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官爱钱。
一个州、县每年在上交国家正税之外多收多少钱粮,一个下级地方每年应向上司分几次进献多少馈赠,办理某一事务要送有关部门多少钱,都有惯例数字。
京官比较‘清贫’,因而进京的地方官照例要对在京的同乡、同年、同门、亲友馈赠一番;京城的高级官员还有义务在三大节等重大节日向低级官员的同乡、门生、故旧例行馈赠。刚刚释褐的进士因为还没来得及捞钱,通常都要在回籍的路上,甚至绕道去拜访有同乡或是门谊的地方官,实际上就是去讨要馈赠,美曰名号‘打抽丰’。
每年进京朝觐,京城的御史、给事们号称‘开市’,这一项又要花费巨大。
如今说到害民,都归咎于我们这些地方官员不知廉洁,我们怎么能廉洁呢!我们的俸薪有多少,上司想方设法勒索,过往官绅要打抽丰,进京朝觐一次至少要花三四千两,这些钱不能从天而降,我们不是只能在税赋上下功夫了吗?”
此话一说,马上就引来了众官的附和,任育民完全是说出了大家苦命的心声。
任育民所讲的事还真的是一大问题。在明代,官僚俸禄是相当低的,一个普通知县月俸只有老米7石5斗,按市价合银不到十两。即使官至最高级别的正二品的尚书,一月的俸禄也不过61石米。但一个官员的开支却是很大的,除了养家糊口之外,还要有大量的上下应酬,要雇用幕僚、跟班甚至轿夫,要在各种场合摆出应有的排场,更不要说奢侈挥霍以及在家乡置办田地房产了。可以说,一个不贪污不受贿又没有大量家底资产的官僚,跟本就活不下去。其实上,如果陈渊没有盛广泉的支持,他在京城也很难生活。
既然朝廷的制度实际等于默许官僚贪污受贿,甚至是要求官僚贪污受贿,因而200多年来官场的贪污受贿有制度化的趋势。
对于绝大多数官僚来说,贪污受贿不仅仅是为了维持起码的正常的开支,而是要利用手中的权力大发横财。制度化的贪污受贿为常例以外的**大开方便之门,因为从来没有成文规定,“合理”的贪污受贿和“不合理”的贪污受贿根本没有明确的界限。如果严格依照法律,“合理”的常例也全是违法,按照洪武时定下的条例,“入人十贯”就应判绞刑;但在举国上下贿赂公行的情况下,就是超出常格了,官场上的人们也宁愿视而不见。这就使得利欲熏心者有了大得其手的机会,特别是了天启,崇祯时期,严重的政治混乱造成了大部分官员都是醉生梦死,能捞就捞,贪贿之风更是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在崇祯初年的时候,雄心满满的崇祯帝也曾想过整治一下贪污**的问题,曾有一御史韩一良直接向崇祯帝点出了其中门道,甚至献身说法,“大破情面”,但当吏部尚书王永光要求其指出朝中贪污之人时,他又畏首畏尾,只纠出了周应秋、阎鸣泰等几个已经被打倒的著名阉党分子交差,让崇祯帝大为恼火,最后这事只能不了了之。
(本章完)