就像他母亲一样,温柔又妩媚;要不就像他姐姐程蓝,充满朝气、热情又美艳,偏偏苏千帆半点也够不上边。
她常常没有表情,可是一双骨碌碌转动的眼睛总透露她有思想、她有意见。有意见就开口啊,不然嘴巴生来何用?
程驿不喜欢自己总是注意到她有话不说的情况,不喜欢自己莫名其妙地花时间在注意这种小角色上头,可是不知怎么的,他就是会忍不住注意这小杂务助理,愈看她就愈想欺负她。
尤其是当她摆出一脸不服输的模样时,他就更想探探她忍受的底限在哪里。
也许苏千帆开口一求,他就会龙心大悦地送她回归雁别墅,可是她从来不肯求他,就算是被他骂得狗血淋头也不肯。
她真这么有骨气?
“不必你送,我就快走到归雁别墅了。”千帆抬头望着前方,目不斜视。
“那你就别怪我没让你搭顺风车!”程驿看她那副爱理不理的模样,顿时火气大发。他是何等人物,还得看一个小角色的脸色?
程驿油门一踩便加速离去。
千帆望着绝尘而去的车影,叹口气,还是认命地爬山。
回到归雁别墅后,相处了几日、待她愈来愈好的欢姨立即迎了上来。
“回来啦?”欢姨疑惑地道:“少爷刚刚也回来了,怎么,他在山路上没遇到你吗?”
通往归雁别墅的山路就只有那么一千零一条,没有理由一个开车一个走路、一前一后踏进家门,时间间隔三十分钟的两人没遇上。这段山路可不算短呢!
“有。”千帆据实回答。
“少爷没顺道载你上来?”
千帆拿出手帕擦汗,淡笑道:“我跟他说不用了。”
“千帆,你别怪少爷”这年头好帮手难请,欢姨赶紧好声好气地开导她。
“我没怪他呀。”千帆的眼中一片澄澈。
“少爷人不是不好,他只是生活环境比一般人好,加上又是家里的老幺,个性难免比较骄傲又执拗。其实他这人没什么心机,要笑就笑、心里讨厌就说讨厌”欢姨看了兀自擦汗的千帆一眼。“有时想一想,这么率直的个性还满可爱的,是不是?”
“”千帆无言。
欢姨自动把她的沉默解读成“不敢苟同”唉,她用膝盖想也知道,这件事是程驿不肯举手之劳帮个忙而已,她真不知道程驿明明需要一个像千帆这样做事有条有理的杂务助理,却又一副很希望她快点离开的态度,究竟在搞什么。“少爷真是”
她还没抱怨完,听到千帆进门声的程驿就站在二楼楼梯间大喊:“苏千帆,你给我上来!我昨天交给你的档案夹呢?”
又来找碴了!千帆抱歉地朝着欢姨笑了笑。“我先忙去了。”
“嗯。”欢姨目送着千帆上楼。原先她还不看好千帆的能耐,可是事实证明,这个小姑娘真是了得,虽然少爷的刁难比以前多上好几倍,可是千帆已经面不改色地做足了十天,但愿这个杂务助理能熬上很久。
但愿!
晚上有个世伯的生日宴会,程驿在衣物间里打点门面。
他的杂务助理,苏千帆,在一旁伺候着。
因为上流社会讲究穿着,穿着代表着身份地位,所以程驿一换再换,却老是换不到一套中意的衣服。
千帆只得辛辛苦苦地拉出一长排的衣架,一件一件地伺候他换装。
嘴坏的程驿见时间还多着,干脆坐在一边找她的碴,这已经成为他最新的娱乐。“苏千帆,你的名字真是差劲!”“哦。”她忙着把成柜的衣服塞回原位,再拉出另一柜衣服。
“我记得有一句话说‘过尽千帆皆不是’。你看,你这个“千帆”什么都不是”
那句话不是这样解释的!千帆按捺下想翻白眼的冲动。
“有意见你就说,不要在心里偷偷反驳我。”
“我没有。”
“你每次那副忍着不说话的模样,都让我觉得火大。”程驿阴霾地道。
“哦。”反正花钱是大爷,千帆之前在不少地方打过工,再多的苦头也吃过,像程驿这样用言语打击她,她已经见怪不怪了。
她又没有反应了!程驿感觉无趣,霍然起身。“拿那条变形虫领带来给我试试。”
千帆马上递上。
程驿走到连身镜前比划一下,不满意,又扯下,往地上一丢。
“拿领结过来。”
千帆又马上递上。
程驿再试,还是不满意地把它丢在地上。
“换件衬衫给我,这一件白得像死人脸一样。”他抱怨着。
千帆递过有条纹的衬衫,式样正是程驿心中所想要的。
程驿惊叹道:“你的手脚很快嘛。”
“谢谢夸奖。”千帆耸耸肩。
“而且所有的东西你都记得放哪里了,真是厉害!”程驿转身一圈,看看条理分明的斗室,非常大方明言赞美几句。
“那是因为我重新整理过这个衣物间了,所以很清楚东西摆置的位置。”千帆不自夸亦不自谦地说道。
“看来你自称‘收纳高手’,还真是半点没有虚假。”
“谢谢。”知道就好,以后请不要跟她的饭碗过不去,老是要她辞职。
“可是我还是不喜欢你待在这里。”
“为什么?”千帆忍不住仰起头来问。
程驿一时被她问住了。
是呀,为什么?为什么他老是要苏千帆走?
“我想知道,你是对我的工作能力有不满,才请我走路,还是为反对我而反对?”千帆撤下几天来温婉柔顺的态度,以澄澈的双眼直视程驿。
欢姨口口声声地说,程驿这人不坏。相处几日下来,她也觉得程驿除了脾气大、嘴巴坏之外,并非不能论理的人,一直要她滚出归雁别墅似乎是他做过最无理可循的事,到底为什么?
“我自认工作用心,虽然不是十全十美,可是起码在工作上并没有犯过要命的大错误。为什么你老是要赶我走?”
“”程驿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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